2015年12月26日 星期六

煩死人

2015年12月26日

Luc Besson(台:盧貝松;港:路比桑、洛比桑)曾經是我非常欣賞的導演,我很喜歡他1994年的作品 Leon: The Professional(台:終極追殺令;港:這個殺手不太冷)。可惜他後來的作品可說是每況愈下,最後令我對他再無任何期望。

 
Leon之前,Luc Besson 1988年有別具一格的作品 Le Grand Bleu(碧海藍天)。我只看過DVD,談不上非常喜歡,但 Jean Reno飾演的 Enzo有幾句台詞,卻令我印象深刻,至今難忘:

Enzo: So, between Mamma, Roberto and Alfredo, we yell and scream at each other all day long. Except for Angelica, she just cries. And then finally, we all end up kissing. Can you explain that to me? Because *that's* what love is all about. It's a pain in the ass, but it keeps us together.

試譯如下:

Enzo:我媽、RobertoAlfredo,我們之間整天大吵大鬧;不包括 Angelica,她只會哭。但我們最後都會和好,擁抱親吻。這種事,你怎麼解釋呢?〔家人之間的〕愛就是這樣啊。真他媽的煩死人,但它把我們維繫在一起。

會因為家人的事而煩躁,會因此而吵鬧,往往是因為彼此之間還有愛。哀莫大於心死,吵不起來時,關係可能就無可挽回了。但是,這種愛恨情仇,確實可能會「煩死人」。吵鬧有時,和好有時;煩躁有時,冷靜有時;投入有時,抽離有時。

2015年12月23日 星期三

虛矯、惡評與自省

2015年12月23日 

李怡先生日前寫了一篇廣受好評的文章,這篇〈黑澤明之所以偉大的原因〉講到,黑澤明籌拍《羅生門》時,受到電影公司的社長反對: 

//開拍前一天,公司派給他的三個助導去找他,說完全看不懂這個劇本,要求黑澤明作說明。黑澤簡單說明電影的主題是:「人不能老實面對自己,不能毫無虛矯地談論自己。這個劇本,就是描述人若無虛飾就活不下去的本性。不對,是描述人到死都不能放下虛矯的深罪。這是人與生俱來、無可救藥的罪業,是人的利己之心展開的奇怪畫卷。如果把焦點對準人心不可解這一點,應該可以了解這個劇本。」// 

李怡說:「電影《羅生門》赤裸裸暴露了,因人性的虛飾而使世上的事情幾乎沒有真相,而這種虛飾的人性又幾乎無人可以避免,這種揭示使我大受觸動。」

《羅生門》拍成後在日本上映,得不到什麼回響,但榮獲威尼斯影展金獅獎後,日本電視台去訪問電影公司社長,這個原本反對拍這部片的社長卻得意洋洋地說,是他自己一手推動這部作品的。 

//黑澤看了這段訪問,覺得簡直就是《羅生門》啊。電影《羅生門》本身,固然表現了可悲的人性,而在獲獎及在電視播出時,也呈現出同樣的人性。

他再次知道,人有本能地美化自己的天性,人很難如實地談論自己。可是,黑澤說,他不能嘲笑這位社長。他反省說:「我寫這本自傳,裏面真的都老老實實寫我自己嗎?是否沒有觸及自己醜陋的部分?是否或大或小美化了自己?寫到《羅生門》無法不反省。於是筆尖無法繼續前進。」// 

這故事很有意思。但我也覺得,如果我們的想法停留在「人到死都不能放下虛矯的深罪,這是人與生俱來、無可救藥的罪業」,執著於「人心不可解」,那未免太消極。

事實上,黑澤明拍完《羅生門》,兩年後便拍出另一部傑作《留芳頌》(台譯《生之欲》),有些人認為是他最好的作品。人固然有「無可救藥的罪業」,但也不是全無希望。偉大的作品,往往便是很有說服力地告訴我們,罪業深重的人,若有心向善,仍有可能得到救贖。我想,這也是許多人認為《留芳頌》了不起的原因。

其實,如果我們執著於人無法如實談論自己,則寫自傳是沒有意義的,黑澤明那本自傳也不必出版了。人性的虛矯是程度的問題,我們不必期望人對人百分百真誠,不要虛矯過頭就可以了。如果有人對你百分百真誠,你恐怕也受不了。

 
自從開始寫「譯者之言」以來,我當然寫了不少文章談自己的工作和個人感想。我盡可能如實陳述,但我不可能言無不盡(有時是因為我對一些事情沒有十足的把握,有時是因為不想帶給自己麻煩),而且個人的觀點和感受,再怎麼如實表達,也都是主觀的,不可能完全符合客觀事實。

今年談自由譯者工作的文章,我主要寫了這三篇:〈職業譯者的自我修練〉、〈譯者的職業操守〉和〈自由譯者的工作安排〉。這些文章得到若干同業讚好和轉發,我當然高興(公開發表文章,自然希望有人閱讀)。本來還想寫一篇談談譯者如何面對對自身譯作的惡評,但後來因為寫了一篇批評某教授劣譯的文章,雖然一時間廣為流傳,但也招來一些同業的攻擊,使我感受到強烈的敵意,便暫時不想寫那篇文章了──這大概不難理解吧?

但現在到了年底,我工作稍閒(暫時沒有趕稿壓力),加上今天看到顏擇雅小姐談金石堂年度頒獎典禮感想,也就想完成這件事。顏小姐說 

//翻譯書的遺珠之憾好多,我一想就想到 Walter Isaacson的《創新者們》,Randall Munroe的《如果這樣會怎樣》,Atul Gawande 的《凝視死亡》,John Brooks的《商業冒險》,都是文筆超好也應該暢銷的重點書,看來這些書引起的注意並不足以進入這張書單,我覺得可惜。不是為了出版社少賺錢,而是為了讀者的損失,我難免想到台灣書評式微的嚴重問題。// 

她提到的《商業冒險》,正是我去年12月趕譯的書。全書共12個故事,我負責第812個,譯文字數超過10萬。前面七個故事是一位前輩譯的。從我翻譯的五個故事看來,作者確實是講故事的高手,因此這本書我譯得挺愉快的。

這本書年初出版之後,銷量相當好,但博客來上面很快也出現一則讀者惡評 

//第一篇故事還沒看完就相當失望,我不明白這本書號稱比爾蓋茲推薦的最棒商業書原因在哪,看不出它的價值。不知道是翻譯問題還是內容本身,故事冗陳無趣,文字生硬,完全沒有書商推薦敘述的那樣好看。// 

我沒有很在意,因為第一篇不是我譯的。但後來看到一則評論,我便無法完全不在意了。這則評論說,譯者的能力在這本書顯露無遺,前七章可以看到文字的跳動栩栩如生,但後幾章則看到生硬的文句,對比太強烈了。評論者還說,他在書店隨興翻閱我的另一本譯作,發現字句讀起來像在嚼蠟,文字沒有起伏。

你看到了吧,有讀者批評該書第一篇「文字生硬」,但也有讀者說那位譯者的譯文「栩栩如生」,反而是我譯的部分「文句生硬」。很有趣吧?

其實根據我與那位前輩譯者短暫共事的經驗,他可以譯出非常流暢可讀的文字,這一點是沒有疑問的(博客來那名讀者很可能是不喜歡那本書的題材,因此看不下去)。這位前輩的譯文通常生動活潑,比較接近口語;相對之下,我的譯筆比較文言和拘謹(因為很在乎譯文的意思是否夠準確),與他的譯文放在一起比較,確實會有明顯的差異。

但是,我的譯文通常不至於「生硬」。這一點我是有信心的。我的譯文跟我平常寫中文相去不遠,而我不覺得自己的中文「生硬」。至於那位讀者提到我另一本書「字句讀起來像在嚼蠟,文字沒有起伏」,這是他的主觀感受,我很難反駁。只是他最好去讀一讀原文,看看原文是否寫得那麼生動活潑。

譯者其實不常得到有關自身翻譯品質的意見回饋,但得到負評,是不可能開心的。負評如果來自編輯,那更可能嚴重打擊譯者。以前我在通訊社培訓新譯者時,曾對他們說,你們將來要培養一定的自信,這樣才不會在遇到批評時反應過度。但其實自知比自信更重要:有自知之明,才能恰如其分地面對批評。

我做翻譯很多年了,雖然沒有什麼成就,但多少有點自知。如果有人稱讚我的翻譯,我不會得意忘形;如果有人把我的翻譯踩得一文不值,我也不會老羞成怒。

我的一點自知,得益於參加2012年的梁實秋文學獎譯文組比賽。那年我沒有得獎,看過首獎黃金山的譯文之後,覺得他實至名歸,文字功夫比我高出甚多,輸給這種高手無話可說。如果他的譯文有90分,我的譯文大概只有75分。那是文學翻譯,非我所長。至於我擅長的財經翻譯,我有多少斤兩,我自己知道。如果有人對我的譯作提出有理有據的批評,舉出例子說明,我會衷心感謝。至於空泛的惡評,我想所有譯者都應該學會淡然處之。

2015年12月21日 星期一

日文漢字與日文語感

2015年12月21日 

王偉雄教授撰文評論賴明珠的翻譯關鍵評論網轉載,引來一些讀者不客氣的批評。他們基本上認為不懂日文、拿中譯與英譯比較很可笑。這問題王教授在其文章中已有解釋,在此不贅。

倒是有讀者提出一點,令我頗感興趣:「英文比中文離日文更遠,再怎樣翻譯也有先天的極限……語系越接近,文化越相似,文法也越相近。」言下之意似乎是:華人譯者翻譯日文作品,因為中文與日文在語系上比較接近,相對於英文譯者有優勢。

日文的語系問題並不簡單,至今語言學界似乎沒有公認的看法。華人認為中文與日文接近,通常是因為看到日文大量採用漢字而想當然耳。我反而認為日文漢字對中文譯者是一種障礙,譯者若不謹慎,很容易因為誤用日文漢字而造成中文讀者的理解困難。

這問題我在〈日文漢字〉一文中已有說明。簡單的例子便是日文「政治家」不是中文的「政治家」,日文「翻譯家」也不是中文的「翻譯家」(根據這網站http://www.tnt-j.com/translator2.html資料,日文的「翻譯家」大概是「職業譯者」或「專職譯者」;如果你在翻譯日文時直接採用「翻譯家」一詞,是會誤導中文讀者的)。

日文漢字詞最容易被錯誤地照搬到中文之中,應該是那種某個意思與中文相同(或非常接近)的多義詞。在此以王教授討論的那段《挪威的森林》為例說明。 

1. 不思議
記憶というのはなんだか不思議なものだ。(原文)
記憶這東西,真是不可思議。(賴譯2003年版) 
記憶這東西真有些不可思議。(林少華譯) 
Memory is a funny thing.(Jay Rubin英譯)
日文「不思議」不等於中文的「不可思議」(但在這一句中,譯為「不可思議」是否恰當,是另一個問題)。網友Bryan認為,日文「不思議」的語氣比中文的「不可思議」輕得多,譯法可以有很大的彈性;在不同語境裡,英譯可以是strange, mysterious, incredible, marvelous, miraculous等等。 

2. 年代
それは何を見ても何を感じても何を考えても、結局すべてはブーメランのように自分自身の手もとに戻ってくるという年代だったのだ。(原文)
那是不管看見什麼,感覺什麼,想到什麼,最後都會像回力棒一樣回到自己手上的年代。(賴譯2003年版) 
在那個年齡,無論目睹什麼感受什麼還是思考什麼,終歸像回飛棒一樣轉回到自己身上。(林少華譯)
It was the age, that time of life when every sight, every feeling, every thought came back, like a boomerang, to me.(Jay Rubin英譯)
這一句日文的「年代」,看來應該理解為「年紀」,雖然日文「年代」確實可以是中文「年代」的意思。

翻譯日文,除了可能陷入日文漢字的陷阱外,也可能會因為過度受限於原文,譯出語感怪異的中文來。以下便是我之前貼過的一個例子: 

//ALTS磐梯為了實現重建,決定將家庭客群訂為主要的目標。為此,充實了適合各種家庭的服務設備。「嬰兒午睡房」是其中之一,那是滑雪場裡的嬰幼兒休息室。

川村趕到現場後,發現將嬰兒午睡房當作更衣室的客人陸續走出來。為此,帶著嬰幼兒的顧客,根本無法使用。

急忙查了原因獲知,原來,由於滑雪教練部門約30人在更衣室開會,所以,職員請客人改使用嬰兒午睡房。//

這裡的「為此,…」、「原來,…」、「所以,…」,都是神奇的斷句方式,但看慣日劇或日本電影的人,對這種語氣應該會有熟悉的感覺。

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好厲害的方法學

2015年12月18日 

今天《明報》林沛理文章〈從浦志強到克魯格曼〉有這一句:「他〔Paul Krugman〕為讀者提供一套監察政府和揭穿謊言的方法學(methodology)。」

林沛理寫中文文章,向來喜歡在某些名詞或名句後面加附英文,早年我覺得有趣,後來愈看愈覺得無聊。在上例中,加附英文大可不必,但更根本的問題是:「方法學」一詞用得恰當嗎?

兩年前,我曾碰到一名中國中小企業老闆,很喜歡把「方法學」掛在嘴邊,初時我覺得有趣,甚至有點佩服,心想:真不是個普通商人啊,還懂方法學呢!後來聽他講話多了,愈來愈不以為然,覺得他開口閉口「方法學」,根本是在裝樣子嚇唬人。

Methodology台灣譯「方法論」居多,如果你查我覺得相當好用的Wiktionary,它的解釋很清楚(中文是我加的):

1.          The study of methods used in a field.(對某領域使用的方法之研究)
2.          (proscribed) A collection of methods, practices, procedures and rules used by those who work in some field.(某領領域的人使用的一套方法、常規和程序)
3.          The implementation of such methods etc.(這些方法之實踐)

第一義是指方法學或方法論,第二義是指一套方法。有關方法學,我們可以看看維基百科較仔細的說明:

Methodology is the systematic, theoretical analysis of the methods applied to a field of study. It comprises the theoretical analysis of the body of methods and principles associated with a branch of knowledge. Typically, it encompasses concepts such as paradigm, theoretical model, phases and quantitative or qualitative techniques.

Wiktionary的第二義前面加註proscribed,那是指Some educators or other authorities recommend against the listed usage(有些學者專家反對這個用法)。這一頁下面便有Usage notes(用法說明):

Etymologically, methodology refers to the study of methods. Thus the use of methodology as a synonym for methods (or other simple terms such as means, technique, or procedure) is proscribed as both inaccurate and pretentious.(究其詞源,methodology是指方法之研究。因此,有些學者專家認為把methodology當作「方法」使用,是不正確和做作的,建議不要這麼用。)

說得很清楚,對吧?連在英文裡,都有學者專家認為把methodology當作「一套方法」使用,是不正確和做作的。那麼,為什麼有些華人講中文或寫中文,那麼愛講「方法學」或「方法論」呢?你說呢?

馮唐的鳥詩集

2015年12月18日

中國作家馮唐翻譯泰戈爾的《飛鳥集》,引來惡評如潮,一些唐突露骨的表達方式特別為人詬病,例如:

「大千世界在情人面前解開褲襠,綿長如舌吻,纖細如詩行」(英文版:The world puts off its mask of vastness to its lover. It becomes small as one song, as one kiss of the eternal.
「心吶,聽吧,這世界和你做愛的細碎響聲啊」
「有了綠草,大地變得挺騷」

 
馮譯引來中國讀者創作「洋蔥新聞」〈馮唐入圍文學翻譯最高獎,《飛鳥集》震驚世界文壇〉,讀之令人莞爾。

新浪網上有彭曉玲的正經報導〈泰戈爾的《飛鳥集》,馮唐的荷爾蒙〉,頗可一讀。當中提到:

//馮唐認為,他翻譯《飛鳥集》最大的突破在於盡全力押韻,從而改變鄭振鐸譯本中略顯寡淡的散文體。他堅持詩歌應該押韻,否則就像姑娘沒頭髮一樣沒勁,「不押韻的一流詩歌即使勉強算作詩,也不如押韻的二流詩歌。」

在此思路下翻譯的一些作品,確實不乏精彩之處。「他尊他的劍為神,劍勝了,他輸了。」這是馮唐得意之作,有評論家也認為算是神來之筆,遠勝鄭振鐸譯的:「他把他的刀劍當作他的上帝,當他的刀劍勝利的時候,他自己卻失敗了。」//

押韻對詩有多重要是可以討論的,但過度強調押韻,則恐怕不智,例如這篇報導便提到:

//馮唐為押韻而押韻的翻譯,同樣招致批評:「我是死啊,我是你媽,我會給你新生噠」,「強權對世界說:『你丫是我的。』……愛情對世界說:『我呀是你的。』」這些詩句中既有網路詞彙,又有京罵,充滿小說《北京北京》開篇在路邊大排檔吃五香煮小田螺的市井氣。在馮唐貼吧上,一位網友失望地說,以前很喜歡他小說中的痞氣,現在看了翻譯的詩,覺得典雅才是美。//

文中提到的「中文超簡詩」,令我頗感興趣:

//前幾年,與小說「北京三部曲」出名的同時,他寫的一些詩在網上流傳,「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風十里/不如你」。如同武俠小說中的高人,盛名之下的馮唐也自創門派,謂之「中文超簡詩派創始人」。他解釋,就是詩歌的長度通常比唐詩七律、七絕、五律、五絕還短。//

詩的文字,確實以精煉為上。數年前我看馮象(不是馮唐)翻譯的《摩西五經》,獻辭僅十六字,便令我著迷,覺得是一首好詩:

三十三年
情同手足
哀牢弦斷
誰與放歌

但是,現代人寫詩,論簡很難超越古人。且不說《詩經》名句,曹操〈短歌行〉傳頌千載,便不是「春風十里/不如你」這種「中文超簡詩」可比:

對酒當歌,人生幾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當以慷,憂思難忘。
何以解憂?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但為君故,沉吟至今。
……

現代詩不押韻,不求文字極簡,一樣可以寫得非常漂亮;即使讀者不知作者想表達什麼,也能感受到文字和意境之美,例如鍾偉民這首〈蝴蝶結〉:

對於死去的人,我總感到
他們是到了一處很靜很黑的渡頭
水紋不動一動,便朝上下八方航去
只留下送別的人,如野鶴埋首水月
啄起月瓣和自己的淚花

但在舟中的遊子眼裏,他會
看到搭渡先辭的父,岸上的子
水畔濯衣的妊娠婦,抑或
輕垂如髮的黑霧上,兩盞
因淚水而翛然一亮的小橘燈

而霧起了,送別的人沒回頭
卻反朝更黑的渡頭逼近
我踮著腳跟,在人群中回顧
「你是不會來了,頤,我知道
你是不會來了……」

可是我翹首踮足,卻驚瞰
人群隱隱,像濕冷的鶴喙上
一長串前蠕的毛蟲,滿馱美夢

直到野鶴低頭,我被莫名擠到水中
那時黑霧必將四散如繭
如果你來了,我所失去的
且把淒美而不可解的笑容如落葉飄下
在水中月上把我承載
頤,我一定會看到盪漾的同心圓
看到繭絲編成的纜索,在你髮上
柔柔縛著美麗的蝴蝶

在那生生死死夢夢醒醒的夜晚
月迷津渡,我再不會
解下那蝴蝶結走了……

馮唐對他譯詩的表現受到批評似乎不以為然,例如他說:「一個社會變壞是從諷刺詩人開始的。」我認為這是不對題的回應,因為人們是抨擊他譯壞了泰戈爾的詩,而不是批評他自己的詩作。如果是馮唐自己出版詩集,讀者即使不喜歡,大概也不會有這樣的反應。馮唐譯《飛鳥集》之所以招來冷嘲熱諷,彭曉玲的文章中,其實已經有清楚的說明:

//而在文學評論家看來,文學翻譯中加入譯者太多個人的東西,是對原著的褻瀆。「名作翻譯有一個不可逾越的底線,即不能脫離原作者的真實意圖,把譯者的想法強加於作品之中,這已經不是翻譯,而是一種凌駕。」//

2015年12月17日 星期四

所謂記憶這東西──《挪威的森林》的一段譯文

20151217

王偉雄教授再度撰文評論賴明珠的翻譯,以《挪威的森林》的一段譯文為例,提出他的疑問。

我也是不懂日文的,所以上次比較《聽風的歌》的幾個翻譯版本,便被人嘲笑,說不懂原文就不應該指指點點。

但愛村上春樹作品的讀者,不懂日文便不能談論其著作的翻譯嗎?我覺得王教授這段話說得有道理:「一般來說,不懂原文是不宜評論譯文的;不過,譯文是否彆扭,則不必懂得原文,也不難判斷。我不敢說賴譯肯定是壞的,我只是有理有據地提出疑問;要我接受這樣的翻譯為好的翻譯,恐怕要等待精通日中兩文的讀者說服我:村上春樹的日文本來就彆扭,而賴明珠只是將原文的彆扭也譯出來吧了。」

我並不討厭賴譯,我上次便說:「其實文字品味是很主觀的,賴明珠的譯文能吸引那麼多讀者,當然有它的原因。相對於早期譯作,賴明珠的譯文後來有變得比較自然流暢,至少我看《1Q84》和《沒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禮之年》都覺得挺順的。」

王教授討論的那段譯文,其實不是賴譯原版,我找出其原版和Jay Rubin的英譯,放在這裡供村上迷看看。喜歡賴譯的人,大可不必因為有人提出批評而不悅。 

王教授提供的賴譯版本

記憶這玩意兒真是不可思議。當我身歷其境時,我是一點兒也不去留意那風景。當時我並不覺得它會讓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絕沒料到在十八年後,我可能將那一草一木記得這麼清楚。老實說,那時候的我根本不在意什麼風景。我只關心我自己,關心走在我身旁的這個美人,關心我和她之間的關係,然後再回頭來關心自己。不管見到什麼、感受到什麼、想到什麼,結果總會像飛鏢一樣,又飛到自己這一邊來,當時正是這樣一個時代。再說,我那時又在談戀愛,那場戀愛談得也着實辛苦。我根本就沒有氣力再去留意周遭的風景。 

有讀者指出,以上版本不像是賴明珠譯的,說賴譯2003年版是這樣的: 

記憶這東西,真是不可思議。當實際置身其中時,我幾乎沒有去注意過那些風景。既不覺得印象特別深刻,也沒想到在十八年後竟然還會記得那風景的細部。老實說,對那時候的我來說,風景怎麼樣好像都無所謂似的。我只想著我自己的事。想著那時候身邊並肩走著一個美女的事,想著我和她的事,並且又再想回我自己的事。那是不管看見什麼,感覺什麼,想到什麼,最後都會像回力棒一樣回到自己手上的年代。何況我正在戀愛,那場戀愛把我帶進一個非常麻煩複雜的處境。讓我沒有任何多餘的心情去轉向周遭的風景。 

賴譯舊版(該書第三頁)

所謂記憶這東西,真是不可思議。當實際置身其中時,我幾乎沒有注意到那些風景。既不覺得是印象特別深刻的風景,也沒想到在十八年後竟然還會記得那些風景的細部。老實說,對那時候的我來說,風景怎麼樣好像都無所謂似的。只想著我自己的事,想著那時候身邊並肩走著的一個美女的事,想著我和她的事,並且又想回我自己的事。那是不管看見什麼、感覺什麼、想到什麼,最終究會像boomerang木製彎刀一樣丟出去,總會回到自己手上的年代。何況我正在戀愛,那場戀愛把我帶進非常麻煩的地方。讓我沒有任何多餘的心情去轉向周遭的風景。 

林少華譯:

記憶這東西真有些不可思議。實際身臨其境的時候,幾乎未曾意識到那片風景,未曾覺得它有什麼撩人情懷之處,更沒想到十八年後仍歷歷在目。那時心里想的,只是我自己,只是我身旁相伴而行的一個漂亮姑娘,只是我與她的關系,而後又轉回我自己。在那個年齡,無論目睹什麼感受什麼還是思考什麼,終歸像回飛棒一樣轉回到自己身上。更何況我正懷著戀情,而那戀情又把我帶到一處紛紜而微妙的境地,根本不容我有欣賞周圍風景的閒情逸致。 

Jay Rubin譯文: 

Memory is a funny thing. When I was in the scene, I hardly paid it any mind. I never stopped to think of it as something that would make a lasting impression, certainly never imagined that eighteen years later I would recall it in such detail. I didn't give a damn about the scenery that day. I was thinking about myself. I was thinking about the beautiful girl walking next to me. I was thinking about the two of us together, and then about myself again. It was the age, that time of life when every sight, every feeling, every thought came back, like a boomerang, to me. And worse, I was in love. Love with complications. The scenery was the last thing on my mind.

原文:

記憶というのはなんだか不思議なものだ。その中に実際に身を置いていたとき、僕はそんな風景に殆ど注意なんて払わなかった。とくに印象的な風景だとも思わ なかったし、十八年後もその風景を細部まで覚えているかもしれないとは考えつきもしなかった。正直なところ、そのときの僕には風景なんてどうでもいいよう なものだったのだ。僕は僕自身のことを考え、そのときとなりを並んで歩いていた一人の美しい女のことを考え、僕と彼女とのことを考え、そしてまた僕自身の ことを考えた。それは何を見ても何を感じても何を考えても、結局すべてはブーメランのように自分自身の手もとに戻ってくるという年代だったのだ。おまけに 僕は恋をしていて、その恋はひどくややこしい場所に僕を運んでいた。まわりの風景に気持ちを向ける余裕なんてどこにもなかったのだ。

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

杜拉克的一句話

2015年12月15日 

《每日遇見杜拉克》這本書中有這麼一段

//每個人都需要什麼樣的知識組合?學習與教導的「品質」是什麼?這些必將成為知識社會的關注焦點,以及核心政治議題。而正規知識的取得與分配,未來將在知識社會的政治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這個預想其實未必過於異想天開。在我們所謂的資本主義時代中,財產與收入的取得一直是這兩、三世紀以來,不退流行的話題//

我想談談最後那兩句。光看中文,你可能會覺得有點怪,因為意思不連貫。我們來看原文:

In fact, it may not be too fanciful to anticipate that the acquisi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formal knowledge will come to occupy the place in politics of the knowledge society that the acquisition of property and income have occupied in the two or three centuries that we have come to call the Age of Capitalism.
(Peter F. Drucker, May 9, “The Center of the Knowledge Society,” The Daily Drucker, 2004.)

原文只有一句,很長,要採用原文的句式譯出通順的中文,幾乎是不可能的。多數譯者應該會選擇用「拆散重組」的譯法。像上面那樣,拆為兩句是可以的,問題那兩句譯文顯著偏離了原文的意思:「占有一席之地」未能表達出「佔有關鍵地位」的意思,「不退流行的話題」更是有點莫名其妙;更重要的是,兩句話斷開了,意思完全連不起來。

試改譯如下:

//在我們稱為資本主義時代的這兩三個世紀中,財產和收入之取得一直是關鍵的政治議題;如果我們預期知識社會的關鍵政治議題將換成是正規知識之取得和分配,或許不算是太異想天開。//

這譯法或許不算漂亮,但至少能較準確地表達原文的意思。譯文最好當然是達意又流暢,但如果無法兩全其美,我寧願以笨拙一點的方式正確表達原意,而不是為了追求流暢而顯著偏離原意。

(或許會有人說,作者並沒有說財產和收入之取得是「關鍵的」政治議題,「占有一席之地」反而較準確。這問題在於你如何理解原文,我是認為「關鍵」是正確的理解。當然,又可能會有人說:作者沒說,你就不要說破啊!留給讀者自己去意會嘛!確實,如果不說破便能準確表達原意,那最好不要說破。但上面的改譯,已經是我目前所能想到的最好處理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