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6日 星期四

「丁丁飆英文」閱讀筆記

2015年3月26日 

「丁丁」是前輩譯者鄭明萱女士網路寫作所用的筆名。鄭女士2014327日逝世,以下是其譯作《哥倫布大交換》的譯者簡介:
  
鄭明萱
政大新聞系畢,美伊利諾大學廣告碩士、北伊利諾大學電腦碩士。著有《多向文本》一書。
現為文學、文史、文物翻譯人,並以《從黎明到衰頹》榮獲金鼎獎首位最佳翻譯人獎。
主要譯作包括中譯《極端的年代》、《少年時》、《費城奇蹟》、《到葉門釣鮭魚》、《數學天方夜譚》、《青花瓷的故事》,以及英譯《故宮勝概新編》、《匠心與仙工——故宮明清雕刻》、《敬天格物──中國歷代玉器導讀》等多種。

鄭女士中英俱佳,擅中英雙向翻譯,閒時熱心推廣英文知識,先在新浪部落開網誌「丁丁飆英文」,2007年起轉到Google+開同名網誌,一直寫到20142月下旬,大受歡迎,有1,590名追蹤者。

我今年3月初看到鄭女士〈翻譯的悲劇:翻譯家風格〉一文,寫了一點感想。今日瀏覽其G+網誌最後幾個月的文章,以下是一點閱讀筆記。

鄭女士的網誌主要談英文和翻譯,但偶爾也議論時事,寥寥數語甚有見地,例如20131128這一則

「台灣人好,但政治、媒體不太好!」
台灣政治、台灣媒體是自生空降物,沒有人、不是人,不是人造物。

20131221,她有則標籤為「兒童學美語」的短論,一語中的:

如果不喜歡閱讀,不養成閱讀習慣,怎麼學、多早開始學都不可能建立程度。
學任何語文皆如此。

20131121,她向堅持專業的專職自由譯者致敬,同業讀之應有共鳴:

回顧譯事生涯,很幸運,能為興趣而譯,自己愛讀的書才譯,還可以薦書而譯。唯一可回報信任我的友人以及不幸被我看中的書者:雖是兼職從譯,數量不多,卻始終以專業自勵自期。

因為知道翻譯不易,因此更尊敬佩服那些質量皆俱、重量級作品的專職專業譯者。這些「自由」譯者沒有薪水、沒有版稅,一個字一個字的筆耕,換取按字計酬的幾毛稿費。他們沒有有酬的午休,沒有有酬的週休二日,沒有有酬的休假、國定假日,沒有有酬的病假。沒有和同事聊天或上網之時薪水依然一元一元叮噹入帳的美事。他們一停止鍵字,就沒有收入。

這份毅力,經年累月,勞心勞力勞志,個中滋味,唯己知矣。

20131121日,她分享翻譯工法,提到「有效管理時間,避免譯氣中斷」之重要,筆觸幽默,建議實用,以下為節錄:

大家都知道,譯者這號生物學富五車、無所不曉,別人半輩子的專業硏究心得,譯者三兩個月就可以把它譯將出來,學問之大,簡直和眾原作者等身,真神人也。

不過神人神人,畢竟一半是人,總有神思不通、譯筆卡卡的時候。遇到疑難險阻,就和考試碰到不會作的題目一樣,丁丁決不跟它當場糾纏到底,遑論旬月踟躅,以致擔誤其他待譯之處。作法還是暫不處理,待全文譯畢,再回頭總體作戰,進入解疑階段,集中作業。原因也是為更有效的時間管理,避免中斷譯氣。而且全文譯過,有了整體概念,前後參照,理解貫通,説不定就豁然開朗,答案自然浮現。

鄭女士因為是優秀譯者,網路閱讀難免時常看到翻譯錯誤,她不時不厭其煩地指出並加以說明,學英文或翻譯的人看了定可受益。以下是其中幾則:

老闆的最後一個度假村

阿富汗的義大利省

「摩納哥王子亞伯特,以及他的妻子加蓮那公主」

我花了6分鐘走去那活像是機場才會出現的掃瞄門,再花1分鐘讓自己雀躍一點。

向「牛頓的數學混濁」敬酒

外交官diplomat變成學歷 diploma

有一種翻譯,叫做創作......

飛機跑進計程車道

2015年3月25日 星期三

兩岸社會科學著作翻譯論壇

2015年3月25日

201411月台北的一場論壇,文字記錄全文在此:http://ej.naer.edu.tw/CTR/v08.1/ctr080117.pdf

以下是我覺得特別有意思的若干段落。

吳叡人談閱讀中國翻譯作品的經驗

中國大陸在80年代開始走向世界的自由化時期,以及90年代都有大量的出版譯作,我對於中國大陸翻譯以量取勝的心情是相當矛盾的。大量的翻譯作品當中,涵蓋了廣泛議題的相關譯作,尤其是從歐洲語文原著直接翻譯過來的作品,這一部分我認為是很不容易的。

然而,中國譯作品質上參差不齊,有不少英文譯本的二手翻譯,以我個人的閱讀經驗來看,好與壞的差距非常大,且壞的居多。無論中國大陸的翻譯人才有多少,有些東西是無法量產的,必須從根本去理解西方文明,這需要特別訓練專業人才,要一、二,甚至三個世代的累積。翻譯需要花費很大的心力,且要做很精緻的解讀以及文字的轉譯過程。此外,我在臺大政治所任教的經驗是,臺灣學生英語閱讀能力仍有所不足,所以他們時而會仰賴如「結構群」書店等所引進的簡體字譯本,這裡面想必會有許多問題。

吳叡人談翻譯對知識與社會階層流通的重要性

我們活在一個很需要翻譯卻對翻譯不友好,原創性以及人的心智和努力都在急速被貶值的年代,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得去做,為什麼?

中國過去一、二十年來很流行李奧.史特勞斯(Leo Strauss),他是5060 年代芝加哥大學很有名的思想史學者,把歐陸精讀原典的閱讀方式帶到美國,創造了北美西洋政治思想史研究當中的細緻閱讀原典,也就是精讀(close reading)的傳統。他有一本書叫做《迫害與寫作的藝術》,書中描寫中世紀西方因為宗教和政治因素,政治思想的表達處在一個嚴厲的審查體制之下,若想要坦白表達一些意見只能用隱姓埋名的方式,即使在很遠的地方(如相對較自由的阿姆斯特丹)發表,也要寫的很隱晦。史特勞斯提醒我們,要細緻地去閱讀這些作品字裡行間被壓抑的、沒有講出來的東西,所以他提出一個概念是esoteric reading ,意思是很神奇的閱讀方式,有時候在那個脈絡底下你必須用這種方式去理解這些作品。

中國學界今天迷史特勞斯,更早以前迷卡爾.史密特(Carl Schmitt),對於引進世界新的各種理論不遺餘力,可是引進來的方式都很奇怪,因為他們把卡爾.史密特的理論引進來是為了鞏固中國的國家主義。相反地,他們就不引進史特勞斯《迫害與寫作藝術》的那本書,因為那本書完全可以用來對照和理解中國。從這裡我想引申到我第二個觀察。

中國一方面看起來和世界如此整合,另一方面又在如此嚴密地過濾世界,結果創造出一個存在於現實世界之外的一個「中國的」平行宇宙。然而國家的介入、過濾和干預而形成以簡體中文為主體的「世界像」是什麼?這讓我非常好奇。中國國際政治有一個新的理論叫「天朝主義」,沿用傳統「天朝」所謂「近悅遠來」的概念,主張中國「和平崛起」,自認文明豐富,於是外界自動過來,心悅誠服。如果從翻譯的審查去看它引進來的、容許被創造出來、被建構出來的一個世界像,可以觀察到中國在世界位置的自我期許——它想崛起並站在世界的核心位置。在如此與世界緊密交流之下,中國創造出一個符合國家利益,並且脫離現實的世界像,這件事情令人感到焦慮。

此外,中國很多第一流的知識分子,他們活在一個雙重的現實當中。一方面他們透過原文去讀世界的經典,卻同時容忍刪節的版本被引進到自己的國家。知識分子已經被馴服到對此抱持犬儒主義的態度,上層知識菁英可以輕易閱讀完整原文,接觸第一手的現實,但國內大多數必須閱讀翻譯本的人,卻要面對另一個被過濾過的現實,這裡面有一種犬儒主義和現實主義。

全世界被捲入全球化的過程當中,逐漸被分化成兩大族群,一批是容易移動的,一批是無法移動的。可以移動的主要是資本家還有替資本家服務的知識分子,他們可站在鳥瞰的角度看到整個世界。這些具有多語能力、經濟自由,有高度移動能力的菁英可以輕易進到美國、歐洲、日本的大學,在那邊享受言論自由。如果把全球化看成全球性的階級分化,從這個角度去看,你就會發現翻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要是為了那些無法動彈的絕大多數人,儘管這個時代翻譯的利潤變得愈來愈低,但在道德上卻愈來愈重要,尤其對這些多數的、被剝奪的無法移動的階層而言。

話說回來,臺灣社會學的本土化體制相對健全,所以也為社會學專門譯著創造了具有一定規模的市場,所以群學的劉總編其實不用太悲觀。至於臺灣的翻譯,如果國家願意資助一些好的翻譯我認為是好的。對我們而言,翻譯的意義是讓臺灣和世界更能接軌,它始終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讓一個偏僻的島嶼能夠透過翻譯接觸到全世界,希望新的世代能持續把這樣的傳統留下去。

人名地名之粵語雅譯

2015年3月25日

讀陳雲〈洋官漢名,平治漢〉一文,想起英國人名粵語雅譯其實不限於香港總督,英國本土高官的名字也是照此辦理。舉一些大家熟悉的人物為例:

Margaret Thatcher 港譯戴卓爾夫人,台譯佘契爾或柴契爾夫人
Tony Blair 港譯貝理雅,台譯布萊爾
John Major 港譯馬卓安,台譯梅傑
Gordon Brown 港譯白高敦,台譯布朗

不過,香港已非昔日之香港,所以這種語文慣例可能一去不回。例如英國現任首相David Cameron,香港便跟隨中國譯為「卡梅倫」(陶傑堅持譯為「金馬倫」),台譯「卡麥隆」。

外國人名粵譯常有妙趣,例如John Wayne譯「尊榮」,二字便連名帶姓譯了,比「約翰.韋恩」俐落得多。有些地名亦譯得甚妙,例如倫敦Gatwick Airport,港譯「吉域機場」,你用粵語講「吉域」,發音與英文Gatwick幾乎完全一樣,而用國語或普通話,只能譯成「蓋特威克」或「蓋威克」,效果差得多。

語文的演變有時教人懷舊。外國地名人名之翻譯,如今多為生硬直譯,有些沿用已久的雅譯反被淘汰。例如Trinidad and Tobago這個國家,以前香港譯「千里達」,簡潔俐落,台譯「千里達及托巴哥」,而今香港也順從中國,譯為「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大家熟悉的San Francisco,香港多稱「三藩市」,台稱「舊金山」,而我以前在通訊社工作時,看到一本中國出版的外國地名字典,竟然譯為「聖佛朗西斯科」!好在大家都知道不能盡信字典。

延伸閱讀:
雷競璇 - 古巴的地名


陳雲 - 洋官漢名,平治漢(節錄)

華夏雅言,遍及西洋。英國殖民統治香港時期,很多香港總督都有漢化的中文名字,主要由香港中文公事管理局(一九九六年改組為法定語文事務署)和英國駐港商務專員公署等官方機構負責構思。譯名以粵語為準,詞義務求雅馴,故亦可以視為廣東雅言。

早期的英國官員和總督,不大接觸華人,除非本人精通漢文(如金文泰總督),否則一般譯名從便,但也有滿洲貴族的漢名風格,例如德輔、彌敦、卜力、寶靈、盧吉等。戰後港府銳意親民,漢名就精雕細琢,古意盎然。不論是套入滿洲王公大臣之名,還是用漢人士族之名,都可見英國政府刻意模仿華人王朝之風,便利統治。

總督之漢文譯名,以金文泰最為雅馴,也最為淺白;戴麟趾最瑰麗,也最艱深;楊慕琦最似君子;柏立基、羅富國、麥理浩似前清華人進士;彭定康最為家常。譯名受到原名限制,例如Sir Edward Youde,即使他本人精通漢文,也只能譯為尤德。

戰後總督戴麟趾(Sir David Trench)是英國人,我知道的,他當香港總督的時候,正是我的童年。然而,我要到二十幾歲才知道金文泰是英國人。在電視的校際問答比賽,聽到金文泰中學的名字,還以為金文泰(Sir Cecil Clementi)是華籍的善長仁翁,而不知道他是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的香港總督,任期一九二五至一九三〇年,那時孫中山北伐的年代。

金文泰名如其人,精通中文。泰有順適如意、命運亨通之意。泰也是《易經》六十四卦之一,乾下坤上,乃天地交而二氣通之象,吉也。德輔二字見於《左傳.襄公二十九年》:「美哉,渢渢乎!大而婉,險而易行,以德輔此,則明主也。」行為符合道德,可出明君。貝璐和楊慕琦都是取名於美玉。羅富國,寓意民富國強,富國安民 。戴麟趾出自《詩經‧周南》,有後代良善興盛之意。「麟之趾」篇曰:「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關睢序」曰:「然則關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風,故系之周公。」周文王子孫繁衍,後人用麟趾呈祥來恭賀人家添丁。



陶傑 - 中譯只配路姆西
頭條日報   20131219

宜家傢俬一隻布偶的中文譯名鬧成國際新聞,是「地球一體化」的一碟娛樂配菜。

案中最大受害人,不是梁振英,而是野狼布偶的設計師,本來是一個歐洲童話角色,無端竟成廣東粗口代言人;但最終的勝利,屬於過去精通中文的翻譯家,如果他們在天有靈,見到今天的一代褻瀆翻譯而有如此報應,也會笑得打滾的。

大野狼本名Lufsig,只要稍通外語,即看得出讀音接近貝多芬之名Ludwig,譯作「路姆西」,純屬粗枝大葉,無甚用心,對中國南北方言差異完全視若無睹,普通話獨大之後果,致使「路姆西事件」騰笑國際。

過去的翻譯家,本身精擅中文,通曉西方文化,能讀得懂外文並不稀奇,難在把外文變成中文,要看來渾然天成,讀來琅琅上口,隱約還負有傳世之重任,如果只靠今天這等普通話翻譯引入西方文明,不但會面目全非,恐怕還會形相猥瑣。

新中國的普通話翻譯,長期為北京官話壟斷,無文學根柢,全未經粹煉,工農兵出身,只有隨字配音之粗率,加上決意清洗「舊中國」譯作之心,譬如美國的三藩市,通俗易記,符合中文日常運用邏輯,但遭遇今日之三腳貓翻譯毒手,卻成「聖佛朗西斯科」之雞零狗碎。

如果根據Canterbury譯成「坎特伯雷」的邏輯,Cambridge或應譯作「坎布里奇」。至於Oxford,按今天內地慣性,最後一個D音也該當翻譯出來,成「奧克斯福德」,還有紐約的Broadway,以今天的手筆,當然不會是「百老匯」,而應該是「布羅德威」,或者直譯「寬路」,只不過,如果定作「寬路」,不知道中國還有沒有電影院、電器商店、樓盤跟着叫呢?

當年荷里活頭號公司美高梅,英文MGM,取首字母縮寫,但中國民眾不諳英文,不像今天iPhoneiPad之流統統可以長驅直入,MGM只三個字母,但還是有翻譯家精挑細選「美高梅」三個字,以字換音。還有華納兄弟公司,把Warner翻譯成「華納」而不是「沃爾納」,這些名字,都逃過粗劣的一劫,能不教人感動流涕?

牛津、劍橋的兩個地名,是中譯英之奇葩,既非音譯,也非意譯——劍橋是各取一半,牛津更是神來之筆,如果肚子裏不曾裝滿詩詞古籍,從哪裏去想一個「津」字出來?牛津恰好是幾條河流包括泰晤士河的交匯處,「霧失樓台、月迷津渡」,是一個渡口,水陸要衝之地,中文裏面現成有一個「津」字匹配——這一切資訊,當然可以查字典,但是品味、思想、胸襟,是沒有字典可循的,本來有豐子愷插畫,民國課本開始教起,經過一場坑焚,遂成絕唱,今天這個時代,也只配「路姆西」。

2015年3月24日 星期二

Endowment Effect

2015年3月24日

翻譯時碰到專有名詞,我通常會上國家教育研究院(也就是國立編譯館,2011年改用現名)的學術名詞網,參考其譯法。

今日碰到Endowment Effect一詞,該網站提供的譯法為「秉賦效果」,網路上較常譯為「稟賦效應」或「稟賦效果」,也有譯為「原賦效應」或「原賦效果」。

這些譯法我都不滿意。

維基百Endowment Effect是行為經濟學的一項假說,指人們會只是因為東西是自己的,便認為它比較珍貴。這假說是基於這種觀察:同樣的物品,相對於從別人手上取得,人們往往願意付出較高的代價留住手上擁有的,即使他們根本沒有依戀該物品的理由,例如他們不過是數分鐘之前才取得該物品。舉個例子,你送一個杯子給某人,然後問他願意以什麼價錢賣出該杯子。他開的價格,很可能遠高於你向他推銷同一個杯子時他願意付的價格。

簡而言之,Endowment Effect的意思有點像中文成語「敝帚自珍」──較完整的說法是「家有敝帚,享之千金」,比喻人們極為珍惜自己的事物。

目前流行的譯法「稟賦效應」是直譯自英文,但要從「稟賦」聯想到該詞的含義,實在是強人所難。「原賦效應」可能好一點點,但也相當牽強。這種翻譯,只是令讀者不知所云而已。

此詞我會譯為「自珍效應」,加註英文,必要時加上解說:行為經濟學的一項假說,指人們普遍認為自己的東西比較珍貴。

上述情況是譯者會碰到一種難題:專有名詞已有頗為流行的譯法,譯者即使很不滿意,也有從眾的壓力。譯者費心去想出自己認為更好的譯法,但是編輯和讀者是否接受,又是另一回事了。

2015年3月23日 星期一

出版、翻譯與研究所

2015年3月23日

雅言出版顏擇雅小姐給想進出版界的年輕人之建議 

4. 先從事翻譯也是一條路。我和郝明義的第一個出版相關工作都是翻譯。但你不應該第一本書就想譯暢銷書或名家小說。如果說你譯筆很嫩,外文也不好,卻運氣好第一本書就譯到暢銷書,罵你譯不好的人一定很多。這只會毀掉你在出版界和翻譯界的前途。

5. 做出版不需要念出版研究所。做翻譯也不需要念翻譯研究所。基本上,念這兩種研究所對你應徵出版與翻譯工作沒任何加分。
  
她後來補充的兩點

6. 我說念出版研究所與翻譯研究所都沒加分,嚴格說是任何研究所都沒加分。出版界所謂的「程度」,其實並沒扣緊任何單一學科。我們都看過一種人,進出版界沒幾年,就迅速累積「書感」,可以獨當一面。但有更多人,做了十幾年,一直原地踏步。這跟學歷無關。也跟學什麼無關。

7 . 以我從前在大出版社招考新人的經驗,我認為一大堆自稱熱愛閱讀的年輕人,其閱讀量以出版界的標準來說都太小了,品味也太狹窄。簡單說,就是他們都沒自己講的那麼熱愛閱讀啦。

我的一點感想:做翻譯確實有可能得到進入出版界工作的機會,比如說委託你翻譯的編輯欣賞你,到他公司出現職缺時,他可能會問你是否有興趣。不過,你最好想清楚自己是否真的對出版工作有興趣有熱情。例如顏小姐便提到:「我認為一大堆自稱熱愛閱讀的年輕人,其閱讀量以出版界的標準來說都太小了,品味也太狹窄」你以為自己熱愛閱讀,但以出版業者的標準而言,你可能真的「沒自己講的那麼熱愛閱讀」。個人的閱讀興趣多狹窄都沒關係,但要做出版工作,興趣真的不能太窄。如果超出自己興趣範圍就不想做或無法做好,那是很難當職業來做的──出版如此,翻譯亦然。

顏小姐提到:「如果說你譯筆很嫩,外文也不好,卻運氣好第一本書就譯到暢銷書,罵你譯不好的人一定很多,這只會毀掉你在出版界和翻譯界的前途。」這一點很有趣,現實中可能有真實的例子,只是我不知道而已。如果真的「一書毀前途」,那應該不算是運氣好了。

第一本書就譯到暢銷書的人不多,譯者較常碰到的一種危險情況,是與人合譯,然後合譯者翻譯的部分被發現有很多錯誤。譯者為求自保,通常會要求出版社註明各譯者負責哪一部分。但是,挑錯的人通常不理會誰譯哪一部分,閱讀挑錯文的人就更不用說了。此時無辜的合譯者便可能跳到河裡都洗不清。在此奉勸挑錯的人:如果有多位譯者,請務必註明錯誤發生在哪一位譯者身上,以免連累無辜。也奉勸讀者(和出版業者):如果已有確鑿證據證明某些譯者翻譯品質差劣,請加以杯葛;如果某些譯者翻譯品質向來可靠,請好好珍惜。

至於「做出版不需要念出版研究所,做翻譯也不需要念翻譯研究所」,我是認同的。但這也不代表念研究所一定無用,只是千萬不要迷信念過研究所一定能提升工作能力。近二、三十年來,因為高等教育浮濫擴張(台灣尤其嚴重),學士或以上學歷普遍貶值,結果不少其實不需要碩士資格的工作,如今也要求應徵者必須研究所畢業。這其實是很不合理的,只會支持嚴重扭曲的現狀繼續存在下去,而且也不利於雇主徵得合適的人才。

兩年前我曾幫某公司招考譯者,請十來位翻譯研究所的學生試譯文章,水準參差:有些譯得很好,有些顯然在水準之下。我不會說念翻譯研究所沒有用,但我更相信天分、學習能力和工作態度。顏小姐說:「我們都看過一種人,進出版界沒幾年,就迅速累積『書感』,可以獨當一面。但有更多人,做了十幾年,一直原地踏步。這跟學歷無關。也跟學什麼無關。」我沒做過出版業,但對此有共鳴。這種現象應該是幾乎每個行業都有吧。

2015年3月19日 星期四

硬著頭皮譯詩

2015年3月19日

我說過自己甚怕譯,但如果工作中碰到了,總要努力試試,不能每次都說「我譯不出來」。

今日碰到一首,硬著頭皮譯了。

Last Poems
XXXV
by A. E. Housman

When first my way to fair I took
  Few pence in purse had I,
And long I used to stand and look
  At things I could not buy.

Now times are altered: if I care
  To buy a thing, I can;
The pence are here and here's the fair,
  But where's the lost young man?

-- To think that two and two are four
  And neither five nor three
The heart of man has long been sore
  And long 'tis like to be.

少時上市集
袋裡只有零錢
時常長站攤前
看著買不起的東西

如今景況已變
想買已買得起
錢在袋裡,市集在這裡
但那個迷惘的少年在哪裡?

二加二只等於四
不是五也不是三
此事向來教人心傷
而且大概不會改變

網路上有瞿立恆譯的版,譯得頗瀟灑,放在這裡給大家看看:

當我小時遊集市,
手中僅有幾便士。
心愛玩具買不起,
攤旁徘徊立多時。

如今情形已改變,
買個月亮也有錢。
攜款舊攤尋舊夢,
只惜心境殊當年度!

二加二只等於四,
既非三來亦非五。
畢竟此時非彼時,
心情天真不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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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應該留給讀者咀嚼體會,以下是我對此詩的理解,各位大可略過不看:

Housman此詩前兩節很直白,較難理解的是最後一節。他前面說的是客觀情景一樣,市集仍在,而我雖然已不像年輕時阮囊羞澀,可是年輕時的心情卻回不來了。

最後一節他想說的是:客觀事物有永恆不變的規則,二加二就是四,即使我們希望是五或三,結果仍然是四。

相對於不變的客觀規律,人的心情、感受卻不時改變:年輕時無錢購物,年長時即使有錢,但年輕時的渴望已經不在了,買了東西也得不到年輕時可以得到的滿足。桃花依舊,我仍是我,但已經不是同一個人了。此事想起就教人心傷,而且這種遺憾大概是綿綿不絕的。

翻譯難,譯詩尤其難。如果譯詩也是按字計酬,譯者大概要吃西北風。

2015年3月17日 星期二

Thief and Enemy

2015年3月17日

張華先生談「翻譯說明體的風險,以《譯藝譚》中一例說明:

In places like Madumbi, time seems more of a thief and enemy than in crowded cities or even in circles where the months are frittered away in useless leisure.

該書作者黃邦傑先生這麼譯:

在馬都比這種地方,時間就像一個小偷或是一個偷襲的敵人,悄悄地來,又悄悄地走了;像這種情景,就連那些徒然浪費大好時光的大城市甚或社交小圈子,似乎都不如馬都比嚴重。

張先生找到原文接下來一句:

At Madumbi life was a packed routine; work began at half-past five or six in the morning; fatigue often precluded thought; and the tired eyes, turning towards clock or calendar, would close in sleep.

他合併改譯為:

類似馬都比這種地方,時間就像強行入侵的小偷或敵兵;在大城市甚或某些社會階層,時間卻是任人隨意排遣,大把消耗在無用的休閒上。在馬都比,生活就是沒片刻間斷的刻板工作,從早上五點半或六點開始。頭腦經常疲憊得無法思考,眼睛看著日曆或時鐘,卻往往勞累得一闔上就睡著了。

此例甚有意思,我以前未譯過「thief and enemy」這個詞組,查字典未發現有收錄,但Google發現是英文常用的詞組,例如:

Selina Kyle is Catwoman, a costumed adventurer who's been both super-hero and super-villain. Beginning her career as a thief and enemy to Batman, she later turned to crime-fighting and became part of the Batman Family.(此例很難將 thief 的含義譯出來)

... he was considered not only a rascal, [but] a thief and enemy of society and good government, an abettor of crime, and an undesirable citizen on general principles.(此例要譯出 thief 的含義也不容易)

To her, death had been a minor delay between phases of life, but its random cruelty had changed her perspective. Her fascination and courtship with death ended when it had stolen the most precious thing in the world from her. Death was a thief and enemy. Now she was determined to fool the reaper
(此例中 thief 的意思很明確)

我查到最有趣的資料是這一段,對 thief and enemy 均有解說:

A thief can come as an armed robber: He does not want to listen to your opinion. He just wants to get what he wants by pressure, fear, torment and violence. The enemy has put so many people under pressure (mental pressure, financial pressure, family pressure, sexual pressure, etc.) in order to steal things from them. Some people are forced to eat terrible things in their dreams against their wish. The great thief and enemy of our soul can sometimes be very violent.

因此,Madumbi這個例子,如果放得開,不介意譯得像說明體,可以考慮這麼譯(借張華先生的版本改譯):

In places like Madumbi, time seems more of a thief and enemy than in crowded cities or even in circles where the months are frittered away in useless leisure. At Madumbi life was a packed routine; work began at half-past five or six in the morning; fatigue often precluded thought; and the tired eyes, turning towards clock or calendar, would close in sleep.

在大城市以至某些圈子中,人們可以將大把時間耗費在無益的休閒上;在馬都比這種地方,時間卻有如生命的盜賊和敵人:生活是密集的刻板工作,早上五點半或六點便開始;人常累得無法思考,疲憊的眼睛看著日曆或時鐘,一合上便能睡著。


後記:張華先生,指出 thief and enemy 無論是字面還是意思,均與中文「寇讎」很像。這是我沒想到的,受教了。

2015年3月16日 星期一

「句子跟著英文走,一點不拗口」

2015年3月16日 

董橋沉櫻〉一談到文學翻譯,頗有意思:

前幾天沈茵來電話說台北熱得要命,她好幾天不敢出門,躲在書房裏讀沉櫻翻譯的毛姆小說,打開英文原著一句一句對照細讀,說沉櫻譯得頂真,句子跟着英文走,一點不拗口。毛姆小說沉櫻的譯筆我不記得了,印象中行文流暢,不像譯文,連徐訏先生都說譯得好,編《筆端》的時期想找沉櫻寫文章紹介外國文學,我手頭沒有《筆端》,查不到約稿約到了沒有。英文高手管先生常說徐訏先生的小說很像毛姆,還說沉櫻譯文有點像徐先生的文風,夠好了。管先生說複雜的句法貼緊原文迻譯難免生硬,重新組織譯成順當的中文又怕丟失了毛姆的風格:「翻譯難只難在這一關!」翻譯家湯新楣先生觀點跟宋淇先生一樣,說山路崎嶇,看準可以踩過去的地方放膽踩過去,運氣好也許不絆腳,運氣壞是要摔交的。蔡思果先生說翻譯老英文最難,像攀登景陽崗,老虎多,危險大,沒有武松的體魄會送命。蔡先生風趣,說笑話一臉嚴肅,終歸是譯林武二郎,晚年翻譯狄更斯,毅然上山,安然下山,纖毫未損。吳魯芹先生五、六十年代住台北,也在台北美國新聞處做過事,台北翻譯界他熟悉,後來遷居美國,我們常通信,無所不談,談起毛姆小說中文譯本吳先生也讚許沉櫻,說她中文好,國文老師是顧隨,指引她寫作,作品三十年代很受讚揚。吳先生說中文不行不必做翻譯,好不了。

文中提到沉櫻譯毛姆小說,「句子跟着英文走」但「一點不拗口」,也就是能通過下文管先生提到的翻譯難關:「複雜的句法貼緊原文迻譯難免生硬,重新組織譯成順當的中文又怕丟失了毛姆的風格。」

我常說懶惰的譯者喜歡機械式翻譯,言下之意是譯者要透徹理解原文,然後以流暢的中文準確表達原文的意思。這在翻譯不講究文字風格的內容時問題不大,但在文學翻譯上卻可能不夠好,因為原文作者的文字風格可能被譯者在這種語言轉換過程中消滅了。因此如果能做到「句子跟着英文走,一點不拗口」,而且意思準確,那就近乎完美了。但這又談何容易。高手或許能輕鬆做到,但功力不夠的譯者再努力,效果也可能只是差強人意。

董橋又提到吳魯芹說「中文不行不必做翻譯,好不了」,這當然是在講外文譯為中文的翻譯,而且當然也沒有「外文不必好」的意思。外文不夠好的話,可能連原文的意思都沒辦法準確掌握,這樣很容易鬧笑話──例如將「a carrot-and-stick system」譯為「胡蘿蔔桿系統」。我同意中文不行翻譯好不了,文學翻譯尤其如此。中文不夠好但還可以寫出通順的文字,可以翻譯對文字要求不是很高的非文學內容。

2015年3月13日 星期五

世代

2015年3月13日

劉克襄先生寫了一篇〈像我這樣四年級的〉(註:「四年級」是指民國40-49年間出生的人,現年55-64歲),短短一天,在臉書上得到近萬個讚。我轉貼並加上一句「年長者好好反省」,也騙到10個讚。

其實同類型的文章,我一個月前看到一篇更令我感動的,那便是彭明輝老師的〈罪一族〉,可是這篇得到迴響顯然弱得多。

且容我引述幾段:

我們這一個世代享受過台灣的各種美好,卻留給下一代一個無以為繼的社會。

我們這個世代是蹂躪台灣的罪人:這個官商勾結、竭澤而魚、劫貧濟富、笑貧不笑娼的社會是我們造就的,是我們縱容的。我們之中有些人是主謀,有些人是官商勾結的核心,有些人是從犯。如果我們這些較「有成就」的人還不懂得自居為「贖罪一族」,卻以自傲的心態繼續蹂躪這一塊土地,台灣將會萬劫不復。

我不怪我們的上一代,他們用盡一生的苦心累積財富,讓台灣從農業社會進入工業社會,讓我們接受世界一流的教育,而他們卻沒有機會接受高中與大學的教育。 我不怪我們下一代,他們如果有錯,是我們教養出來的;更何況,今天掌權的是我們,改變的契機在我們手上,不管那是 change for better 或者 change for worse

我們還記得父祖輩台灣人的善良與樸實,我們還記得路邊「奉茶」的茶缸,我們還記得「賺錢也要賺得有格」,我們還記得「黑道也有黑道的倫理」。我們是在遠 比今天更善良,更不懂得狡辯的社會裡成長的:在我們的童年裡,我們羨慕有錢人,但是看不起「為富不仁」,看不起「奸商」,我們還記得「人品重於財富」,我 們還記得台灣原本不是「有錢就可以橫行霸道」,我們還不相信「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我們還不是「笑貧不笑娼」,「求富不擇手段」的社會。

在我們的童年記憶裡,我們還記得什麼叫做「善良」的社會。

劉克襄的文章當然也是好的,也是令人感動的,因為我們不難從中看到長輩反省的誠意和自省的能力,且看以下幾段:

我們的下一代,正面臨台灣最貧苦最沒機會的時候。這樣的環境不是他們造成的,而是我們過度短視,著眼於近利,造成這等困境。政府過度傾斜於保護少數財團,給予金融和科技業優先的利益,缺乏多樣價值的發展和照顧。

但許多年學者專家仍像部落的巫師,愛當社會的預知者,不斷用批判的角度,威權式地批評現在的年輕人不願意低就,踏實的工作,又過度迷戀網路世界。我們從未反省,自已傷害台灣有多深。

孩子們會有現今的茫然,三四年級的人,其實必須承受最大責任。去年太陽花學運何以聲勢浩大,因為我們未留下一個安心可以奮鬥的環境,讓他們找到生活目標後,打拚就有機會。不是他們做的,卻要用未來的一輩子去概括承受,誰會服氣?

我們批判現在的年輕人,反而是對自己最嚴厲的指控。不是我們保護得太好,讓他們失去戰鬥的能力,而是沒有給予完好的成長環境。台灣早被我們拖著往下走,不是下一代。每個人若自私地只顧著,讓自己的孩子獲得最好的福利,台灣只會繼續沉淪。

香港的年輕人看這些文章,心裡大概更是感慨,甚或怒火中燒,因為香港年輕世代的境況,只有比台灣更差。香港的長輩,對香港「民主回歸」中共極權、對社會結構性不公義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他們至今多數仍毫無反省之心,不少人還賣港投共,繼續剝削壓榨年輕世代,不時嘲諷年輕人不能捱苦,對年輕人追求民主自主的熱情嗤之以鼻,其面目可憎的程度,絕不遜於其台灣同儕。

延伸閱讀

2015年3月12日 星期四

不排除有此可能

2015年3月12日

讀王偉雄教授〈不會排除有此可能性〉一文,覺得甚有意思,引述如下:

據報章報道,香港一名醫護人員在接種流感疫苗後,出現重肌無力症(myasthenia gravis)的病徵;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在接受訪問時表示,沒有醫學研究證明流感疫苗會引致有關症狀,不過,他「不會排除有此可能性」。

高永文這樣回應,合理之至,任何接受過科學訓練的人都應該這樣回應。「不會排除有此可能性」是英文 "wouldn't rule out/exclude the possibility" 的直譯,也許有人會認為這不是好中文,說「有可能」便夠清楚,而且簡潔得多。然而,「有可能」是否真的可以完全表達「不會排除有此可能性」的意思?在很多語境裏都可以,但在高永文接受訪問的這個脈絡裏,答案是「不可以」。

這裏有兩個事實:

(a) 沒有醫學研究證明流感疫苗會引致重肌無力症。
(b) 沒有醫學研究證明流感疫苗不會引致重肌無力症。

雖然高永文沒有明確指出(b), 但他說的「不會排除有此可能性」,正是基於這個事實。科學研究(當然包括醫學研究)講究的是證據,不會止於指出可能性。簡言之,如果有證據支持 p,這些證據同時可以減低 ~p 的可能性;如果證據強到足以證明 p,這些證據便可以排除 ~p 的可能性。高永文說不會排除「流感疫苗會引致重肌無力症」的可能性,表達的正是「沒有證據證明流感疫苗不會引致重肌無力症」。這個證據與可能性的關係,用「有可能」三字是不足以表達的。

同理,基於(a),高永文也可以說不會排除「流感疫苗不會引致重肌無力症」的可能性。因此,高永文那句「不會排除有此可能性」根本完全沒有指出流感疫苗和重肌無力症有任何因果關係,他只是在說話中表現了科學人應有的謹慎。

我同意王教授本篇所言。「不會排除有此可能性」這種源自「翻譯體」的說法,有時確實是必要的,因為非如此無法準確表達某些微妙的意思。當然,這種說法也常遭人濫用,而且刪去兩個字,改講「不排除有此可能」會簡潔一點。我個人不喜歡翻譯體,所以非必要時不會用。

再說一點我的體悟。如果我們說「有此可能」,準確的意思是這種事情確實可能會發生(可用 代表可能性之存在),也就是排除了「事情不可能發生」這種情況。如果我們說「不排除有此可能」,準確的意思是沒有證據顯示這種事情可能發生,也沒有證據顯示這種事情不可能發生;也就是事情是否可能發生,我們都不知道(可用 0 代表我們對可能性是否存在之無知)。如果我們說「沒有這種可能」,準確的意思是這種事情不可能發生(可用 代表可能性之不存在),也就是排除了「事情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2015年3月11日 星期三

Apple Watch

2015年3月11日

蘋果公司推出Apple Watch,產品宣傳的中文有中港台三個版本,有香港網友做了對照表(綠色代表該網友覺得不錯,紅色代表他覺得有問題)。


我粗略瀏覽,覺得台灣版中文不夠簡潔俐落,而且有些用詞已經與中國同化了,例如愛用「打造」一詞,而「讓」字也用得有點濫。

如今只有少數財雄勢大的公司(如蘋果)願意花錢維持港台中三個版本的中文。有世界地位的媒體,例如紐約時報、金融時報、BBC、彭博和道瓊等等,其中文或是只有中國大陸一個版本,或是傾向以中國大陸為標準。台港優秀譯者幾乎全無機會替此類媒體服務,誠可悲也。

以下是這些Apple Watch中文宣傳文字的英文版(最後兩大段中有些句子是中文版沒有的),取自http://www.apple.com/watch/,供有興趣者研究:

Apple Watch represents a new chapter in the relationship people have with technology.

It’s the most personal product we’ve ever made, because it’s the first one designed to be worn.

An incredibly precise timepiece.

It even lets you customize your watch face to present time in a more meaningful, personal context that’s relevant to your life and schedule.

Apple Watch makes all the ways you’re used to communicating more convenient.

A smarter way to look at fitness.

Apple Watch gives you a complete picture of your all-day activity. The three rings of the Activity app show your daily progress and help motivate you to sit less, move more, and get some exercise. It’s also an advanced sports watch, giving you real-time stats for a variety of the most popular workouts. Over time, Apple Watch learns your activity and fitness levels. It uses that information to improve the accuracy of your measurements and suggest personalized all-day activity goals. It even provides custom reminders to encourage you to achieve them.

There’s an Apple Watch for everyone.

A device you wear is vastly different from one you keep on a desk or carry in your pocket. It’s more than a tool. It’s a true expression of your personal taste. So we designed Apple Watch to reflect a wide range of styles and preferences. Because we want you to love wearing it as much as you love using it.

2015年3月10日 星期二

丁丁譯論:說明體

2015年3月10日

偶然讀到「丁丁飆英文」的一篇譯論,很有意思,引述如下:

丁丁飆英文

翻譯,原是下駟對上駟的工作。回顧譯作等膝的不多譯作,我要向這些年來駑蹄努力追趕卻永遠瞻之在前的上駟原作致敬致歉,向所有願意藉由我的下駟譯本略嘗原作滋味、提出建議的讀者貴人致謝致歉。

下駟之可以努力的方向,除了極力避免誤讀誤譯(何其難也!)也一直策勵自己絕不可用翻譯體(貌似通順但你譯他譯都一貌的翻譯八股)、吾譯體(譯張譯李不同作者都譯成你的文字風格)、說明體(把翻譯當成解釋改寫用你自己的話「白話釋本」)。當然最要不得的是「觀念偷換」,把自己的想法偷渡入原文,假成原作之口。

以上標竿,當然是指原作者是風格大家,你把他風格弄沒了,他還是他嗎?但翻譯大作品之難,也正難於此。下駟辛苦多年,企趕多年,只能自評達到「吾譯體」。悲夫,signature 如影隨形,只好自嘲:吾亦風格家也。

文末留言也值得參考:

讀者:看了很慚愧,可能在新聞界幹久了,本人的翻譯都是「說明體」... 您這一番話驚醒夢中人啊!

丁丁:新聞報導多屬功能性資訊,重在清楚正確客觀,有時化譯為釋是必要的。記者本身文字風格並不強也不該太強,除非是名家専欄評論。互勉之!

「丁丁飆英文」版主原來是前輩譯者鄭明萱女士,去年過世(http://hcpeople.blogspot.tw/2014/03/blog-post_28.html)。

我不曾看過鄭女士的譯作,但以上譯論,是有經驗、能自省的譯者才寫得出來的。

我自己以譯財經書為主,這種書對文字的要求一般不會很高:譯文只要意思準確、讀來通順,基本上不會有人挑剔。當然,翻譯的標準並不止於意思準確、文字通順(雖然市面上達不到這要求的翻譯文字比比皆是),文字風格最好也要貼近原作,而且要避免越俎代庖,譯成鄭女士所說的「說明體」。

譯文要達到這種高標準,往往非常困難。此所以認真的譯者,工作通常絕不輕鬆。

我自己是非常嫌棄「翻譯體」的,雖然活在當代,有時少不免也從俗,使用一些源自翻譯體、古德明先生視為「下流現代漢語、不是中文」、但已為大眾接受的流行說法。另外,我有些翻譯,也可能接近「說明體」,會被視為超乎「意譯」的「釋義」。例如,謝孟宗先生便曾指教

「不過,我個人認為翻譯常常是不能直譯的,因為如果你懂原文,你看原文可以理解,但你直譯出來讀者很可能無法理解。我舉個例子,Martin Wolf The Shifts and the Shocks 的引言中有這麼一句:『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 Even the quite recent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 That is certainly true of the views of leading policymakers.』如果直譯,大概是這樣:『過去是外國。即使是最近的過去也是外國。政策制定者的觀點肯定是這樣。』我相信中文讀者絕大多數會覺得這樣的譯文很費解。我會這麼譯:『昔日如異邦。往事即使才過去不久,放在今天仍往往顯得怪異。政經決策者的觀點無疑是這樣。』」

譯者之言的臉書評論裡讀到這段話。許先生譯筆高明,譯論亦見高明。引文便是一例。不過我的看法和許先生略有不同。我認為,意譯有別於釋義。前者更動用詞、句構,目的在於使文句通順,讓讀者能自行領略文句含意。而後者則是將文句說破,以譯者的見解取代讀者的體會。(當然,翻譯本就涉及譯者的詮釋,使得意譯與釋義的區隔有時頗為微妙,但這不表示兩者可等量齊觀。)

以引文的例子來說。“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譯成「昔日如異邦」,這是意譯。原文的隱喻在譯文裡成了明喻,但兩者之為比喻則一。 Even the quite recent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 的譯法則為釋義。

「意譯」使文句通順,高於「直譯」,但「釋義」不免越俎代庖。我會將原文翻為:「往日即是異邦。即便去今未久,過往時日仍有如異地之邦。」文中比喻何指,就留待讀者思索。

謝先生說得有道理。不過那兩句話我會那麼譯,是考慮到下面的譯文,希望與下面的文字連讀時通順一些,也易懂一些。這是一種取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