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日 星期二

職業與職稱

2016年1月26日 

看到一名同業分享翻譯工作經驗,當中提到: 

//柯乃瑜說,雖然大家常常稱呼口譯員或筆譯員為「翻譯」,但「翻譯」應該是當動詞用,真正的職稱應該是口筆譯員。雖然譯者們也知道「翻譯」是在叫他們,但就像護理師常被叫做護士,他們已經無奈的習慣了。尊重口筆譯員的工作專業,正確認識他們的職稱也是很重要的。// 

我個人不大在乎職稱,也不確定譯者是否有公認的「真正職稱」。我喜歡自稱「譯者」,從不使用「口筆譯員」的說法;如果要與口譯者區分,我會選擇自稱「筆譯者」而非「筆譯員」。

我知道有「翻譯員」這說法,大概是中國較常用。台灣也有人常用「翻譯師」一詞,相對於「翻譯員」似乎高了一級,但都不是我愛用的稱呼。最厚臉皮的,大概就是自稱「翻譯家」吧。中國媒體似乎有濫用「翻譯家」來稱呼職業譯者的現象,這當然很不好,因為這最後會令「翻譯家」失去它有別於職業譯者的意義。

一個職業為了提升自身的社會形象和地位,創造一些比較好聽的職稱,是可以理解的。日前香港便有這樣的趣聞 

//街市「豬肉佬」缺乏新人入行,致人手極為短缺,業界認為「豬肉佬」一詞矮化了行業形象,導致行內青黃不接,所以業界希望改變行業形象,將「豬肉佬」正名為「肉類切割技術員」,又促請當局舉辦培訓課程,助行業吸納新血。// 

前文提到「護理師常被叫做護士」,似乎這對護理師來說是很無奈的事,但「護理師」是新創的名詞,而「護士」是歷史悠久的職稱,台灣教育部國語辭典便這麼解釋「護士」一詞: 

//護理學校畢業,並通過檢覈考試,領有專業執照的人員。在醫療機構中執行醫生的醫囑,擔任護理工作。// 

台灣的護理工作者喜歡「護理師」的稱呼而唾棄「護士」,是我不大能夠理解的。香港仍普遍使用「護士」一詞(本地人口頭呼稱護士為「姑娘」,我覺得這說法很可愛),而護士也是社會普遍敬重的職業。

大眾是否敬重一個專業,大概不是更改職稱可以改變的。一個專業如果能維持優秀的技能水準,同時堅持致力服務社會大眾,而非利用剝削大眾,則日久見人心,自然會得到廣泛的敬重。就這一點而言,香港的護理專業,可能比中國和台灣同業更可敬一些,例如日前風傳媒便有一篇文章提到 

//上海護理師不負責看護,除非住高級病房,一切照顧病人責任歸於家屬,家屬要24小時陪床。陪床就是自備折疊椅,家屬和病人大部分時間都在病房裡一起發呆。 

在香港,護理師負責所有看護工作,家屬一天2次探訪時間,病人大部分時間看著電視或別的病患發呆;台北護理師會負責照看病人,但大部分家屬會陪伴左右,並有沙發床提供,病人可以和家屬一起看電視。// 

護理師不負責看護,與人民代表不代表人民一樣,在那個社會是很正常的。

有關護士被稱為姑娘,可參考這篇:金鈴護士:從服務員到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