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8日
最近因為中國恆大集團的債務危機,多次聽到「大而不能倒」這說法,包括一次從香港眾新聞的報導看到,一次從台灣網美Emmy的影片聽到。
所謂「大而不能倒」,是來自英文too big to fail。這當然應該譯為「大到不能倒」,而事實上「大到不能倒」正是台灣的通用譯法。
Too big to fail這概念,是指某些公司因為規模極大(或具有獨特的重要性),如果任由它破產倒閉,後果將使當局悔不當初。
如果要舉最近一個too
big to fail的典型例子,我會說是美國投資銀行雷曼兄弟,但可能馬上會有人說:不對,如果雷曼真的「大到不能倒」,美國政府怎麼會在2008年任由它破產呢?
嗯,雷曼確實破產了,所以technically不能說是too big to fail,但無論如何,它是可以用來說明「大到不能倒」這概念的好例子,因為該公司破產,就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急轉直下的關鍵,而雷曼破產也衍生許多意想不到的後果,包括如Emmy在影片中所講,導致台灣余家因為投資雷曼債券的損失,把中國時報賣給了蔡旺旺家族。
扯遠了。中國恆大債務危機之所以使我們常聽到「大而不能倒」,是因為這是中國通用的too big to fail的譯法,所以台灣和香港的媒體談到恆大的問題時,很容易順從中國的說法,跟著一起說「大而不能倒」。
但「大而不能倒」作為too
big to fail的譯法,其實是不正確的,因為「大而不能倒」譯回英文應該是big but cannot fail或big and cannot fail。「大到不能倒」才是too big to fail的正確意思。
中國流行什麼譯法或說法,我們可以參考,但切勿盲目採用,更不應該用中國錯誤的譯法或說法代替我們原本正確的說法。中國錯誤、落後、野蠻的觀念和思想,我們當然也應該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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