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1日 星期六

其中一個

2015年1月31日

「加拿大是其中一個內地資產階級移民的熱門選擇。」

這句話出自130日的香港蘋果日報,我覺得很彆扭,換作我會寫「加拿大是大陸資產階級移民的熱門選擇之一」(甚至連「之一」都可省略,而若不寫「大陸」,寫「中國」亦可)。

近年來這種「其中一個」的句法似乎愈來愈常見,我總是看不慣,不明白為何不寫感覺比較順的「之一」。我懷疑這是…one of the…的直譯,中文淪落到這種地步,當真悲哀,可是「與時俱進派」總是覺得毫無問題,而且會嘲笑批評者食古不化。

3 則留言:

  1. 原因很簡單,「其中一個」比「之一」多兩個字,稿費多幾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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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計算翻譯稿酬時,若以譯出文本(target text)的字數為準,而非以源文(source text)的字數為準,根本是個錯誤。
    這個做法獎勵累贅拖沓的文字,卻懲罰簡潔明了的文字,從而令敷衍塞責(或能力不濟,也即不稱職)的譯者佔便宜,卻使得用心盡職、字斟句酌的譯者吃虧。
    在香港,計算翻譯稿酬時,通常以源文(source text)的字數為準,這是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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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認為會故意以累贅的文字多賺一點稿費的譯者應該很少,但我也確實看過大陸有人譯凱因斯經典著作《通論》,將「利率」一概寫成「利息率」,令我瞠目結舌。

    台灣譯書的市場,普遍是以譯出來的文字計算稿費,我想這傳統有其原因:原因之一可能是出版社有時不能取得原文電子檔,所以很難計算原文字數。文字簡潔的譯者在這種制度下確實有點吃虧,但我覺得差別不算大。台灣譯者面對的主要困難,是整個市場不景氣,根本就難以提供較好的譯酬。當然,即使財力不錯的出版社,一般也不會慷慨對待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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