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2日 星期日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

2015712

左丁山今日在香港蘋果日報的文章〈借貸靠品格〉提到希臘危機、借貸和品格問題,他寫道:

JP摩根先生是19世紀20世紀交替期間,華爾街權傾一時的大賓架bankerJP摩根銀行是享有盛名的銀行,後演變成今天的JP摩根大通。1912年,美國金融機構備受國會關注,大頭目JP摩根先生給國會召去華盛頓出席聽證會,給眾議員質詢了近三小時,其中有一句名留後世,眾議員問:「你們放款,是不是以物業現金抵押最重要?」摩根答:「不是,是品格(Character)。」眾議員再問,摩根反來覆去地說明銀行貸款最重視借款人的品格,一個人若無品格,便會言而無信,無信用則銀行避之唯恐不及。

中國商場古老人講究一諾千金,牙齒當金使,就是摩根先生口中的Character。俗語有云「一次不忠,百次不用」,左丁山的銀行啟蒙師傅對左丁山所做的財務分析、市場分析、現金分析等等,看過便算,不會追問,他的名言:「你係經濟學碩士,我係中學未畢業,點樣改你啲嘢。」但他勤於與客戶交際應酬,對每個大老闆的背景瞭如指掌,他不信任的人,必然不准左丁山有所行動。某一次,他突然對左丁山說:「快把S公司的信貸額撤掉,追數。」左丁山不明所以,S公司一向信用良好,有抵押品,有借有還的嘛。但上司有命那敢違背,立即收緊貿易貸款,封鎖O/D。一個月後,報紙娛樂版報導S公司老闆戀上台灣女星,晚晚不回家,上司原來老早就知道了。這間S公司大約九個月後便宣佈周轉不靈,關門大吉,原來老闆日日不早朝,公司給淘空了仍然MCC。到了21世紀今日,希臘公然賴債,文明古國政府竟反口覆舌,過往暗地做假數,現在張揚無錢償還,可說無品之至,信用破產,以後如無歐盟支撐,將借貸無門。

希臘過往做假帳(華爾街投資銀行高盛協助的傑作),當然是有重大的信用問題,但是將希臘危機簡化為希臘人借錢不還、「無品之至,信用破產」,又未免太simple and naive

希臘危機涉及歐元區的結構問題。歐元單一貨幣是政治產物,源自歐洲融合大計,但在歐洲各國的政治、經濟、社會狀況差異還很大的時候便採用單一貨幣,無疑是大錯。理智的做法,是先融合再採用共同貨幣:至少要建立銀行業聯盟(有共同的存款保險制度)和財政聯盟(像美國那樣有足夠強大的聯邦政府,可以徵收可觀的聯邦稅,並肩負重要的社會保障支出),單一貨幣才可行。(一位當基金經理的朋友便說:除非歐洲各國的人都說自己是歐洲人而非德國人、法國人、西班牙人,否則歐元根本是不可行的。)比較歐元區與美利堅合眾國的情況,你便知道歐元區有重大結構問題。

希臘成了歐元區成員國之後的一段時間裡,財政上確實相當不負責任,但歐元體制也妨礙希臘調整經濟以因應財政危機,例如希臘因為是歐元區的一員,根本沒有貨幣政策自主權,無法調整政策利率,也無法藉著貨幣大幅貶值來促進經濟調整。貨幣貶值往往是非常重要的經濟調整手段,匯率不變、靠所謂內部貶值(工資和物價下跌)來調整是緩慢且痛苦的,例如香港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後,因為聯繫匯率制度而無法靠港元貶值來調整經濟,便經歷了漫長且痛苦的通縮期,直到2004年第四季才結束。

另外就是歐元區債權人代表(IMF、歐盟執委會和歐洲央行)堅持要求希臘執行財政緊縮政策,無疑會令希臘的經濟衰退惡化為蕭條,令希臘更加無力還債。以財政緊縮政策因應債務危機和經濟衰退,根本是倒行逆施。希臘確實必須整頓財政,但在經濟衰退時強迫該國厲行緊縮政策,只會令情況更加不可收拾。財政整頓必須是比較長期的安排,不能急於一時,因為財政政策理論上應該是逆週期的(也就是經濟差時寬鬆一些,經濟好時適當收緊)。當然,現今的民主國家,財政寬鬆總是容易過財政緊縮,財政整頓因此困難重重。

以上問題,可以參考這篇〈歐元、希臘與財政政策〉。


最後撇開希臘,談談信用和信任問題。前匯豐控股(HSBC)主席葛霖(Stephen Green)在其著作《美好價值》(Good Value)第五章寫道:「公眾質疑自由市場體制是不足為奇的。資本主義制度的核心是信任。最明顯的莫過於銀行業。『Credit』(信用/信貸)一詞源自拉丁文credere,意思是去相信。因此,信貸危機按照此詞的本義,正是一場信心危機。」

政治、經濟、社會要運作得好,信任極其重要。信任是相互和脆弱的。金融業者指責債務人欠債不還、信用掃地時,我難免就要想到2008年的信貸和金融危機。JP摩根先生說借貸關係最重視品格,那麼現代金融業者的品格如何呢?是誰不顧風險地瘋狂發放次級貸款、過度投機冒險,釀成令國家背起沉重債務的金融危機呢?政府以拯救經濟為名,幾近無條件地拯救瀕臨破產的金融機構,對同樣瀕臨破產的小民卻異常冷漠,理由是拯救小民有「道德風險」,但為什麼拯救這些肆意妄為的金融機構就沒有道德風險問題呢?政府容許金融業者私享盈利,出現危機時則由社會集體承受虧損,誰能心服?公正的制度,怎能獎勵這些道德敗壞的金融業者?

史迪格里茲201312月刊於《紐約時報》的文章 In No One We Trust,對此問題有很好的分析:

長期以來,銀行業特別仰賴信任。你將錢存進銀行,相信未來某個時候自己想提款時,錢好好地在那裡。這並不是說銀行業者從不試圖欺騙同業或客戶。但是,銀行業絕大多數業務是以假定相互問責、足夠透明和一種責任感為基礎。在最好的情況下,銀行是強健的社區機構,發放明智的貸款給有希望的小企業和想買房子的人。

但是,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前的多年時間裡,我們的傳統銀行業者大大改變了:他們積極拓展新業務,包括向來屬於投資銀行業的活動。信任消失了。商業銀行利用虛假的保證,將房貸硬銷給負擔不起的家庭。業者可以用以下想法自我安慰:無論他們如何剝削自己的客戶,無論他們承受了多大的風險,新的「保險」產品(金融衍生商品和其他財務詭計)可以使他們的銀行免於承受後果。如果有業者想到自己的活動如何影響社會(無論是有關掠奪式放款、濫權的信用卡作業方式,還是操縱市場的行為),他們可能會安慰自己:根據亞當.史密斯的名言,他們荷包飽滿代表他們一定是在促進社會福祉。

當然,我們現在知道這一切都只是妄想。事情的發展對我們的經濟和社會非常不好。危機期間和之後一段時間,數以百萬計的美國人失去了住家,而家庭財富中值三年間萎縮了近40%。如果不是小布希和歐巴馬政府動用巨資拯救金融業,銀行業者也將嚴重受創。

信任毀滅的連鎖反應是嚴酷的。房市泡沫2007年破滅造成巨大危機的原因之一,是銀行業者無法再互相信任。每一家銀行都知道自己玩了什麼把戲(將債務轉移到資產負債表以外,並且發放了大量掠奪式和不顧後果的貸款),它們因此知道自己不能再信任任何一家同業。銀行同業拆借市場停擺,金融體系瀕臨崩潰,仰賴公共部門的果斷措施才得以倖存,而公眾的信任多年來是最被濫用的。

金融業證明信任何其脆弱,歷史上早有先例。最著名的例子是1929年的市場崩盤,它促使我們立法阻止最惡劣的一些行為,包括詐欺和操縱市場。我們信賴監理機構執行法律,信賴銀行守法:政府不可能無所不在,但銀行至少會因為害怕作惡的後果而守規矩。

但是,數十年之後,銀行業者利用他們的政治影響力掏空法規的內涵,並且扶植不相信金融監理的人掌管監理機關。官員和學者向國會議員和公眾保證:銀行可以自我規管。

但這一切最終證實是個騙局。我們創造出一個獎勵制度,它鼓勵短視和過度冒險的行為。事實上,我們已經進入這樣的時代:道德價值觀遭漠視,信任的價值遭低估。

如果我們嚴格執行「一次不忠,百次不用」的標準,這些金融機構要死多少次?

1 則留言:

  1. 銀行佬出名好天遮,平時係出面應酬就是搜集資料,無互聯網時候一早地鐵刨報紙睇八卦新聞,試過有一年有間大公司出事,一早早報就登左出嚟,開追債會時猛然見到某銀行當天還過支票,真笑死人,有啲野唔係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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