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分清楚這觀念:
若譯文是佳作,請注意是否是畫蛇添足。
大家都這麼做,大家的譯文變成作文,大家都受到尊敬。
請問這樣公平嗎?//
認真嚴肅的譯評,一定會仔細對照原文與譯文,因為這樣才能評斷翻譯的品質。將翻譯當成作文,扭曲原文的意思,塞入原文沒有東西,很容易被人發現,通常只會被人批評,更不會得到尊敬。
但譯文如果加了一點原文沒有的東西,是否一定就是「畫蛇添足」,應受譴責呢?
黃霑〈廣告翻譯,蓄意叛逆〉有一段話頗有意思:
//在我唸中學的時候,我的母校喇沙書院有位翻譯老師袁匯炳先生,他曾在五十年代一人兼得中譯英與英譯中的兩項公開譯詩獎,是我所見第一位以離騷體譯莎翁十四行詩的人。他提出過四項很別致的翻譯方法:“刪、存、補、掉”。他認為譯外文,有些地方要刪去,有些要存下來;意思不能一語直譯的,就要補足,次序不合中文語法的,就要“掉轉”。這未必是一位嚴肅的翻譯家所能同意的方法,但對我這個從事廣告的學生,卻十分適用。我們演繹外國廣告,用的正是“刪、存、補、掉”,不合的刪去,合的保存,不足的補足,次序掉亂得令原來的東西潰不成軍。//
職業譯者為求保存原文完整的意思,通常不能用「刪」這種方法,頂多只能刪去一些微不足道的枝節,以免妨礙譯文的順暢表達。
職業譯者為求保存原文完整的意思,通常不能用「刪」這種方法,頂多只能刪去一些微不足道的枝節,以免妨礙譯文的順暢表達。
同樣道理,為了順暢表達原文的意思,為了方便讀者理解,譯者如果不想用可能干擾讀者閱讀的譯註,可能會適時補一點原文沒有的東西(例如扼要地補一點關鍵背景資料)。如果譯者處理得好,沒有扭曲原文的意思又真的有助讀者閱讀理解,我們或許很難找到有力的反對理由,更不會說這是作文而非翻譯。
翻譯有基本的標準,但或許沒有絕對的標準,例如準確傳達原文的意思是基本標準,但這並不要求我們百分百採用原文使用的字詞和句式(因為兩種語言的差異,這有時根本做不到)。譯得好不好,始終要看譯文的實際整體效果。
至於常常連原文的意思都無法正確理解的譯者,難免常常出現低級的錯誤,這就沒什麼好討論的。
最後補一句:翻譯始終是不大受重視的一個職業,譯者始終不大受人重視,遑論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