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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December 23, 2021

校譯

2021年12月23日 

我譯第一本書之前,有段時間沒什麼工作。當時某出版社有一本書已經有譯者譯了前面大部分,問我是否可以接譯餘下部分。

因為不能長時間沒工作,我很想答應,但在閱讀該書相當一部分章節之後,我拒絕了,原因很簡單:書中部分內容頗難理解,我沒有把握譯得好,不想勉強自己。

當時我也告訴編輯:「我仔細看了本書已譯好的作者序以及前三章,發現譯文問題頗多,順手加以標註,茲提供給您參考(見附件)。其中作者序有較詳細的說明,第一至第三章則僅標出誤譯或欠通之處。」

編輯回信,問是否可以請我為他們審校該書譯稿。

我說可以,但是「我會有少數段落無法理解透徹,對這些段落,我會盡可能提出我的看法,但要有勞貴公司再行訂正。」

然後我就問譯文審校的報酬,結果是相當於當時該出版社支付譯者報酬的40%左右。

考慮到原譯品質不佳,認真審校很費工夫,我拒絕了那次校稿委託。

後來我一直不曾接審校書籍譯稿的工作(其實也沒什麼人問我),但有一段時間曾替某商業雜誌審校大量譯稿,當時的經驗是譯文品質參差,佳譯校起來相當輕鬆,劣譯要改到好相當費力。因為那本雜誌支付的報酬不錯,我覺得為他們校稿雖然不輕鬆,但算是划得來。

幾個月前,又有編輯問我能否幫他們校潤某書譯稿。相隔近十三年,這次的審校費比上次另一出版社開出的多了60%,約為書籍翻譯費的50%

但雖然審校工作的報酬提高了,這一次我還是拒絕了,原因主要是我對該書內容興趣不大,而要把譯稿改到我滿意的程度,這樣的報酬還是划不來。

昨天跟一個也是做文字工作的朋友談起審校譯稿的問題,他說他以前都跟客戶說,審校的收費不能低於翻譯收費的80%,因為審校譯文有時比他自己譯更麻煩。

我說:「可是如果客戶提供的譯文品質很好,審校確實可以很輕鬆的。」

但講完這句之後,我們隨即得出結論:「譯文品質很好,客戶會自己搞掂,不會找你審校。會找你審校,就不會是很輕鬆的事!」

Sunday, October 31, 2021

為什麼沒有實力的編輯不會被淘汰?

2021年10月31日

七年前,陳穎青先生寫過一篇〈為什麼沒有實力的譯者不會被淘汰?〉,討論編輯處理翻譯書的一些問題,頗有見地。

但作為一名譯者,我更想問的是:為什麼沒有實力的編輯不會被淘汰?

沒有實力的譯者不會被淘汰,除了一些特殊情況(例如攀親帶故、老闆縱容),通常要怪編輯沒有選對譯者,針對不及格的譯稿沒有堅持退稿,還設法改到及格,結果誤導業界以為該譯者可靠(一如陳穎青所言)。由此看來,出版業更需要淘汰的可能是不稱職的編輯,對吧?

陳穎青所講的編輯工作觀念和方法問題固然重要,但更根本的問題,或許是台灣出版業人才和資源不足。

整個產業生意難為、持續萎縮,自然會有資源不足的問題,包括薪資報酬不足以吸引足夠多的優秀人才投入書籍翻譯和編輯工作。如此一來,業內實力不足的譯者和編輯,都自然很難被淘汰。

現實中應該有不少編輯沒有足夠的能力分辨翻譯品質的優劣,而出版社也可能沒有足夠的資源可以像陳穎青建議的那樣,在內部人才無法處理好重要事項(例如檢驗翻譯品質)時,雇用外部專家代勞。

然後不要以為編輯努力改譯稿一定可以改善譯文品質,有時真的是恰恰相反(我就遇過好幾次了),而且這種改壞了譯稿的編輯往往不會被淘汰(有時還會占據更重要的位置),結果被淘汰的反而可能是稱職但心灰意冷的譯者。

Saturday, September 18, 2021

《龍頭鳳尾》楔子的文字問題

2021年9月18日

看了馬家輝小說《龍頭鳳尾》楔子,內容非常有趣,但文字有些問題,順手記下(我手上的書是初版八刷)。

首先是文中該用「晒」字之處,都錯用了「哂」字,例如:

「攞哂去駛!」(意思為:全部拿去花!)

「我唔係敗哂啲錢!我係故意駛哂!」(我不是敗光那些錢!我是故意全花掉!)

(搜尋一下,發現這問題之前已經有人指出,文章在這裡。)

然後是連續三個註釋都有問題。

註釋1說,「你依家仲後生,唔駛食住」這一句的意思是「你現在還是小孩,不能吃」,但「唔駛食住」的意思並不是「不能吃」,全句的正確翻譯應該是:「你現在還年輕,還不用吃這個。」

註釋2解釋這句「男人冇鬼用,淨係識發爛渣,發唔到就轉身走路」,說它的意思是「男人有什麼用,都是爛貨,撈不到就離開」,但幾乎全錯,正確的翻譯應該是:「男人一點用都沒有,只懂得發飆撒賴,無法發飆撒賴就轉身逃跑。」而「走路」一詞,改用「走佬」可能比較道地。

註釋3提到「西,指女性生殖器官」,但正文其實沒有這麼用「西」字,估計是原本有,後來刪掉了,但註釋沒有更新。

此外,「家輝,你知道外公乜去行船?」這句顯然漏字,完整且較為道地的寫法,應該是:「家輝,你知唔知外公乜去行船?」(家輝,你知不道外公為什麼去跑船?)

最後提一個較為次要的問題,註釋8解釋這一句:「哨牙炳賣茶葉出身,賣賣吓,跟咗南爺,做撚咗『孫興社』的賬房先生,管住盤數。」它說「賣賣吓」的意思是「賣一賣」,但比較貼切的解釋應該是「賣著賣著」。

 《龍頭鳳尾》楔子全文可在這網頁找到: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18551

Saturday, April 25, 2020

Native speaker和專業的神話

2020425


臺灣文學館長的公開回應:

//這個英文試譯手冊,乃委託文化專長的翻譯業者、且均要求native speaker執行。鴻鴻老師的詩作,譯者為美國籍,長年從事中翻英、並有《光華》雜誌譯作經歷,另設專業審查一人,亦為美國籍。因此,會出現〈聞中國人工智慧出版詩集〉詩題之錯誤,應為誤解中文詩義所致;電影導演侯麥、楚浮、楊德昌之譯名,亦起因於譯者未具體掌握中文語境而逕行音譯。但無論如何,確實是翻譯上的疏失。//

這真的很有趣。大家或許可以想想以下問題:

1. native speaker來做,就能確保品質嗎?

當然不是。將近二十年前,我在通訊社做財經新聞編譯時,遇到shorten the odds這個詞組,一時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有個資深同事相當不耐煩地教訓我:英文部那個某某某是從美國來的華人,也算是英文的native speaker,你為什麼不問他?我當時不好意思直接回答:我認為他不懂。

對,沒錯,根據我對那個人的了解,我認為他不懂。這不是貶低他,而是即使是native speaker也不可能隨時可以回答這種問題,就像我是中文的native speaker,你問我一個不算常用的詞組,我也很可能必須去研究一下才有答案。

我不會因為他是native speaker就相信他隨口告訴我的答案,我寧願自己花時間去研究,而當然我也很快找到了確定的答案。

可惜很多人就是迷信native speaker。這真的很白痴。

一般而言,做翻譯時,target languagenative speaker可以譯出比較順暢自然的譯文,但也相對容易出現對原文的掌握不夠透徹的問題。簡單而言,native speaker無法保證什麼,一如碩士博士以至教授都無法保證什麼。如果迷信native speaker或迷信學歷地位,安排翻譯工作時設定不必要的條件要求,反而可能排除了真正適任者。但在現實中,組織往往會以各種理由,設定SOP,結果就會出現官僚誤事的問題。(畢竟真的有很多人就是在混飯吃,甚至會有人直接跟你說:「別那麼認真好嗎?大家都只是出來混口飯吃!」)

2.「我們也知道不能迷信native speaker,所以我們有找相關專長的譯者:那個譯者有文化專長,長年從事中翻英,並且有《光華》雜誌譯作經歷,而且我們還有專業審查!」

好吧,我只能說樹大有枯枝,所謂專業譯者以至專業審校,當然也有濫竽充數者,徒有專業之名,沒有基本的專業技能和專業精神。

詩題〈聞中國人工智慧出版詩集〉譯成Poetry Published Hearing About China'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電影導演侯麥、楚浮、楊德昌直接音譯成Hou MaiChu FuYang Dechang,你認為這譯者和審校真的有文化專長和翻譯能力嗎?雖然文化二字如此籠統,但這種水準是否玷污了文化界和翻譯界?

我真的不是想取笑什麼人,只是有點唏噓:所謂文化人或專業譯者,有時被人看不起,真不是沒有原因的。

Tuesday, March 26, 2019

恐怖校稿三例

2019年3月26日 

我寫過一些文章談校稿問題,看過的人可能覺得,我極度介意自己的譯稿被別人改壞了,而且這幾乎已經成為我的一種執念。

人到中年,我體會較深的一個道理是:很多事情,必須親身經歷才真正明白。所以我談自己在翻譯工作中遇到的事和感受,或許只有少數有類似經歷的人真正明白。但只要有人明白,我就覺得把事情講出來不至於毫無意義。

當然,我談翻譯工作上的問題,多少也是希望業界能注意到並設法改善,雖然這希望真的非常渺茫,因為業界有太多現實的困難必須應付了。

以下是我兩年前遇到的譯文被改壞的三個例子,有興趣者可以看看。如果你是譯者,你感受如何?為什麼會有人那麼不自知,非常辛勤地糟蹋譯者的心血?如果一本書的譯文有數百個地方被改錯或改壞了,那是怎麼一回事呢?

1 
原文:The addition of the one hundredth stock simply can’t reduce the potential variance in portfolio performance sufficiently to compensate for the negative effect its inclusion has on the overall portfolio expectation. 

原譯:第一百檔個股降低投資組合潛在變異的好處,根本不足以抵銷它對整個投資組合報酬期望值的拖累。

被改為:第一百檔股票會降低投資組合潛在變異的好處,根本不足以抵銷它對整體報酬期望值的拖累。

評論:改錯了。審校者加了一個「會」字,根本改變了整句話的意思。原譯才是對的。為了使譯文更好理解,這句話建議改譯如下:
第一百檔股票可以令投資組合的績效變得穩定一些,但這種好處根本不足以抵銷它對整個投資組合報酬期望值的拖累。

2 
原譯:他有關何謂真正穩健投資的評論,有許多值得學習的見解,包括他對風險控管和投資機會成本的看法。

被改為:在他「對穩健的真正意義」評論中,有許多對風險控管和投資機會成本的見解值得學習。

評論:改壞了,原譯通順得多。「在他『對穩健的真正意義』評論中」這寫法很奇怪。原譯這麼清楚明白的譯文,審校者也看不過眼,硬要改成彆扭的句子,真是莫名其妙。

3 
原文:Some of the best situations arise when you find a General where you can make a significant investment of your own but some other investor is doing the work to improve management’s decision making. 

原譯:有一種投資機會幾乎是最好:你找到某檔低估型個股,可以自行投入可觀的資金,而在此同時,有另一些投資人正積極尋求改善管理層的決策。

被改為:找到某檔低估型股票,自行投入可觀的資金,這幾乎是最好的投資機會,而同時有些投資人會積極找出改善管理階層的決策。

評論:嚴重改壞了,變得七零八落、異常費解。

Sunday, February 10, 2019

真的可以三秒內判斷譯文優劣嗎?

2019210
康文炳先生是專業編輯,著有談編輯和寫作的《編輯七力》和《深度報導寫作》,更難得的是最近出了一本《一次搞懂標點符號》,專講標點符號的運用,非常值得對此有興趣的人參考。
康先生日前發了一篇〈如何三秒內判斷一本書譯文的優劣?〉,當中提到: 
//中文句式自由多變,行文的語氣節奏,除了造詞與修辭外,更需要部分借助於標點符號的使用。英文文法嚴明,語氣停頓的功能主要由各種從屬子句、引導詞產生作用,標點符號能發揮的角色有限。余光中說:「英文用逗點是為了文法,中文用逗點是為了文氣。」確是如此。// 
這是行家之言。但該文的主要論點,我則覺得值得商榷: 
//要初步判斷一本翻譯書的譯文品質,最簡單而有效的方法,就是留意一下句子的長短──長則劣,短則佳,八九不離十。也就是說,譯文的優劣,標點符號的使用是重要的表徵。// 
譯文句子太長可能代表譯文品質不佳,這確實有一定的道理,但真要判斷譯文品質優劣,我認為絕不能只看句子長短,還是必須認真試閱,因為中文不是句子短就好。我就見過有人濫用逗號,硬生生打斷文意,以致原本通順的句子變得支離破碎。
此外,光看句子長短,當然也無從判斷譯文意思是否正確。簡而言之,要判斷譯文品質如何,通常不是輕而易舉的事,並無真正可行的捷徑。
句子太長確實可能讀起來不舒服,但中文不是句短必好,標點總要用得自然恰當。過度斷句可能突兀地打斷文意文氣,反而妨礙讀者閱讀理解。這問題有時不是譯者造成的,而是改稿人弄出來的。
我對這問題特別有感,是因為曾有切身的慘痛經驗。數年前我譯一本書,譯文被特約編輯改得近乎面目全非,很多句子被胡亂斷句──問題較小者是文氣變得不順,問題較大者是意思被扭曲了。結果我必須花整整兩天時間,一一整理出來向出版社反映,才得以將大部分句子改回去。
口說無憑,以下舉一些例子。譯者看到自己的譯文被改成這樣,真是會受傷的。改稿人不是應該幫忙改善譯文嗎?怎麼可以幫倒忙呢? 


1
原譯:購進債券的投資人將資金借予發債人(企業或政府),借款時間與利率按債券條款事先約定。
一校:購進債券的投資人將資金借給發債人(企業或政府),借款時間與利率按債券條款事先約定。
評論:兩個逗點均不必要地打斷文意,那個「的」則莫名其妙。
2
原譯:變異係數是一組數據的標準差對平均值的比率
一校:變異係數是一組數據的標準差,對平均值的比率
3
原譯:因為這並非通用會計準則(GAAP)有指定計算方法的財務指標,實際計算方式各有不同,分析時必須注意比率的具體定義。
一校:因為這並非通用會計準則(GAAP有指定計算方法的財務指標,實際的計算方式各不相同,分析時必須注意這個比率的具體定義。
評論:亂斷句,連貫的意思被硬生生切斷了。
4
原譯:一般人通常沒有足夠的資金適當地分散投資,但共同基金提供了相對便宜的分散投資途徑,這可能是共同基金大受歡迎的原因之一
一校:一般人通常沒有足夠的資金可適當地分散投資,但共同基金提供了相對便宜的分散投資途徑,這可能就是共同基金大受歡迎的其中一個原因
評論:改壞了。前面是亂斷句,後面是改得很囉嗦。
5
原譯:審慎查核是為了避免倉促交易對買賣雙方可能造成的不必要傷害。
一校:審慎查核是為了避免倉促交易,對買賣雙方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評論:改壞了。斷句之後,後半句完全可以理解為「審慎查核對買賣雙方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建議改為:審慎查核是為了避免倉促交易不必要地傷害買賣雙方。
6
原譯:亦稱規模效益,是指生產效率隨產出規模擴大而提升的現象。
一校:也稱為規模效益,是指生產效率隨著產出規模擴大而提升的現象。
評論:亂斷句。
7
原譯:股權自由現金流是分析師用於為公司評價的指標之一,這種評價法隨著股息折現模型(DDM)的效用日益遭受質疑而逐漸流行。
一校:股權自由現金流是分析師用來為公司評價的一項指標,這種評價法隨著股息折現模型(DDM)的效用因日益遭受質疑而逐漸流行。
評論:亂斷句。
8
原譯:合併是指兩家公司組成一家新公司,而收購則是指一家公司將另一家公司收歸旗下,並未產生新的公司。
一校:合併是指兩家公司組成一家新公司,而收購則是指一家公司將另一家公司收歸旗下,並未產生新的公司。
評論:拙劣的斷句。
9
原譯:這種資本往往被視為類似股東資金,因此有助企業爭取標準的銀行貸款。
一校:這種資本往往被視為類似股東資金,因此,有助於企業爭取標準的銀行貸款
評論:拙劣的斷句。
10
原譯:被動型投資者不像積極型投資者那麼亟於從短期的價格波動中獲利,他們指望的是手上的資產長期升值。
一校:被動型投資人不像積極型投資人那麼急於從短期的價格波動中獲利,他們指望的是手上的資產長期升值。
評論:效果很壞的斷句。
11
Pro Forma
原譯:在財經用語中,此詞泛指財務報表是基於某些特殊假設估算出來的。
一校:在財經用語中,這個詞泛指財務報表是基於某些特殊假設估算出來的。
評論:效果很壞的斷句。「此詞」改為「這個詞」效果也很拙。
12
原譯:實質GDP是剔除通膨影響的GDP數值,據此可算出GDP的實質成長率。
一校:實質GDP是剔除通膨影響的GDP數值,根據這個理論,可算出GDP的實質成長率。
評論:兩個效果很糟的斷句。此外,「據此」是指「根據實質GDP」,怎麼能說是「根據這個理論」?
13
原譯:部分投資人計算該比率時,會將利息費用加回淨利中,因為公司資產有一部分是靠負債融資的,代表資產報酬的淨利理論上不應扣除利息費用。
一校:部分投資人計算這個比率時,會將利息費用加回淨利中,因為公司資產有一部分是靠負債融資的,代表理論上,資產報酬的淨利不應扣除利息費用。
評論:亂斷句,把意思扭曲了!
14
原譯:普通股股東有權在股東大會上就公司重要事務投票,如選舉董事會成員
一校:普通股股東有權在股東大會上就公司重要事務投票,例如選舉董事會成員
評論:效果很爛的斷句,嚴重妨礙讀者閱讀!
15
原譯:在資料相同的情況下,不同投資人對一家公司的內在價值看法往往有顯著差異。
一校:在資料相同的情況下,不同的投資人,對一家公司的內在價值看法,往往有明顯的差異。
評論:斷句斷得很糟糕,要斷可以這麼斷:「在資料相同的情況下,不同投資人對一家公司的內在價值,看法往往有顯著差異。」

Thursday, September 6, 2018

戴明與翻譯

201896

應該是大學二年級的時候,商學院所有學生都必須修一門四個學分的行銷課,每週兩堂,每堂兩小時。我上的那一班早上八點開始,好像每次都有同學遲到。老師是一名美國男士,臉上總帶著一抹玩世不恭的笑容,人挺詼諧,上他的課算愉快。

那門行銷課講什麼,我幾乎全忘了,倒是記得老師提過戴明(William Edwards Deming),大概是說戴明強調事情要一開始就做對,不要靠事後檢查去確保品質。這見解當時對我來說很新鮮,所以我一直記得。

但我對戴明其實毫無認識,只知道日本人非常敬重他。查了一下網路,戴明那個觀念應該是這麼說的:Cease dependence on inspection to achieve quality. Eliminate the need for massive inspection by building quality into the product in the first place.

這觀念對譯者有用嗎?這問題或許值得探討。我想到的一點是譯者可以追求一次就譯對譯好,不必仰賴一再的檢查審校來達致優秀的翻譯品質。

當然,我們審視翻譯品質是只看結果的,不理會翻譯審校的過程:端出來的菜好不好才是重點,至於菜如何做出來,不做菜的人是不關心的。也就是說,翻譯工作具體怎麼做,譯者盡可自由發揮,按照自己的習慣和偏好選擇自己的做法,只要能交出優秀的譯稿就可以了。

我做翻譯其實沒什麼特別的方法,不外乎仔細閱讀原文,盡可能透徹理解,然後再想出適當的譯文表達方式。我的經驗是:如果你真的想得通透才下筆,你很可能是一次就譯對譯好了,檢查譯文只是糾正零星的瑣碎問題。

當然,不同的文本可能需要不同的處理方式。我所講的只是個人有限的經驗,未必適用於其他人。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多數情況下,如果譯文必須一改再改,那很可能是譯者一開始就沒有把事情做對。可靠的譯者使用正確的方法,認真地完成翻譯,交出來的譯稿通常是不必一改再改的,遑論仔細地大改特改。


以下是幾個月前的筆記,記錄了我對審校譯稿的一些想法:

//「讀著讀著,感覺好些句子有點奇怪,雖然分別極微,但確實不是我寫的句子」──我看自己已出版的譯作,經常遇到這種事,每次去對照原譯,幾乎一定是被改過了,而且正是因為改完我讀起來覺得彆扭,才會想:我應該不會這樣寫吧?

翻譯雖然也可以說是一種創作,但畢竟與文學原創不同,譯者通常不可能去跟編輯說:「我的譯文要改任何一個字或標點,都必須先經我同意。」

而因為實務上的原因,譯作經編輯修改之後,通常也不會要求譯者確認。一般來說,譯者也不會提出這種要求,因為確認譯文修改通常涉及數天的無償勞動,收入微薄的譯者通常負擔不起或不想負擔;此外還有一個原因:如果編輯專業盡責,照理說不會改出譯者無法接受的譯文。

所謂譯者無法接受,其實很簡單,那就是意思正確的譯文被改成錯誤的,通順的譯文被改成彆扭突兀的。如果編輯改稿之後,譯文確實變好了,譯者感謝都來不及,怎麼會抱怨呢?

當然,還有一種修改譯者不至於不能接受,但難免會不舒服,那就是譯文其實不必修改,多數讀者都能接受或甚至覺得不錯,但編輯因為個人好惡,非常仔細地大改特改,改完之後其實已經不是譯者的作品了──雖然掛著譯者的名字。

這是一種強橫霸道的改稿作風,改稿人可能覺得自己只是追求完美,但在被改的人看來,則完全是另一回事。

我覺得改稿人要有這種基本認知:可以不改就不要改,盡量尊重別人的文字。如果你認為交來的譯文必須逐句逐段細改,這種譯者還有必要合作嗎?//

Thursday, June 28, 2018

有關譯文修改

2018628

讀著讀著,感覺好些句子有點奇怪,雖然分別極微,但確實不是我寫的句」──我看自己已出版的譯作,也常遇到這種事,每次去對照原譯,幾乎一定是被改過了,而且正是因為改完我讀起來覺得彆扭,才會想:我應該不會這樣寫吧?

翻譯雖然也可以說是一種創作,但畢竟與文學原創不同,譯者通常不可能去跟編輯說:「我的譯文要改任何一個字或標點,都必須先經我同意。」

而因為實務上的原因,譯作經編輯修改之後,通常也不會要求譯者確認。一般來說,譯者也不會提出這種要求,因為確認譯文修改通常涉及數天的無償勞動,收入微薄的譯者通常負擔不起或不想負擔;此外還有一個原因:如果編輯專業盡責,照理說不會改出譯者無法接受的譯文。

所謂譯者無法接受,其實很簡單,那就是意思正確的譯文被改成錯誤的,通順的譯文被改成彆扭突兀的。如果編輯改稿之後,譯文確實變好了,譯者感謝都來不及,怎麼會抱怨呢?

當然,還有一種修改譯者不至於不能接受,但難免會不舒服,那就是譯文其實不必修改,多數讀者都能接受或甚至覺得不錯,但編輯因為個人好惡,非常仔細地大改特改,改完之後其實已經不是譯者的作品了──雖然掛著譯者的名字。

這是一種強橫霸道的改稿作風,改稿人可能覺得自己只是追求完美,但在被改的人看來,則完全是另一回事。

我覺得改稿人要有這種基本認知:可以不改就不要改,盡量尊重別人的文字。如果你認為交來的譯文必須逐句逐段細改,這種譯者還有必要合作嗎?

Wednesday, July 5, 2017

可能是最後一次談校稿

201775

有關校稿,我之前寫過幾篇文章,本來不想再談什麼,但因為之前發生的一件事,還是很想整理一下自己的想法。

事情就是我譯了一本財經書,有個編輯很仔細地改了我的譯文,幾乎每一句都改了,很多句子近乎重寫,然後將審校版發給我,要我再看看是否有問題。我看了一下,指出審校者改壞了很多地方,包括通順的改成彆扭的,正確的改成錯誤的,問出版社是否可以捨棄那個一校版本,改用我原本的譯文。出版社說沒辦法,要求我一一指出一校有問題之處。

結果我花了整整五天時間,共提出了三百多條問題,包括三十多條是審校者把正確的原譯改成錯誤的。出版社採納了我絕大多數意見,將有問題的地方改回去了。整件事非常蠢,因為如果大家真正夠專業,根本不應該發生這種事。對我來說,這過程也是嚴重的煎熬:看著自己其實正確通順的譯文幾乎被逐句細細修改,而且改壞改錯了很多地方,感覺就是自己的文字被蹂躪、被踐踏,自己的專業被羞辱。

出版社為我花了這五天時間提供了合理的補償,但我那種不愉快的感覺,當然難以完全釋懷。當時我在寫給那位審校者的電子郵件中,曾這麼說:「我必須強調:我的譯文不是不能改,我也不是不接受別人改我的譯文,但我無法接受本來正確通順的譯文,被別人改壞了。畢竟這本書的譯者,是掛我的名字,我不想為不是自己責任的事負責。」

我這種遭遇,相信不少經驗豐富的譯者都曾遇過。至於如何避免這種情況,老實說我沒有萬全之計,因為譯者總不能跟出版社說「我的譯文不能改」,而譯者總是有可能遇到自以為是的離譜審校者,肆意亂改你的譯文。他幾乎逐句修理你的譯文,即使你有機會提出意見,也可能像我這次那樣,受到很大的煎熬。

我向來對那種「翻譯沒有對錯,孰好孰壞見仁見智」的說法非常反感。譯文的好壞對錯,確實會有難以評斷的時候,這種情況往往發生在原文含糊不清時,在文學翻譯中尤其容易碰到。但在實用性文字的翻譯中,只要你有正常的判斷力,譯文的對錯好壞往往相當明確,根本不能說是見仁見智。一個人審校譯稿,最基本的原則,就是不能降低譯文的品質:不能將正確的意思改成錯誤的,不能將通順的改成生硬費解的。即使你的某些修改改善了譯文,你改壞了譯文仍是造成實質的傷害,是無法功過相抵的。

另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審校者必須對譯者有基本的尊重,譯文不用改就盡可能不要改。文字通順、意思正確的譯文,你為什麼硬要改成你喜歡的模樣呢?你不是譯者,不是嗎?你如果真那麼厲害,可以顯著改善譯文也就算了,但你改完反而顯著變壞了,這算什麼呢?

我寫這些,很可能也是白搭。但我還是想重申之前講過的話:「一般情況下,譯者是花了最多功夫理解原文的人,而認真的譯者也必然會盡力去想出最合適的表達方式,所以校稿者不要輕易否定譯者的判斷;明顯的筆誤或理解錯誤,當然可以逕自改之,但如果你委託的譯者真的可靠,這種錯誤不會很多。」

Wednesday, August 10, 2016

再談校稿

2016年8月10日


//好的譯者不見得站在最後一關。……我的意思不是千錯萬錯都是老闆的錯。而是這種事情有很多環節上會有問題。例如一家糖果公司新推出一款要打「Fun」的產品,外國譯者寫了一句:「Fun is the name of the game!」後來,產品轉到了某個環節的人才手中,那人也許心想:「我們又不是做遊戲的,為什麼是name of the game?根本亂譯!」所以在這環節就把這句話改成了很沒感覺、又荒謬的台式英文。

看久了,也就看開了。當然不是說譯者和編輯一定完美,只是每個工作都有專業。當行銷、廣告、代理等等行業需要用語言來包裝產品時,為何要自曝其短?算了,反正說到底,大家都是語言專家。大家翻譯和語言能力最好了,絕對可以當個專業的譯者過生活。像我一樣的坊間譯者都很爛的啦!亂譯!(自暴自棄)//

看久了,真的就看開了嗎?

未必啊,其實你很可能還耿耿於懷,只是把自己的忿恨和不甘壓抑起來,裝作沒事而已。

這時候可能會有人想說:「要溝通啊,好好溝通就能解決問題。」可惜這種話即使出自好心,聽起來往往就像風涼話。現實中一些千奇百怪的狀況,絕非溝通就能解決。

校稿涉及一些恆常的問題,除了文字品味和技術能力之外,校稿者的性格也是關鍵因素:有些人就是喜歡改到自己滿意為止,結果是把譯者的文字改到近乎面目全非。原則上委譯者有權將譯稿改成自己滿意的模樣,但這種細改是理想的作業方式嗎?當然不是。高明的編輯大概很少會細改譯稿,他會盡可能選擇信得過、合得來的譯者,期望拿到不怎麼需要改的譯稿。一般情況下,譯者是花了最多功夫理解原文的人,而認真的譯者也必然會盡力去想出最合適的表達方式,所以校稿者不要輕易否定譯者的判斷;明顯的筆誤或理解錯誤,當然可以逕自改之,但如果你委託的譯者真的可靠,這種錯誤不會很多。

我說溝通有時不能解決問題,主要是因為即使你非常努力地說明自己的看法,還是會有溝通不了的情況。有次我與某人有點爭論,我解釋了一番後,對方終於說出一句我認同的話:「If you yourself can not tell good from bad, I agree we should stop.」對啊,既然你都無法分辨好壞對錯,我們還爭論什麼呢?

我講這些話,是因為我很厭惡自己的譯稿被人大改嗎?如果你沒有把對的改成錯的、把簡潔的改成累贅的、把對味的改成突兀的,其實你怎麼改我並不在意,我也絕不會說我的譯稿不能改。至於幫我糾正錯誤、幫我把譯文改得更可讀的人,我當然是感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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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人頭者,人亦剃之

Monday, February 29, 2016

剃人頭者,人亦剃之

2016年2月29日 

譯者最討厭的事情之一,是看到自己的譯文被改壞了。看到正確的譯文被改成錯誤的,通順的譯文被改成不通的,真是令人極度不快。此所以有些譯者收到譯作樣書,根本不願細閱。

《資本社會的17個矛盾》(全新修訂譯本)在《經濟日報》刊出試閱文,當中有這一句:

「在整個資本體制內,關切這種對持續培養夠水準的勞動力,在全球許多地方與改良主義資產階級的一項政治計畫是一致的;這項計畫希望創造出一個『可敬的』勞動階級,它將避免參與暴動和革命,屈服於資本的勸誘。」

其中「關切這種對持續培養夠水準的勞動力」根本無法讀得通,它是改自我原本的譯文「這種對持續培養夠水準的勞動力之關切」(餘下部分並無更動原譯文),對應的原文是this concern for the reproduction of labour power of adequate qualities

原譯文不漂亮,但至少看得懂,改完卻根本無法理解,要改也應該改成「關切持續培養夠水準的勞動力」。

這一句出自該書第13章第二段,原文是: 

Within capitalism as a whole, this concern for the reproduction of labour power of adequate qualities coincided in many parts of the world with a political project on the part of a reformist bourgeoisie to create a ‘respectable’ working class that would refrain from riot and revolution and succumb to the blandishments that capital could offer. 

此外,我在網路書店看到的本書目錄,各章標題並未採用我提供的新版本,例如矛盾2「勞動的社會價值與以貨幣來表示的價值」,我提供的版本是「勞動的社會價值與它的貨幣表現形式」(The Social value of Labour and its Representation by Money);矛盾7「生產與實現之間的矛盾統合」,我的版本是「生產與實現的矛盾統一」(The Contradictory Unity of Production and Realisation);矛盾13「社會再製論」,我的版本是「社會再生產」(Social Reproduction)。

本書中的contradictory unity,我譯為「矛盾統一」,social reproduction我譯為「社會再生產」,如果內文採用我的譯法,則各章標題應該也用我提供的新版本。(上述問題我已向編輯反映。我看過博客來上的試閱譯文,基本上與原譯無異,讀者應可放心閱讀本書。 

【後記:聯經編輯來電,表示提供給《經濟日報》的試閱內容,是我原本的譯文,刊出的版本,應該是報方有人改過。此外,本書的目錄,也是採用我提供的新版本。網路書店出現舊版本目錄,是技術原因所致。】


譯文被改,有時無關對錯,只反映譯者與編輯文字品味有異,各有所好。例如你要把我寫的「構想/意念」改為「點子」,我雖不喜歡,也會尊重。你覺得我的譯文過於文言,要改得白話一些,我也能夠理解。 

20159月底出版的《面對轉變與衝擊的年代》,便有一個例子:

原文: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 Even the quite recent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 That is certainly true of the views of leading policymakers. 

原譯文:昔日如異邦。事情即使才過去不久,放在今天仍往往顯得奇異。政經決策者的觀點無疑是這樣。

付印版:過去彷若另一個世界。即使是不久之前的事,放在今天仍往往顯得奇特。政經決策者的觀點無疑是這樣。

我自己比較喜歡原譯文。但只要沒有把正確的改成錯誤的,只要改完沒有變得太差,我都可以接受。

只是譯者的文字被仔細修改,通常是會覺得不舒服的(至少我是這樣),因為那代表編輯覺得你譯得不夠好,而他可以把它改得比較好。

理論上,譯文夠好就盡量不要修改,但當然編輯可能真心覺得譯文不夠好,而有些編輯可能就是喜歡仔細修改,完全改成自己喜歡的模樣。曾有一本書,我自己覺得乾淨俐落的譯文,被嫌「文字密度太高」,被改到我覺得相當囉嗦冗贅,而且不少句子的意思還被改偏了。看到那本書真的很不愉快。

對於譯文最終面世的模樣,譯者除非有能力和意願堅持「守尾門」(出版社必須願意讓你審校改過的譯文,而你也必須願意承擔這種沒有額外酬勞的工作),否則是無法控制的。譯者最難受的事情之一,就是看到正確流暢的譯文,被改成錯誤累贅的文字,遇到這種事就像啞巴吃黃蓮。譯者可以做的,大概就只是避免與合不來的編輯合作。

話說回來,以前我在通訊社工作時,也常把譯文改到面目全非,改到完全順我的意。雖然我覺得自己是求好心切,但想必有些譯者也因此很不愉快吧。現在換成我的譯稿被別人改,這大概就是「剃人頭者,人亦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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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稿
改爛稿

Wednesday, August 12, 2015

改爛稿

2015年8月12日

改爛稿是編輯的地獄。如果爛稿來自編輯自己找的譯者,那也算是自食苦果。如果爛稿來自高層的好友譯者,那你就摸摸鼻子好了。

如何避免改爛稿的地獄是個老掉牙的問題,方法大概就如陳穎青先生多年前那篇〈免於改稿的自由〉所言:要求譯者試譯,並且仔細審閱試譯稿,避免發稿給不適任的譯者。

當然,因為種種原因,有時試譯不可行,編輯還是會收到讀之頭痛的譯稿。那麼你要如何處理?修改幾段作為示範,退回去要求譯者修改嗎?這未必可行,因為譯者很可能沒有這個能力。除了一些非常不負責任的譯者,譯者交出去的譯稿,應該就是他認為最好的翻譯結果。

那麼你就自認倒楣,一邊詛咒一邊努力把爛稿改好嗎?還是你就把這責任交給倒楣的校稿人,讓他以微薄的報酬去完成這種地獄苦工?然後你們的辛勞和血汗雖然使讀者看到了可讀的譯文,但也包庇了不夠格的譯者,使對方可以繼續以爛譯稿為害他人?

這當然不是正確的做法。一般來說,翻譯合約應該要註明,如果編輯認為譯稿品質不可接受,可以直接退稿。合理的做法就是拒絕爛到不可接受的譯稿,然後另請合格的譯者翻譯。

你們辛辛苦苦把爛稿改好,結果讀者看了稱讚譯得真好,榮譽歸掛名的爛譯者,這樣對嗎?如果不對,為什麼要這麼做?

一般來說,校譯工作的酬勞只有翻譯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後者應該算是很高的水準),要求校譯者領這種酬勞,把爛稿改好,是不合理的。我在譯第一本書之前,出版社曾問我能否校某本書的譯稿,我仔細看過部分內容後拒絕了,因為實在划不來。我到現在還是不接書稿審校工作,因為我知道自己根本不適合做這種工作:我很可能會投入不亞於自己翻譯的心力去審校,但只能領到翻譯報酬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如果接到優秀譯者的譯稿,當然可以校得很爽,但是好譯者譯出來的稿件,出版社的編輯可能自己校就可以了。你校十本書的譯稿,只要校到兩三本爛稿,你便知道滋味了。

這種滋味我知道,因為把爛譯稿改好、然後出版這種蠢事,我以前就曾參與其中,做過一次。這種事,一次就夠了。

Saturday, May 2, 2015

校稿

2015年5月2日

在臉書「譯人譯事」看到〈不要強X他人的文字〉一文,作者說:

拿到自己的譯作成書一看,很是驚訝。某部分已經變得不像我的文字,而成了另一人的文章,且這些不出於我筆下的文字中,還有錯誤......

望著這整篇慘遭肢解重組的文章,我很不願這麼說,但心裡的感受就是如此:有人強X我的文字。

已經很久沒碰上這種事。翻譯生涯的第三或五年吧,我曾遇過某編輯,完全誤解原文的意思,而把我正確翻譯的中文,改成了個四不像。所幸這位編輯的主管(主編)想到要把編輯改過的稿給我看,才抓出這隻大bug。要是少了這道手續,那段文字就會以可怕的誤譯問世了。

後來當了編輯。前輩耳提面命:編輯不是譯者,不需要把譯者的文風改成你的文風。這句話我一直記在心裡,戒之慎之(暗暗希望我真的有做到)。

有些編輯非常盡責貼心,會把自己修改的地方傳給譯者看,雙方一起討論出適合的翻譯。碰上這種編輯,是書、譯者與讀者之福。但很多時候,譯者連譯作何時問世都不知道,遑論得悉中間的修改過程。

我當譯者數年,至今只有一次是出版社將特約編輯的一校稿傳給我,讓我再看一次。那次的經驗極不愉快,我覺得比「被強X」還嚴重,我在〈免於被改稿的自由〉中講過了。還有一次是編輯只畫出幾句覺得必須確認的譯文,說不好理解,我就略微修改一下。

其他的翻譯工作,無論是譯書、譯雜誌稿、譯基金的投資通訊,都是編輯改完逕自出版或發表。雖然偶爾也會看到譯文被改壞了(有些句子意思被改錯了,有些不能刪的字被刪了,有些句子被改過後出現贅字或漏字),但如果所有稿子編輯改完都請我再校,我也沒那個耐性,何況這種再校的工作都是無償的,一本書認真校一次至少要一至兩天時間,這種工夫對職業譯者來說實在是太奢侈了(交稿前認真校一次當然是不可少的)。因此,對於不必再確認編輯改過的稿子,我基本上是樂得輕鬆,寧願承受譯文可能被改壞的風險。

對譯者來說,譯文被改稿者強X,當然是極度不悅的事。正確的意思被改成錯的固然難以原諒,改完出現漏字或贅字,簡潔變冗贅,或是苦心經營的某種風格全被糟蹋了,當然也令人意難平。因此,編輯改稿時真的要小心,尤其是更改譯文的意思時,務必確定自己沒錯。

以前我在通訊社工作時,一般市場報導的翻譯非常追求時效,英文三至四段的文字(每段一兩句),標準要求是五分鐘譯完,三分鐘校完發稿。這種稿子內容通常比較簡單,但這樣的時間要求也不容譯者和審校慢條斯理地斟酌用詞。因此,這種速戰速決的譯校工作,基本上只追求譯文正確通順。後來公司打破常規,開始推出專欄稿,找內部員工專責寫專欄文章。這種文章當然不會像市場報導那麼直白,文字也比較講究,因此譯校起來也比較費勁。

有一段時間我專門負責審校這種專欄譯稿,有講財經的,也有講政治時事的。我記得一篇譯為中文約兩千字的文章,通常要花約兩小時審校,改完之後的版本與原譯差別很大,雖然主管似乎很滿意,但可能也有譯者覺得自己的譯文被我強X了。有譯者翻譯時相當貼近原文,但我覺得讀起來生硬費解,所以常常重寫成我認為合適的模樣。期間也有同事提出質疑,說讀我改完的版本不像是翻譯出來的文字,不確定這種方式是否合適。我後來接觸到「翻譯說明體」的概念,對此有了更多體悟。我至今仍然認為譯文讀來流暢、沒有翻譯的斧痕是好事;如果它能準確傳達原文的意思,那基本上就算是好翻譯了。當然,文字通順、意思正確之外,有時還必須講究能否保留原文風格,例如原文明明講得很委婉,譯文就不宜直接說破。只是在時間壓力很大的新聞編譯工作中,講究風格往往未免有點奢侈,能做到文字通順、意思正確,通常就謝天謝地了。

之前有一年多的時間,我每週或每隔一週,必須在兩天內審校兩三萬字的譯稿。在這種時間壓力下,如果譯文意思正確,文字通順,我當然很感恩,只做必要的小修改便快速交稿。但是遇到誤解連連、文字生硬的譯文,我還是只能耐下心來,仔細地一一校正。說不定譯者看完審校版,會認為我強X了他的文字。果真如此,我也沒辦法。

改稿人應該注意的是:改別人的東西,請確定自己是對的,改完之後務必確認沒有誤解、漏字或贅字等等問題。

不過這種話說了也是白搭,因為不自知的人還是不自知,粗心的人還是粗心。

Monday, December 1, 2014

免於被改稿的自由

2014年12月1日

陳穎青先生10年前寫過一篇〈免於改稿的自由〉,這篇文章在出版界和翻譯界也可說是膾炙人口了。他建議以要求譯者試譯和仔細審閱試譯稿的方法,避免發譯給不適任的譯者,以免編輯墜入改爛稿的地獄。他的建議很好,編輯若能切實執行,的確可以得到免於改稿的自由。(但編輯有時是無法堅持要求試譯的,例如譯者已由上級指定,而且是老闆的好朋友。)

但我日前也提到:編輯不必具備專業譯者的能力,但必須有能力判斷譯文的水準。譯文若不及格而編輯看不出來,那就不必談什麼品管了。

數年前,我曾接受某出版公司的試譯邀請,結果落選了。對方回覆我,說覺得我的譯筆比較適合原文屬性較嚴肅的書。我重看自己的試譯稿,的確不盡理想,雖然自信意思正確,但有些文字稍嫌呆板;落選雖然失望,但也無話可說。

可是數月之後,該書出版了,我上博客來,發現試閱內容剛好包含我試譯的部分。我自然拿來跟我的試譯稿比較,一看深感不服:我的問題最多只是文字有點呆,但已出版的這個版本,卻有一些關鍵概念譯得不知所云,甚至有概念上的錯誤。我對編輯的能力會有前述的感慨,這件事是一大原因。

不久之後,這家出版社真的找我譯一本「原文屬性較嚴肅的書」。負責的編輯找來一位特約編輯改稿,並且按照出版程序,將特約編輯改過的一校稿交給我,要求我審閱。一看之下,我幾乎暈倒,因為實在有太多意思清楚、文字淺白,根本不必改的文字,被改得一塌糊塗。

這位特編的問題包括過度斷句(有些普通長度的句子,被他加了兩個逗號,切成三截,不必要地打斷文意,反而造成讀者的理解困難;句子不是短就好,長句有時是必要的,長短句適當配合才是好中文),莫名其妙的用字禁忌(「此」、「即」、「如」、「或」、「均」等常用單字,一律成了禁用的古老中文,但其實它們都是非常好用、簡潔明瞭的書面語),以及過度追求寫成口語的模樣(這是一本「原文屬性較嚴肅的書」,並不是劇本,也沒有對白,簡潔的書面語更恰當)。

除了文字上的問題外,這本書的原文有不少明顯的錯誤,我既然看到了,也就無法裝作沒看見,然後「忠實地」譯出錯誤的東西(我認為自己必須對中譯版的讀者負責)。我費了不少心血,找到相關的資料,將原文的錯誤一一糾正,並且在譯文中標明。結果這位特編將不少這些「不忠實」的譯文按照原文改回去,成為「忠實的」錯誤譯文。

我整理出一小部分問題後,寄給責任編輯,建議他認真考慮捨棄一校稿,用回我的原譯。我的建議遭否決,責編堅持要我整理出我看到的全部問題。結果我用了兩三天時間(當然沒有pay),整理出數百個我認為被改壞了的地方。最後該書出版時,我提出的問題,大部分按照我的意見改回去了,但也有不少地方仍保留被改壞的模樣。

這是一次極不愉快的合作。我與這位責編,當然不會再有合作。

實際作業上,不是每一家出版社都會將一校稿交給譯者審閱,而像我這種懶惰的譯者也樂得輕鬆。只是有時候收到樣書,看到譯文被改壞了(有些不能刪的字被刪了,有些句子被改過後出現贅字或漏字,有些句子意思被改錯了),心裡不免難過。(後來已出版的書或已刊登的文章,我極少會細閱。)

回到陳穎青所講的編輯「免於改稿的自由」,我認為譯者也應該有「免於被改稿的自由」。譯者的稿子當然可以改,譯者也不能要求編輯不改他的譯稿(業界傳聞:有譯者後台超硬,編輯改其譯稿,每一處都必須說明),但是譯者可以合理地期望他的譯稿不會被亂改。(譯者最怕的事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