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0日 星期日

自由譯者的工作安排

2015年9月20日

我目前正在譯的一本書,是我很想譯的。出版社決定把書交給我時,我很高興,非常期待早點開工。但好不容易半年過去,終於要開始譯時,我心裡卻有點忐忑,覺得自己是自討苦吃。

這是因為這本書對我來說頗有一點難度,而它也是某圈子的人頗重視的著作,所以如果我譯不好,很可能會被痛罵。你或許會覺得我很矛盾,因為我之前不是才強調自知之明很重要嗎?我不是說過「因為自知,所以自量,比較不會誤接自己無法處理好的工作,得以避免譯到痛不欲生」嗎?

嗯,矛盾無所不在,人的思想和行為也充滿矛盾。譯者既希望避免接譯太難的書(因為只要你是認真的譯者,你會譯得很辛苦),也希望接一些自己覺得內容很有意思的書,又或者希望藉由一些比較困難但仍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的書磨練譯筆、拓寬眼界;不同的欲求當然會構成(潛在的)矛盾。

上述那本書我已經開始譯了,雖然還不是百分百有信心,但相信可以把它譯好(也就是譯文不會曲解原意,而且是可讀的),只是相對於我擅長的一般財經內容,我要多費不少力氣。但既然這本書是我自找的(我完全可以拒絕接譯),我好應該「甘願做、歡喜受」。


自由譯者這工作要有意思,必須真的能做到自由的境地。自由的前提是自律,否則自己的工作效率沒掌握好,時常窮於應付交稿期限,無法自在地安排工作步調,就不必奢言自由了。

於自由譯者而言,自由的另一要義是自由選擇工作內容。很少譯者可以只譯自己想譯的東西。為了建立合作關係,我通常盡可能接受出版社的第一次委託,即使那本書是我不想譯的。工作快無以為繼時,接案自然也無法挑剔。

案子源源不絕時,譯者可以有較大的選擇餘地,但此時要考慮的也並非只是喜歡與否,因為既然是職業,自己又不是很有錢,自然必須考慮收入問題。

有些稿子的報酬(以字計)可能高達譯書的兩倍以上,但是我無法只接那種稿件,因為它們通常很零碎,而且內容有時令人相當厭惡。這種稿件酌量承接,有助提高收入。

厭惡性稿件的報酬必須真的很高,我才有動力多接一些。曾有客戶晚上十點多問我能否接一篇急稿,翌日一早交稿,內容是我厭惡的類型,而且也沒有提高稿費(你要人家熬夜替你譯稿,至少要加一倍吧),我自然毫不猶豫地拒絕了。可以這麼做,除了因為對方不夠意思外,更重要的是我根本不擔心失去這位客戶。

我剛開始當自由譯者時,有時會因為拒絕客戶的委託而覺得很不好意思,後來想想,覺得自己這種不安實在多餘:除非有長期的穩定合作關係,否則客戶與譯者互無承諾、兩不相欠,完全沒有誰虧欠誰的問題。對於在工作上曾經照顧我的人,例如在我快無書可譯時發稿給我的編輯,我心存感激:如果對方希望我譯什麼東西,我會盡可能幫忙。除此之外,工作安排當然是考慮自己的興趣、收入以及過往合作的經驗為主。如果曾有不愉快的合作經驗,例如稿費遭拖欠、詢問遭冷待(久久不回應),除非萬不得已,以後當然是避免再合作。翻譯不是賺大錢的工作,正事之外還要應付一堆狗屁倒灶的事,那可實在划不來。

自由譯者的具體工作安排,受譯者的能力、興趣和機緣等因素影響。如果有心長期以翻譯為生計,必須考慮工作的sustainability,也就是要設法確保工作源源不絕,而且是自己願意做的。譯者的案源最好不要太單一,像我最初主要替兩家出版社譯書,後來兩家都基本停止出版了,好在有編輯轉到其他出版社工作,繼續找我譯書。至於如何能使編輯願意持續找你翻譯,其實不外乎交出編輯基本上不用修改的譯文(也就是意思準確、文字通順;當然,有些編輯喜歡仔細修改譯文,但只要你的譯文正確通順,就能使編輯安心),另外就是準時交稿。如果你能做到這兩件事,堅持一段時間,建立穩定的案源之後,你就可以不愁無稿可譯了。道理就是這麼簡單,做不做得到就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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