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1日
//台灣一家藥廠廣告詞:「先研究不傷身體,再講求效果」。
我以為,用在翻譯,也應如此:「先講究中文通順,再講究譯意準確。」
但台灣譯者的普遍毛病,就是墨守成規,照本宣科。明明逐字翻譯的結果,會產生狗屁不通的中文,仍堅持如此翻譯,唯一的理由,可能就是怕挨罵:字典上這麼寫、文法上這麼規定,我不照著翻,到時人家會罵我。// (https://www.facebook.com/TaipeiSalarymen/posts/3346099625442049)
這是在講把外文譯為中文,而大概是作者看過很多「狗屁不通」的譯文,所以特別重視中文通順,重視到認為譯文通順比譯意準確更重要,應優先追求通順,再講究準確。
根據我做筆譯多年的經驗,這說法似乎沒什麼道理。翻譯品質如何,就看你交出來的譯文,譯者在翻譯過程中優先追求什麼根本無關宏旨。
翻譯最基本要求,應該是準確傳達原文的意思。這可以理解為我們一般所講的信與達的要求,而信與達必須同時達到,沒有孰先孰後的問題。譯文如果能準確傳達原文的意思,通常不會有(中文)不通順的問題。
當然,實際翻譯工作會遇到很多微妙的情況,必須視具體情況應變。視翻譯的目的而定,譯者有時甚至必須幫忙糾正原文的錯誤。
翻譯工作特別麻煩的一種,應該是文學翻譯,因為文學作品對文字的要求比較高,譯文除了意思正確,原則上還必須忠於原作的文字風格,而這有時真的不容易。文學作品的內容,有時連意思都不容易掌握,要準確傳達原文的意思當然也就很棘手。
但即使不是翻譯文學作品,信與達的要求有時還是難以同時(接近)完全達成,此時譯者可能就必須有所取捨。但一般而言,再如何折中妥協,合格的譯者交出來的譯文,大致上還是意思正確、文字通達的,絕不會因為「消化了原文再譯出來」就扭曲了原文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