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不必要的複雜

2015年10月27日

《大西洋雜誌》(The Atlantic)這篇The Needless Complexity of Academic Writing談到一個有趣的問題:學術寫作為什麼不必要的複雜?在這裡,我想除了「複雜」,「不必要」也是關鍵詞。也就是說,文章寫得複雜有時是正當的,甚至是必要的,因為文章探討的問題確實高度抽象複雜。讀者必須有相當程度的相關基礎知識,才看得懂那種文章。

但在寫術界以至其他領域(例如公家機關),文章「必要的複雜」大概只是少數,「不必要的複雜」則比比皆是。這當中應該有多種原因,例如本文便提到,有美國人去法國倡導簡明的學術寫作風格,但有法國學者直截了當地說:學者寫作應該是要令人讚嘆欽佩,而不是為了表達和陳述(academics shouldn’t write to express, they should write to impress)。

Write to impress大概可以解釋為什麼許多文字不必要的複雜:因為要裝出高深莫測的樣子,以便吸引淺薄無聊的人讚嘆崇拜。假掰文寫給假掰人看;寫得太淺白,豈不是暴露了複雜文字背後的空洞無物或無病呻吟?

所以,如果你看不懂一些文字,可能不是你有問題,而是寫的人有問題。個人偏見:當代藝術便是一個充斥著假掰人的領域,作品解說充斥著不可讀的夢囈,例如網路上便有這麼一段:「(某藝術家)從常見的物件去擷取欲望的片段,在生活裡,本質與狀態經過欲求、建立、剝蝕、遺棄等汰舊換新的循環,在此固有的形式下,試著探討若將其抽離後,原本依存在人性中的依賴及歸屬,是否依舊完整無缺?然而在抽離的過程中,緩緩懸浮的步調與節奏,也似乎正回味著這現在進行中的片段。」

除非你寫的東西不打算給別人看,否則寫作一定要考慮以下問題:我是要寫給誰看?我這麼寫,目標讀者看得懂嗎?寫給業內專家同儕看的文章,與寫給大眾看的文章,要求大不一樣。學者若有誠意與大眾溝通對話,絕不會故弄玄虛,不必要地堆砌複雜的術語和理論,而是會盡可能深入淺出地闡明專家的觀察和洞見。當然,能做得到這一點的學者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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