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9, 2015

硬著頭皮譯詩

2015年3月19日

我說過自己甚怕譯,但如果工作中碰到了,總要努力試試,不能每次都說「我譯不出來」。

今日碰到一首,硬著頭皮譯了。

Last Poems
XXXV
by A. E. Housman

When first my way to fair I took
  Few pence in purse had I,
And long I used to stand and look
  At things I could not buy.

Now times are altered: if I care
  To buy a thing, I can;
The pence are here and here's the fair,
  But where's the lost young man?

-- To think that two and two are four
  And neither five nor three
The heart of man has long been sore
  And long 'tis like to be.

少時上市集
袋裡只有零錢
時常長站攤前
看著買不起的東西

如今景況已變
想買已買得起
錢在袋裡,市集在這裡
但那個迷惘的少年在哪裡?

二加二只等於四
不是五也不是三
此事向來教人心傷
而且大概不會改變

網路上有瞿立恆譯的版,譯得頗瀟灑,放在這裡給大家看看:

當我小時遊集市,
手中僅有幾便士。
心愛玩具買不起,
攤旁徘徊立多時。

如今情形已改變,
買個月亮也有錢。
攜款舊攤尋舊夢,
只惜心境殊當年度!

二加二只等於四,
既非三來亦非五。
畢竟此時非彼時,
心情天真不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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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應該留給讀者咀嚼體會,以下是我對此詩的理解,各位大可略過不看:

Housman此詩前兩節很直白,較難理解的是最後一節。他前面說的是客觀情景一樣,市集仍在,而我雖然已不像年輕時阮囊羞澀,可是年輕時的心情卻回不來了。

最後一節他想說的是:客觀事物有永恆不變的規則,二加二就是四,即使我們希望是五或三,結果仍然是四。

相對於不變的客觀規律,人的心情、感受卻不時改變:年輕時無錢購物,年長時即使有錢,但年輕時的渴望已經不在了,買了東西也得不到年輕時可以得到的滿足。桃花依舊,我仍是我,但已經不是同一個人了。此事想起就教人心傷,而且這種遺憾大概是綿綿不絕的。

翻譯難,譯詩尤其難。如果譯詩也是按字計酬,譯者大概要吃西北風。

Tuesday, March 17, 2015

Thief and Enemy

2015年3月17日

張華先生談「翻譯說明體的風險,以《譯藝譚》中一例說明:

In places like Madumbi, time seems more of a thief and enemy than in crowded cities or even in circles where the months are frittered away in useless leisure.

該書作者黃邦傑先生這麼譯:

在馬都比這種地方,時間就像一個小偷或是一個偷襲的敵人,悄悄地來,又悄悄地走了;像這種情景,就連那些徒然浪費大好時光的大城市甚或社交小圈子,似乎都不如馬都比嚴重。

張先生找到原文接下來一句:

At Madumbi life was a packed routine; work began at half-past five or six in the morning; fatigue often precluded thought; and the tired eyes, turning towards clock or calendar, would close in sleep.

他合併改譯為:

類似馬都比這種地方,時間就像強行入侵的小偷或敵兵;在大城市甚或某些社會階層,時間卻是任人隨意排遣,大把消耗在無用的休閒上。在馬都比,生活就是沒片刻間斷的刻板工作,從早上五點半或六點開始。頭腦經常疲憊得無法思考,眼睛看著日曆或時鐘,卻往往勞累得一闔上就睡著了。

此例甚有意思,我以前未譯過「thief and enemy」這個詞組,查字典未發現有收錄,但Google發現是英文常用的詞組,例如:

Selina Kyle is Catwoman, a costumed adventurer who's been both super-hero and super-villain. Beginning her career as a thief and enemy to Batman, she later turned to crime-fighting and became part of the Batman Family.(此例很難將 thief 的含義譯出來)

... he was considered not only a rascal, [but] a thief and enemy of society and good government, an abettor of crime, and an undesirable citizen on general principles.(此例要譯出 thief 的含義也不容易)

To her, death had been a minor delay between phases of life, but its random cruelty had changed her perspective. Her fascination and courtship with death ended when it had stolen the most precious thing in the world from her. Death was a thief and enemy. Now she was determined to fool the reaper
(此例中 thief 的意思很明確)

我查到最有趣的資料是這一段,對 thief and enemy 均有解說:

A thief can come as an armed robber: He does not want to listen to your opinion. He just wants to get what he wants by pressure, fear, torment and violence. The enemy has put so many people under pressure (mental pressure, financial pressure, family pressure, sexual pressure, etc.) in order to steal things from them. Some people are forced to eat terrible things in their dreams against their wish. The great thief and enemy of our soul can sometimes be very violent.

因此,Madumbi這個例子,如果放得開,不介意譯得像說明體,可以考慮這麼譯(借張華先生的版本改譯):

In places like Madumbi, time seems more of a thief and enemy than in crowded cities or even in circles where the months are frittered away in useless leisure. At Madumbi life was a packed routine; work began at half-past five or six in the morning; fatigue often precluded thought; and the tired eyes, turning towards clock or calendar, would close in sleep.

在大城市以至某些圈子中,人們可以將大把時間耗費在無益的休閒上;在馬都比這種地方,時間卻有如生命的盜賊和敵人:生活是密集的刻板工作,早上五點半或六點便開始;人常累得無法思考,疲憊的眼睛看著日曆或時鐘,一合上便能睡著。


後記:張華先生,指出 thief and enemy 無論是字面還是意思,均與中文「寇讎」很像。這是我沒想到的,受教了。

Monday, March 16, 2015

「句子跟著英文走,一點不拗口」

2015年3月16日 

董橋沉櫻〉一談到文學翻譯,頗有意思:

前幾天沈茵來電話說台北熱得要命,她好幾天不敢出門,躲在書房裏讀沉櫻翻譯的毛姆小說,打開英文原著一句一句對照細讀,說沉櫻譯得頂真,句子跟着英文走,一點不拗口。毛姆小說沉櫻的譯筆我不記得了,印象中行文流暢,不像譯文,連徐訏先生都說譯得好,編《筆端》的時期想找沉櫻寫文章紹介外國文學,我手頭沒有《筆端》,查不到約稿約到了沒有。英文高手管先生常說徐訏先生的小說很像毛姆,還說沉櫻譯文有點像徐先生的文風,夠好了。管先生說複雜的句法貼緊原文迻譯難免生硬,重新組織譯成順當的中文又怕丟失了毛姆的風格:「翻譯難只難在這一關!」翻譯家湯新楣先生觀點跟宋淇先生一樣,說山路崎嶇,看準可以踩過去的地方放膽踩過去,運氣好也許不絆腳,運氣壞是要摔交的。蔡思果先生說翻譯老英文最難,像攀登景陽崗,老虎多,危險大,沒有武松的體魄會送命。蔡先生風趣,說笑話一臉嚴肅,終歸是譯林武二郎,晚年翻譯狄更斯,毅然上山,安然下山,纖毫未損。吳魯芹先生五、六十年代住台北,也在台北美國新聞處做過事,台北翻譯界他熟悉,後來遷居美國,我們常通信,無所不談,談起毛姆小說中文譯本吳先生也讚許沉櫻,說她中文好,國文老師是顧隨,指引她寫作,作品三十年代很受讚揚。吳先生說中文不行不必做翻譯,好不了。

文中提到沉櫻譯毛姆小說,「句子跟着英文走」但「一點不拗口」,也就是能通過下文管先生提到的翻譯難關:「複雜的句法貼緊原文迻譯難免生硬,重新組織譯成順當的中文又怕丟失了毛姆的風格。」

我常說懶惰的譯者喜歡機械式翻譯,言下之意是譯者要透徹理解原文,然後以流暢的中文準確表達原文的意思。這在翻譯不講究文字風格的內容時問題不大,但在文學翻譯上卻可能不夠好,因為原文作者的文字風格可能被譯者在這種語言轉換過程中消滅了。因此如果能做到「句子跟着英文走,一點不拗口」,而且意思準確,那就近乎完美了。但這又談何容易。高手或許能輕鬆做到,但功力不夠的譯者再努力,效果也可能只是差強人意。

董橋又提到吳魯芹說「中文不行不必做翻譯,好不了」,這當然是在講外文譯為中文的翻譯,而且當然也沒有「外文不必好」的意思。外文不夠好的話,可能連原文的意思都沒辦法準確掌握,這樣很容易鬧笑話──例如將「a carrot-and-stick system」譯為「胡蘿蔔桿系統」。我同意中文不行翻譯好不了,文學翻譯尤其如此。中文不夠好但還可以寫出通順的文字,可以翻譯對文字要求不是很高的非文學內容。

Friday, March 13, 2015

世代

2015年3月13日

劉克襄先生寫了一篇〈像我這樣四年級的〉(註:「四年級」是指民國40-49年間出生的人,現年55-64歲),短短一天,在臉書上得到近萬個讚。我轉貼並加上一句「年長者好好反省」,也騙到10個讚。

其實同類型的文章,我一個月前看到一篇更令我感動的,那便是彭明輝老師的〈罪一族〉,可是這篇得到迴響顯然弱得多。

且容我引述幾段:

我們這一個世代享受過台灣的各種美好,卻留給下一代一個無以為繼的社會。

我們這個世代是蹂躪台灣的罪人:這個官商勾結、竭澤而魚、劫貧濟富、笑貧不笑娼的社會是我們造就的,是我們縱容的。我們之中有些人是主謀,有些人是官商勾結的核心,有些人是從犯。如果我們這些較「有成就」的人還不懂得自居為「贖罪一族」,卻以自傲的心態繼續蹂躪這一塊土地,台灣將會萬劫不復。

我不怪我們的上一代,他們用盡一生的苦心累積財富,讓台灣從農業社會進入工業社會,讓我們接受世界一流的教育,而他們卻沒有機會接受高中與大學的教育。 我不怪我們下一代,他們如果有錯,是我們教養出來的;更何況,今天掌權的是我們,改變的契機在我們手上,不管那是 change for better 或者 change for worse

我們還記得父祖輩台灣人的善良與樸實,我們還記得路邊「奉茶」的茶缸,我們還記得「賺錢也要賺得有格」,我們還記得「黑道也有黑道的倫理」。我們是在遠 比今天更善良,更不懂得狡辯的社會裡成長的:在我們的童年裡,我們羨慕有錢人,但是看不起「為富不仁」,看不起「奸商」,我們還記得「人品重於財富」,我 們還記得台灣原本不是「有錢就可以橫行霸道」,我們還不相信「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我們還不是「笑貧不笑娼」,「求富不擇手段」的社會。

在我們的童年記憶裡,我們還記得什麼叫做「善良」的社會。

劉克襄的文章當然也是好的,也是令人感動的,因為我們不難從中看到長輩反省的誠意和自省的能力,且看以下幾段:

我們的下一代,正面臨台灣最貧苦最沒機會的時候。這樣的環境不是他們造成的,而是我們過度短視,著眼於近利,造成這等困境。政府過度傾斜於保護少數財團,給予金融和科技業優先的利益,缺乏多樣價值的發展和照顧。

但許多年學者專家仍像部落的巫師,愛當社會的預知者,不斷用批判的角度,威權式地批評現在的年輕人不願意低就,踏實的工作,又過度迷戀網路世界。我們從未反省,自已傷害台灣有多深。

孩子們會有現今的茫然,三四年級的人,其實必須承受最大責任。去年太陽花學運何以聲勢浩大,因為我們未留下一個安心可以奮鬥的環境,讓他們找到生活目標後,打拚就有機會。不是他們做的,卻要用未來的一輩子去概括承受,誰會服氣?

我們批判現在的年輕人,反而是對自己最嚴厲的指控。不是我們保護得太好,讓他們失去戰鬥的能力,而是沒有給予完好的成長環境。台灣早被我們拖著往下走,不是下一代。每個人若自私地只顧著,讓自己的孩子獲得最好的福利,台灣只會繼續沉淪。

香港的年輕人看這些文章,心裡大概更是感慨,甚或怒火中燒,因為香港年輕世代的境況,只有比台灣更差。香港的長輩,對香港「民主回歸」中共極權、對社會結構性不公義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他們至今多數仍毫無反省之心,不少人還賣港投共,繼續剝削壓榨年輕世代,不時嘲諷年輕人不能捱苦,對年輕人追求民主自主的熱情嗤之以鼻,其面目可憎的程度,絕不遜於其台灣同儕。

延伸閱讀

Thursday, March 12, 2015

不排除有此可能

2015年3月12日

讀王偉雄教授〈不會排除有此可能性〉一文,覺得甚有意思,引述如下:

據報章報道,香港一名醫護人員在接種流感疫苗後,出現重肌無力症(myasthenia gravis)的病徵;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在接受訪問時表示,沒有醫學研究證明流感疫苗會引致有關症狀,不過,他「不會排除有此可能性」。

高永文這樣回應,合理之至,任何接受過科學訓練的人都應該這樣回應。「不會排除有此可能性」是英文 "wouldn't rule out/exclude the possibility" 的直譯,也許有人會認為這不是好中文,說「有可能」便夠清楚,而且簡潔得多。然而,「有可能」是否真的可以完全表達「不會排除有此可能性」的意思?在很多語境裏都可以,但在高永文接受訪問的這個脈絡裏,答案是「不可以」。

這裏有兩個事實:

(a) 沒有醫學研究證明流感疫苗會引致重肌無力症。
(b) 沒有醫學研究證明流感疫苗不會引致重肌無力症。

雖然高永文沒有明確指出(b), 但他說的「不會排除有此可能性」,正是基於這個事實。科學研究(當然包括醫學研究)講究的是證據,不會止於指出可能性。簡言之,如果有證據支持 p,這些證據同時可以減低 ~p 的可能性;如果證據強到足以證明 p,這些證據便可以排除 ~p 的可能性。高永文說不會排除「流感疫苗會引致重肌無力症」的可能性,表達的正是「沒有證據證明流感疫苗不會引致重肌無力症」。這個證據與可能性的關係,用「有可能」三字是不足以表達的。

同理,基於(a),高永文也可以說不會排除「流感疫苗不會引致重肌無力症」的可能性。因此,高永文那句「不會排除有此可能性」根本完全沒有指出流感疫苗和重肌無力症有任何因果關係,他只是在說話中表現了科學人應有的謹慎。

我同意王教授本篇所言。「不會排除有此可能性」這種源自「翻譯體」的說法,有時確實是必要的,因為非如此無法準確表達某些微妙的意思。當然,這種說法也常遭人濫用,而且刪去兩個字,改講「不排除有此可能」會簡潔一點。我個人不喜歡翻譯體,所以非必要時不會用。

再說一點我的體悟。如果我們說「有此可能」,準確的意思是這種事情確實可能會發生(可用 代表可能性之存在),也就是排除了「事情不可能發生」這種情況。如果我們說「不排除有此可能」,準確的意思是沒有證據顯示這種事情可能發生,也沒有證據顯示這種事情不可能發生;也就是事情是否可能發生,我們都不知道(可用 0 代表我們對可能性是否存在之無知)。如果我們說「沒有這種可能」,準確的意思是這種事情不可能發生(可用 代表可能性之不存在),也就是排除了「事情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Wednesday, March 11, 2015

Apple Watch

2015年3月11日

蘋果公司推出Apple Watch,產品宣傳的中文有中港台三個版本,有香港網友做了對照表(綠色代表該網友覺得不錯,紅色代表他覺得有問題)。


我粗略瀏覽,覺得台灣版中文不夠簡潔俐落,而且有些用詞已經與中國同化了,例如愛用「打造」一詞,而「讓」字也用得有點濫。

如今只有少數財雄勢大的公司(如蘋果)願意花錢維持港台中三個版本的中文。有世界地位的媒體,例如紐約時報、金融時報、BBC、彭博和道瓊等等,其中文或是只有中國大陸一個版本,或是傾向以中國大陸為標準。台港優秀譯者幾乎全無機會替此類媒體服務,誠可悲也。

以下是這些Apple Watch中文宣傳文字的英文版(最後兩大段中有些句子是中文版沒有的),取自http://www.apple.com/watch/,供有興趣者研究:

Apple Watch represents a new chapter in the relationship people have with technology.

It’s the most personal product we’ve ever made, because it’s the first one designed to be worn.

An incredibly precise timepiece.

It even lets you customize your watch face to present time in a more meaningful, personal context that’s relevant to your life and schedule.

Apple Watch makes all the ways you’re used to communicating more convenient.

A smarter way to look at fitness.

Apple Watch gives you a complete picture of your all-day activity. The three rings of the Activity app show your daily progress and help motivate you to sit less, move more, and get some exercise. It’s also an advanced sports watch, giving you real-time stats for a variety of the most popular workouts. Over time, Apple Watch learns your activity and fitness levels. It uses that information to improve the accuracy of your measurements and suggest personalized all-day activity goals. It even provides custom reminders to encourage you to achieve them.

There’s an Apple Watch for everyone.

A device you wear is vastly different from one you keep on a desk or carry in your pocket. It’s more than a tool. It’s a true expression of your personal taste. So we designed Apple Watch to reflect a wide range of styles and preferences. Because we want you to love wearing it as much as you love using it.

Tuesday, March 10, 2015

丁丁譯論:說明體

2015年3月10日

偶然讀到「丁丁飆英文」的一篇譯論,很有意思,引述如下:

丁丁飆英文

翻譯,原是下駟對上駟的工作。回顧譯作等膝的不多譯作,我要向這些年來駑蹄努力追趕卻永遠瞻之在前的上駟原作致敬致歉,向所有願意藉由我的下駟譯本略嘗原作滋味、提出建議的讀者貴人致謝致歉。

下駟之可以努力的方向,除了極力避免誤讀誤譯(何其難也!)也一直策勵自己絕不可用翻譯體(貌似通順但你譯他譯都一貌的翻譯八股)、吾譯體(譯張譯李不同作者都譯成你的文字風格)、說明體(把翻譯當成解釋改寫用你自己的話「白話釋本」)。當然最要不得的是「觀念偷換」,把自己的想法偷渡入原文,假成原作之口。

以上標竿,當然是指原作者是風格大家,你把他風格弄沒了,他還是他嗎?但翻譯大作品之難,也正難於此。下駟辛苦多年,企趕多年,只能自評達到「吾譯體」。悲夫,signature 如影隨形,只好自嘲:吾亦風格家也。

文末留言也值得參考:

讀者:看了很慚愧,可能在新聞界幹久了,本人的翻譯都是「說明體」... 您這一番話驚醒夢中人啊!

丁丁:新聞報導多屬功能性資訊,重在清楚正確客觀,有時化譯為釋是必要的。記者本身文字風格並不強也不該太強,除非是名家専欄評論。互勉之!

「丁丁飆英文」版主原來是前輩譯者鄭明萱女士,去年過世(http://hcpeople.blogspot.tw/2014/03/blog-post_28.html)。

我不曾看過鄭女士的譯作,但以上譯論,是有經驗、能自省的譯者才寫得出來的。

我自己以譯財經書為主,這種書對文字的要求一般不會很高:譯文只要意思準確、讀來通順,基本上不會有人挑剔。當然,翻譯的標準並不止於意思準確、文字通順(雖然市面上達不到這要求的翻譯文字比比皆是),文字風格最好也要貼近原作,而且要避免越俎代庖,譯成鄭女士所說的「說明體」。

譯文要達到這種高標準,往往非常困難。此所以認真的譯者,工作通常絕不輕鬆。

我自己是非常嫌棄「翻譯體」的,雖然活在當代,有時少不免也從俗,使用一些源自翻譯體、古德明先生視為「下流現代漢語、不是中文」、但已為大眾接受的流行說法。另外,我有些翻譯,也可能接近「說明體」,會被視為超乎「意譯」的「釋義」。例如,謝孟宗先生便曾指教

「不過,我個人認為翻譯常常是不能直譯的,因為如果你懂原文,你看原文可以理解,但你直譯出來讀者很可能無法理解。我舉個例子,Martin Wolf The Shifts and the Shocks 的引言中有這麼一句:『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 Even the quite recent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 That is certainly true of the views of leading policymakers.』如果直譯,大概是這樣:『過去是外國。即使是最近的過去也是外國。政策制定者的觀點肯定是這樣。』我相信中文讀者絕大多數會覺得這樣的譯文很費解。我會這麼譯:『昔日如異邦。往事即使才過去不久,放在今天仍往往顯得怪異。政經決策者的觀點無疑是這樣。』」

譯者之言的臉書評論裡讀到這段話。許先生譯筆高明,譯論亦見高明。引文便是一例。不過我的看法和許先生略有不同。我認為,意譯有別於釋義。前者更動用詞、句構,目的在於使文句通順,讓讀者能自行領略文句含意。而後者則是將文句說破,以譯者的見解取代讀者的體會。(當然,翻譯本就涉及譯者的詮釋,使得意譯與釋義的區隔有時頗為微妙,但這不表示兩者可等量齊觀。)

以引文的例子來說。“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譯成「昔日如異邦」,這是意譯。原文的隱喻在譯文裡成了明喻,但兩者之為比喻則一。 Even the quite recent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 的譯法則為釋義。

「意譯」使文句通順,高於「直譯」,但「釋義」不免越俎代庖。我會將原文翻為:「往日即是異邦。即便去今未久,過往時日仍有如異地之邦。」文中比喻何指,就留待讀者思索。

謝先生說得有道理。不過那兩句話我會那麼譯,是考慮到下面的譯文,希望與下面的文字連讀時通順一些,也易懂一些。這是一種取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