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18, 2015

即席翻譯與說明體

2015年4月18日

達賴喇嘛東京說法;照片來源:

蘇錦坤先生去東京聽達賴喇嘛說法,談到會場的即席翻譯,相當有趣:

會場的法主以藏文說法,包含《般若心經》、「灌頂」及「破瓦法」,地主國在藏文宣講兩、三句之後,以日文對大眾直接翻譯,其他語言的人分別由「翻譯機」同時收聽自己的語言,翻譯機分別以不同頻道收聽大會安排的華語、英語、韓語,和一種我瞧不出名堂的語言。

即席翻譯沒多久,華語群就發現問題。負責「藏譯華語」的是台灣去達蘭沙拉出家的蔣揚,目前還俗在哈佛大學攻讀博士,在漢譯結束之後,通常日語還要繼續講個兩三分鐘才算譯完。蔣揚熟諳名相與經典內容,常是半分鐘或一分多鐘不疾不徐地完成轉譯,日譯則似連珠炮,幾乎沒換氣急速地趕路講完內容。有一次法主講了三句,日譯居然翻了五分多鐘;法主在三分鐘過後開始覺得奇怪,四分鐘左右打了一個豪邁如獅子吼的噴嚏,日譯在噴嚏過後仍不改其志,繼續翻譯了一分鐘才譯完。

記得西元2000年,法主在美國洛杉磯說法,有一次兩句話,華語翻譯居然翻了三分多鐘,法主意味深長的看了譯者一眼。

……由於日譯時間過長,造成蔣揚在譯完之後還有時間跟我們補充說明重點與名相;這也是「即席翻譯」的奇談。

我一直欽佩技藝高超的口譯者,覺得這種技術實在不簡單。筆譯遇到疑難,通常可以從容地搜尋資料,再三推敲。即席口譯遇到當下譯不出來的東西,要如何是好?

多年前,我在證券公司上班時,為了配合投資銀行部門的工作,陪某中國公司的財務主管向潛在投資者推銷該公司的股票,有時要將客戶的普通話譯為英文給外國人聽。有一次可能太累了,客戶講完一段普通話之後,輪到我譯為英文,我竟然也說起普通話來……

數年前當起自由譯者之後,也曾有人問我是否做口譯,我都說不做。壓力太大了。

蘇先生提到:『即席翻譯,理應忠實反映講者的字句,譯者其實沒有「說明、註解」的空間或時間。』「翻譯說明體」這說法,可能是源自前輩譯者鄭明萱。她在〈翻譯的悲劇:翻譯家風格〉一文中提到,她『一直策勵自己絕不可用翻譯體(貌似通順但你譯他譯都一貌的翻譯八股)、吾譯體(譯張譯李不同作者都譯成你的文字風格)、說明體(把翻譯當成解釋改寫用你自己的話「白話釋本」)。當然最要不得的是「觀念偷換」,把自己的想法偷渡入原文,假成原作之口。以上標竿,當然是指原作者是風格大家,你把他風格弄沒了,他還是他嗎?但翻譯大作品之難,也正難於此。

鄭女士這說法當然是很有道理的,但她也不忘加上一個但書:「以上標竿,當然是指原作者是風格大家。」也就是說,翻譯文字風格突出的內容,如果丟失了原文風格,會是一大缺陷,而「說明體」當然很可能會有這問題。余光中日前接受《明報》訪問,有一段話值得參考:

風格是很重要的,翻譯到了最後就是風格的問題。翻譯什麼像什麼,句子、字詞,乃至文氣都給重現出來。平白的譯得平白,疙瘩的跟着它起疙瘩,因為不是創作,而是在介紹。譯詩我字斟句酌,但戲劇就不一樣了。戲劇是演出的,針對的是觀眾。詩或散文縱然普及,可真正坐下來,是一個人在讀,讀不懂,明天再讀。然而,成千上萬的觀眾聚首一堂,演員、劇作家只有一次講俏皮話的機會,台下接不上:「對不起,你再講一遍」,那就失敗了。戲劇翻譯得愈透明愈好,那是給觀眾聽的。詩,我是譯給個人讀的。

余光中同樣重視風格,但他也提到戲劇翻譯的特別情況:因為是譯給觀眾聽的,聽得懂非常重要,通常不能要求觀眾像讀詩那樣慢慢咀嚼體會。由此看來,如果將外國劇本譯為中文演出,不可能像翻譯小說那樣忠實地貼近原文;更重要的是考慮目標觀眾的接受能力,例如說笑話時必須是觀眾隨即能懂的。此時就不是單純翻譯了,而是一種改編。

但是,一般翻譯真的切忌「說明體」嗎?我想不是。例如鄭女士那篇文章,便有讀者留言說「看了很慚愧,可能在新聞界幹久了,本人的翻譯都是說明體」,而鄭女士的回應是:「新聞報導多屬功能性資訊,重在清楚正確客觀,有時化譯為釋是必要的。記者本身文字風格並不強也不該太強,除非是名家専欄評論。」可見她也認為,「說明體」是有用的,有時可能還是必要的。

個人淺見認為,翻譯的原則可說很簡單,就是追求忠實呈現原文的意思和風格,但實踐起來必須隨機應變,解決許多需要酌情考慮的問題。「說明體」之用,往往是出於譯者苦心,希望讀者易於接收原文想傳達的意思──當然,用得是否高明是另一回事;是否因為太雞婆而變成越俎代庖,或解釋錯誤,或丟失原文風格,端看譯者的技藝。有時「忠實」與「通達」難以兩全其美,就必須有所取捨:意譯派會偏向「通達」,直譯派會偏向「忠實」。只知道直譯原文字詞、硬套原文句式的「機械派」則根本不入流。機械派往往連原文都看不懂,又或者懶得去透徹理解原文再轉化為通暢的中文,就以「忠實直譯」來替自己辯解。

(蘇先生文中引用〈翻譯說明體的風險:以《譯藝譚》為例〉一文,我有回應一文,張華先生後來有補充。)

相關文章:丁丁譯論:說明體

Wednesday, April 15, 2015

驚世駭俗的翻譯(說傷風敗俗亦可)

2015年4月15日

譯人譯事這篇〈好「屌」的翻譯〉實在太精彩了:

Yes, except that the modern esotericists don't have two pennies to rub together.

被譯成:是的,只不過現代的祕教者並沒有兩根可以搓在一起的陰莖。

其實not have two pennies to rub together意思很簡單(就是很窮),而且很容易查到意思,一Google就能找到,例如:http://idioms.thefreedictionary.com/have+two+pennies+to+rub+together

職業譯者,真的要尊重自己的職業。

但這種誤譯並非毫無價值,至少看了好歡樂。

譯書與文創

2015年4月15日

作家王乾任在臉書分享〈從發光發亮的泰國文創身上學到一件事:台灣文創沒有靈魂〉一文,加了以下按語:

沒有在地文化主體性的社會,長不出文創。
台灣人得先搞懂自己是誰?想當什麼樣的人?建立哪一種社會?才能發展出在地文創。
一個都是翻譯書的國家,發展什麼文創勒?

這幾句話很有意思。或許因為譯書是我近年的主要工作,最後一句有點刺激到我。我想王先生無意貶低翻譯書,主要是批評台灣出版業太偏重翻譯書。確實,台灣或許出版太多價值可疑的翻譯書了,而且雖然翻譯的水準整體而言應該優於中國,但說市場上劣譯充斥應不為過。但是,書籍翻譯的價值是很難否定的,例如吳叡人在201411月的「兩岸社會科學著作翻譯論壇」便提到:

像在明治維新時期,日本有五條誓言,其中一項就是「廣求知識於世界」,他們派官費留學生出國學習,因而建立現代日本制度。民間方面,岩波文庫幾乎網羅了所有的經典,在翻譯方面有民間和官方的機制。日本的評鑑制度很人性,有可能因為好的譯本而獲得認可,日本譯者的重要角色老早在戰前就確立了,我很贊成學術人才分流,政府應該要提昇翻譯的尊嚴還有價值。

日本應該是有文化主體性的國家吧?而日本也很重視翻譯外國著作吧?那麼日本和台灣在這方面的差別在哪裡呢?這應該是值得研究的課題,但我孤陋寡聞,目前無法就此說些什麼。

「文創」應該是台灣獨創的名詞,張大春早在2012年便斥之為騙術。漢寶德在2014年的聯合報專中,也提出了值得我們深思的質疑,引述如下:

漢寶德指出,「文創」一詞是台灣獨創,文創產業在歐美都叫「文化」產業。台灣人創造「文創」兩字,是因為「文創」比「文化」定義模糊,「套上感覺舒服,什麼都可以加進來。」但也因「文創」定義不清、包山包海,政府和民間都摸不清方向。

「我們玩弄『文創』這個名詞,把創意解釋為點子,把文化產業看小了。」漢寶德認為,台灣談文創的人多是「小聰明」。把古蹟變成咖啡館、把故宮名畫印上圍巾,都只是文創的「小聰明」,「對於我們所期待的文創時代毫無幫助」。政府不該再把心力資金放在獎勵這些「小聰明」。

至於台灣有那個產業符合他心中「真正的文創產業」?漢寶德想了一個禮拜,搖搖頭,「一個都沒有」。

「文化只要普及,就能產業化。」漢寶德認為,文創的「創意」,是把文化從少數人欣賞的菁英文化轉成「人人都能欣賞」,而不只是「把文化變成生意」。文化只要普及,人人都能欣賞、消費文化,文創產業自然形成。政府該做的是推動「文化普及化」,比方提倡美感教育。

漢寶德表示,如今台灣談文創產業,只重視文化的經濟效益、卻不重視文化的扎根普及。政府砸大錢推動「文創」產業,卻忽略國民「文化」素養的培養,「文化環境貧瘠,文創怎能開花結果?」

金融夢

2015年4月15日

港股近日飆升,許多人興奮不已。早上看到這段文,不禁莞爾:

作為一個地道既香港人,點可能連炒股都唔識?係呢個時代,新一代唔炒股,有咩可能有出頭呀?一係你老豆好有錢,一係你阿媽改嫁左個有錢佬,令到你可以實現夢想,做飛機師,或者買樓上車——幾撚勵志唷!

許多年前,我在香港曾遇到台灣遊客,閒聊之下,他發現我不炒股不賭馬,質疑我「真的是香港人嗎」。

理論上,金融業的價值在於服務實體經濟,但是金融業過度發展之下,顯然有反客為主的勢頭。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是慘痛的教訓,後遺症綿延至今:美國仍未結束零利率政策(想想靠利息收入生活、不想冒險的人多年來付出什麼代價),美英兩國的經濟產出仍顯著低於危機前數十年來的趨勢水準。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迪格里茲(Joseph E. Stiglitz)2010年3月在《哈佛商業評論》一篇短文中,扼要地概括了問題:

說到底,金融體系的關鍵功能包括風險控管、資本配置,以及壓低交易成本。但我們的金融體系沒有一樣做得到:金融機構製造風險、資本管理不善,而且造成龐大的交易成本(在2008年危機爆發前,金融業盈利佔企業總盈利約40%)。金融業還導致人力資本錯置:美國優秀的年輕人抵擋不了輕鬆賺大錢的誘惑,大批加入金融業。當中一些傑出人才若流向其他領域,大有可能以真正的發明或創新促進社會進步。

史迪格里茲日前在一篇談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的文章中,再度批評現在的金融體系:

像亞投行這樣的基金,眼下對全球還有一個重大好處:它有助減輕全球總合需求不足的問題。事實已證明,金融市場無法有效地將儲蓄從所得超過消費的地方,轉移到需要投資的地方。

柏南克擔任美國聯準會主席時,錯誤地將這問題說成是「全球儲蓄過剩」。但在基建需求如此巨大的世界裡,問題不在於儲蓄過剩或缺乏良好的投資機會。問題在於我們的金融體系擅於縱容市場操縱、投機和內線交易,但未能完成其核心任務:在全球層面撮合儲蓄與投資。這就是為什麼亞投行可以小幅但非常及時地促進全球總合需求。

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確實引發主要國家檢討金融業的運作,也制定了一些新法規,加強規管,包括提高對銀行的資本要求,以及希望藉由總體審慎監理(macroprudential supervision)維持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但是,許多人仍然認為這些改革無法治本。金融業蓬勃發展時,利益高度集中在少數「金融才俊」手上;金融業玩過頭,爆發金融危機時,慘痛的代價是社會大眾共同承受。可是,如果2008年的危機仍不足以使世人痛定思痛,推動根本的改革,那麼更慘痛的危機是遲早要爆發的吧。

Saturday, April 11, 2015

明藝.特輯:專訪余光中談文學翻譯

原文出處    2015411

【明報專訊】編按:二月下旬至三月初,在風雨霧正濃的時節,余光中先生應邀來港,為中文大學錢賓四先生文化講座作兩場演講,並出席別開生面的朗誦會。三月二日,本版主編潘耀明先生和金聖華教授聯袂邀訪余先生,撥開雲霧,暢談翻譯心得。

潘耀明(下稱「潘」):惡性歐化是現代漢語的通病,按兩位翻譯家的觀察,問題是愈來愈嚴重,還是有所改善?

余光中(下稱「余」):這是一個大問題,牽涉甚廣。二十世紀初,廢科舉,棄文言,採取白話作教育和寫作的工具。從文學史看來,舊小說開至荼蘼,新小說繼而興起,直至《老殘遊記》,雖然已經用上白話文,但仍然沒有出現歐化的問題。五四時期,很多學者認為儒家太封建,道家太迷信,中文不夠好,不夠現代化,主張以拼音文字、英文、法文來代替漢字,引進西方思潮,用邏輯談問題。這些學者像魯迅本身舊學的根柢就很扎實,無論怎樣歐化也有限。然而,到了他們的下一代,惡性歐化便浮現了,原因很多。第一,文言廢止後,全國學英文,中文漸漸靠邊站。自小耳濡目染,中西的板塊便發生移動。第二,要引介德先生、賽先生、各種主義,一時找不着對應的翻譯,陷於膠着。民主譯成德謨克拉西,靈感翻成煙絲披里純,抵制說成杯葛,源自英文的boycotttank應該叫戰車,坦克是聲音,例子不勝枚舉。那究竟是變好了還是變壞了呢?對於少數高手,時常警惕,善取善用,我們可不能說張愛玲、金庸、錢鍾書退化了。可是,多數的人是在退步而不自知。以前食古不化,現在食洋不化!惡性歐化常見如「反身」,說「他不自知」、「他沒有自知」,已經夠好了,用不着說「他自己不自知」。還有「各種主義」的問題。愛國主義是不妥的名詞,一個人認同自己的民族和國家,是一種感情,而不是一套思想。中國民族眾多,各族對愛國的理解皆有所不同,以思想作統攝,不太講得通。我還經常見到「愛國主義精神」,愈講愈囉嗦。也是受外文的影響,現在流行着一些歐化的動詞,例如「進行」。不說「A在訪問B」,而說「AB在進行着一場訪問」。又例如「作出」,無處不在。「日軍侵華,我們作出反抗。」很弱的一種表達。「日軍侵華,我們要反抗!」「反抗」,充滿了力量,有血有肉。動詞弱化,變成抽象名詞,乾抄式的動詞,欠乏表達能力。

金聖華(下稱「金」):根據我的教學經驗,香港學生和大陸學生,各有問題。最糟糕的是,化簡為繁。以前我收到過一封信:「請盡快落實繳費工作。」那不就是「請盡快繳費」麼?「貢獻良多」,變成「在一定的程度上,作出了極大的貢獻」,四個字長成了十五個字。英文的語法中的某些部分,中文其實可以去掉,像「眾數」,中文舉目皆「們」,專家們、學者們、先生們、女士們,「昨天女兒們來探望我」,甚至有「汽車們」的說法,令人噴飯。大陸常用「被動式」,中文的「被動式」不獨一個「被」字,尚有十多種寫法,遭、受、給、獲等。英文share,同甘共苦,中文報紙卻一律「分享」,我最討厭。四川大地震,「分享痛苦經驗」。痛苦有什麼好分享的呢?「Never share anything with her mother.」應該說「從不與媽媽談心」,而不是「從不跟媽媽作分享」。中文的細緻失傳了,全用英文硬譯,好的、壞的、褒的、貶的,統統漠視。語法上,化簡為繁;選字上,化繁為簡。

潘:中國大陸愛用「搞」字,那也是歐化過來的嗎?

余:與歐化無關,那是大陸通俗化的詞彙。中共習慣對大眾喊話,對象不是知識分子。常聽內地人講,「余先生,我是搞詩的」、「搞文學」、「搞革命」,無所不搞。

金:我不擔心簡體字,而擔心「簡體文」,尊卑不分,褒貶莫辨,一切表達方式都僵化了。當下「成功」氾濫,「逃出生天」,說成「成功逃出生天」;「考試合格」,說成「成功考試及格」。中文比較重大的事情,才會用上「成功」,小事情我們不用的。

余:凡事情做好,現在都給加上「成功」,「成功猜對了謎」,「成功建設了大橋」,亂套英文的succeed in

潘:英文好像也面對張冠李戴的問題,像applypress的氾濫使用,便是例證。

余:當然,英文的問題也多得很。歐化固然可怕,而西文本身也有不少毛病。喬治.歐威爾的《政治與英文》一文非常值得參考,舉了許多公式化的政治語言的病例,像:「法西斯的八爪章魚已經唱完了他們的天鵝之歌。」The swan song,天鵝死前,會好好高歌一曲,作告別表演。既然法西斯比擬成八爪章魚,便不應該唱天鵝之歌了。這是邏輯混亂。喬治.歐威爾還舉了英國工黨領袖Harold Laski的語例:「I am not, indeed, sure whether it is not true to say that the Milton who once seemed not unlike a seventeenth-century Shelley had not become, out of an experience ever more bitter in each year, more alien [sic] to the founder of that Jesuit sect which nothing could induce him to tolerate.」話中包含五個否定語,迂迴不堪,時正時反,邏輯錯亂。「In my opinion, it's not unjustifiable to say that...」,「卑見認為,下面的一段話不能說不合理」,其實只消說「I think」就行了。歐威爾斷定,凡國家獨裁,語言必走下坡,說來說去,不過是謊言。針對社會主義,歐威爾是對症下藥了。英國詩人羅伯特.格雷夫斯是由十九世紀過渡至二十世紀的人物。他說,過去,耕田叫tilth,色情是filth,讚美為praise,單字足矣。現今,耕田agricultural labor,色情pornographic art,讚美one hundred percent approval。格雷夫斯自嘲古板,仍默默地till着。這意見跟邱吉爾的一樣。邱吉爾認為,英語演講能活用八百個字,便能成功,無需賣弄。

金:現在的學生都不讀古書了,中學取消了範文,不必背誦,好像失去了民族的自信心,覺得中文很煩,很差。余先生有句話說得很好:「中文沒有學好,英文反而給帶壞了。」年輕人的中文,愈寫愈像英文,英文寫出來又像中文,根本不知道在寫什麼,兩種語言都不行。純淨的中文被嘲諷為「老套」,他們喜歡寫很長很長扭來扭去的仿西式句子,覺得那才是現代的語言。像余先生的理論文章,非常可讀,文字流暢,信息清晰。現在的人故弄玄虛,更大部分的人是寫不出乾淨的中文來。

潘:余先生曾提到,現代漢語有四大基本成分,白話文、文言、良性的歐化、口語,前三種先生多有論述,但討論口語的不多,可以多講一點嗎?

余:白話文是常態,文言是加強白話的表達。因為現在懂英文的很多,偶爾加點英文進來,大家都會覺得有趣。口語亦如此。「自以為很酷」,酷就是帥氣;教堂裏也會聽到這種玩笑:「你們這些人真沒出息,只想享受小出息。」小出息就是胸無大志,耽於安樂。我有篇文章《開你的大頭會》,標題就是挖苦開會。口語的運用是為了表現輕鬆。

金:上翻譯課,常引余先生的八字真言:「白以為常,文以應變」。真管用!翻譯文學作品時得注意兩部分,一部分是敍述的(narrative),描寫的(descriptive);另一部分是對話。描寫的段落不妨優美一點,到了對話,自然要精簡淺白,要是文縐縐的,悶死人了。余先生的八字真言,是論文白關係的大學問,背後需極高的造詣。融會得好,水乳交融;融會不好,水火不容。有的學生翻譯,整篇長長的歐化句,突然冒出幾句文言來,陰陽怪氣。至於你說口語的因素,不同的文體,有不同的處理,不可能都有你講的四種成分。

潘:余先生後期注重錘煉詩句的長度,以八字為限,力求變化。而早期的名篇《聽聽那冷雨》,長句連綿兩行,若如今重寫,會縮減句長嗎?

余:《聽聽那冷雨》屬於美文了,至今我還堅持會這樣子寫。理論的文章,我寫得比較乾淨,但感性的創作,如美文,我有很多招數。語言其實可以很有表達力。我寫的文章,宋琪看了,評說好,但句子太長,應該多用逗號。這提醒了我。因為我是讀外文系出身,英文的長句,只要語法明確,轉折的地方可以不用標點。一個主句出來,後面可以跟着一連串形容詞子句。所以,那時候我一個長句寫下來,轉折時都不用標點。後來,我悟到,中文打標點是為了文氣,英文打標點是為了文法。宋琪一語點醒了我。

金:反而我有個問題想問。我曾經仔細地研讀余先生的翻譯,其中翻譯濟慈的幾封信,標點下得緊跟原文,而文氣通順。梁實秋翻譯莎士比亞,標點也是緊貼原文,其他的翻譯家,鮮見同例。我就發現余先生和梁實秋翻譯時,連原文的標點符號都照顧到。

余:原文若是上乘的作品,你不可能忽視它的標點。不過,我還另有一種想法。下標點,是為了節奏。強迫讀者跟你一起換氣。一般寫法:「雨下了很多天。我沒有辦法回家。第三天起來一看,雨仍然在下。」可是換一種寫法:「第三天起來一看,雨,仍然在下。」讀者在逗號前停下,這場「雨」就顯得重要了。「大家都去,我不去!」「大家都去,我,不去!」兩個逗號,強調出個「我」。要控制讀者的節奏,就要控制他的呼吸。而談到美文,比較感性,標點用得愈多,節奏愈緩慢,用得少,讀者便一路讀下去,節奏快。幾個句子併在一起,強迫讀者讀下去,或者多打標點,頓挫陡峭。這番苦心,讀者可未必發覺。

金:董橋的散文很有意思,有時三大行下去才下一個標點,好長好長哦。

潘:他現在的文章甚至不分段。

余:這是另一種學問。學者的文章好用大段落,但古龍的小說,兩三句話就是一段。他是給你看鏡頭,這邊一個鏡頭,那邊一個鏡頭。張曉風跟我熟稔,都寫散文,她寫散文,轉折較快,而我的散文一段很長,後面很短;或者長段之間,中間突出一句話的分量,單獨成段,非常惹眼。在同一段裏,長短句的運用也是同理。長句用多了,偶爾來句短句,力量強勁。短句用多了,也可以插上長句。句子有長短才有變化,段落亦然。《風吹西班牙》,我第一段就是一句話:「若問我西班牙給我的第一印象,立刻的回答是:乾。」這是變化。民國初年的作家不會思考這些問題,都是均速行文,文氣平穩。

潘:兩位都曾提過,翻譯最高的境界,已不再是對字詞的摸索,而是對原文風格的掌握。請談談風格該何從掌握。

余:風格是很重要的,翻譯到了最後就是風格的問題。翻譯什麼像什麼,句子、字詞,乃至文氣都給重現出來。平白的譯得平白,疙瘩的跟着它起疙瘩,因為不是創作,而是在介紹。譯詩我字斟句酌,但戲劇就不一樣了。戲劇是演出的,針對的是觀眾。詩或散文縱然普及,可真正坐下來,是一個人在讀,讀不懂,明天再讀。然而,成千上萬的觀眾聚首一堂,演員、劇作家只有一次講俏皮話的機會,台下接不上:「對不起,你再講一遍」,那就失敗了。戲劇翻譯得愈透明愈好,那是給觀眾聽的。詩,我是譯給個人讀的。

金:一般人講直譯和意譯,毫無意義。法文說mot-??-mot,像魯迅主張的那種直譯是很糟糕的。我喜歡用「貼譯」,盡量貼近原文,重現它的風格,或高雅,或通俗。學生翻譯,常有一個問題,喜歡調換句序,調得很順滑易懂,以為這樣文章便順當。但像偵探小說,內容懸疑,可能某人物出場後,要好幾頁過去才把那人的身份揭示出來。學生就愛把謎底提前揭曉,懸念隨之蕩然無存。余先生講過,一個好的翻譯家,要有好多把刷子,刷牆的又豈能拿來刷牙呢?余先生翻譯戲劇其實也是字斟句酌,不過斟酌的對象不同而已。

潘:貼譯,各家不同,功力盡展。還有一個問題,英文的形容詞內涵豐富,中文較單一,兩位怎麼闡釋當中的學問呢?

金:這很難處理,像great一詞,用作great moviegreat artist,意義都不同。翻譯時,要先弄清楚上文下理,選最貼切的字詞。你可不能陳列十個意思出來吧?譯詩最麻煩,連詩人自己都會忘掉本意。有時候選擇太多,有時候對照不上。有篇文章,說某人搭飛機,意外獲升級乘頭等艙,還遇見明星偶像。偶像在他旁邊打瞌睡,他望着望着,「His face is vulnerable and empty.」 什麼是empty,十八位學生,十八種翻譯。真是沒辦法!

余:翻譯是有限的創作,我常跟學生講,翻譯時,你如果只想到一種翻譯,絕對是不夠。你要立刻想到三種翻譯,無論是結構上的或字詞上的,那才能遊刃有餘。同樣一個形容詞,選擇一個最貼切的翻譯,那就是創作。

潘:我還想問問譯者跟原作者和文本的關係。翻譯《梵谷傳》,余先生曾經說「被梵谷附體」,而非原作者史東。架空原作者的現象很有趣,可以談談嗎?

金:只是那本《梵谷傳》而已,因為《梵谷傳》是傳記,而余先生又跟梵谷感情深厚。到翻譯王爾德,余先生自然是跟大才子拔河,拔一次不夠,拔了四次。

余:翻譯長篇作品,你自然跟它長相左右。那幾個月,你就被它附體,臨於你身上來。譯者成了演員,自以為是凱撒。至於王爾德,他是不會為後來的譯者留餘地,能寫多好就寫多好。王爾德如果是中國人,定必是律詩或駢文的高手,會寫出《滕王閣序》來。英文也有對仗,但不像中文的「張三李四」,Tom Dick, and Harry,加了個逗號,破句了。梁佳蘿英文名Gaylord,我跟他開了個玩笑,說莎劇有The Merry Wives of Windsor,他是Gay Lord of Shatin

潘:聽說當年余先生想翻譯《白鯨記》,梁實秋不太贊成,為什麼呢?

余:那是他的偏見。梁實秋認為美國文化淺薄,無甚可觀。同時,他寫《雅舍小品》寫習慣了,正話反說。從前他推薦我到愛荷華大學讀書,勸我去美國不必念什麼學位,逛逛就好了。後來我赴香港教書,他也說,你我都不是教書的人,去香港玩玩就行。梁先生講話,故作瀟灑,有時候我都不太聽他的。他還勸我,在美國可不要開車,太危險了,詩人怎麼能開車呢?梁實秋最早期的朋友是郭沫若,信奉浪漫主義。赴美以後,隨人文主義大師學習,便反過來批評浪漫主義,走中庸之道,跟胡適之、聞一多交往。

金:下一部余先生想翻譯什麼呢?

余:我想翻譯的東西多着哩。翻譯一部好作品,你就有一段長時間,跟一顆美好的心靈在一起,作天才的代言人。翻譯一本心愛的書,書每天都在等着你,不愁無事可幹,又不像創作,要費心構思題材。因為我對繪畫很有興趣,最想翻譯一本畫家的傳記,特別是十七世紀西班牙籍希臘裔畫家艾爾.葛雷柯。不過我仍找不到恰當的書,有的太學術,有的太短。

(記錄整理者是本版特約記者。)
潘耀明、金聖華 訪問  李浩榮記錄整理 

Wednesday, April 8, 2015

拉比、教士和對沖基金經理

2015年4月8日

一名拉比(猶太教教士)、一名印度教教士和一名對沖基金經理有天晚間在堪薩斯迷了路。他們看見遠處一家農舍的燈光,於是開車上前,下車敲門。

農夫來應門,印度教教士解釋說:「不好意思,這麼晚打擾你。我們迷路了,而且實在太累,沒力氣繼續趕路。我們可以在這裡借宿一晚嗎?不會給你添麻煩的,明天一早就走。」

農夫說:「樂意幫忙。但有一個問題,我只有兩間空房,你們有一位要睡倉庫。」

教士馬上答道:「哦,我很樂意睡倉庫,完全沒問題。」

三人於是安頓下來,但幾分鐘後,有人敲門,是教士。

他對農夫說:「你沒跟我說倉庫裡有一頭牛。睡在一頭牛旁邊雖然不違反我的宗教信仰,但我覺得不太自在。」

拉比馬上接話:「沒問題,別擔心,牛對我來說完全沒問題。你睡我的房間,我去睡倉庫好了。」

於是大家又各自回房。但是,天啊,才幾分鐘,又有人敲門。這次是拉比。

他對農夫說:「你沒跟我說倉庫裡有一隻豬。真的很抱歉,和教士一樣,跟豬睡一間並不違反我的宗教信仰,只是我還是覺得很不自在。」

「天啊!」對沖基金經理受不了了:「動物對我來說完全不構成宗教問題!我去睡倉庫。拜託,讓大家好好睡覺吧!」

於是,教士和拉比跟農夫上樓,各自回房,心想這次不會再有問題,可以安睡了。

但是,幾分鐘後,敲門聲又響起了。

這一次是牛和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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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曾譯過一本約11萬字的書,內容主要是在批判追求資金快速流轉、利潤至上的金融資本主義,呼籲世人投資在地的永續農業。作者寫得很隨性,而且用了很多暗喻和典故,不容易讀,譯得起就更頭痛。我盡了力,不敢說結果很好,但總算過得了自己。

可惜委託我翻譯的台灣出版社最後放棄出版(這家出版社從創業到基本停止出版,不過短短數年),我的稿費也在交稿一年之後才全部領到。這本書2012年中國出了中文版(不是我譯的),我看了一下開放試讀的部分,翻譯問題似乎不少。儘管如此,這本內容頗有意思的書能夠出中文版,我覺得多少也是件好事。

說起來有點邪,我後來也譯了一本跟環保有關的書(講如何替地球降溫,我只譯一部分,還有其他譯者合譯),但結果書一樣難產,估計是不會出了。

以上笑話源自我2010年譯的那本書,寄給朋友看時,有人不知道哪裡好笑。朋友當中有位對沖基金經理,好在他看了不見怪,覺得是個有趣的笑話。

Friday, April 3, 2015

讀〈看不懂,就是譯錯了〉有感

2015年4月3日

蘇錦坤先生網誌有李連江〈看不懂,就是譯錯了〉一文,甚有意思。(蘇先生風趣幽默,博學多聞,誠妙人也。)

李先生一文,譯者讀之,應有共鳴,但我先挑剔兩句。「看不懂,就是譯錯了」這句話說得太滿:看不懂確實很可能是譯錯了,但看不懂不一定就是譯錯了,例如原文本來就是一堆胡言亂語,忠實譯出,當然也就是一堆混話,看不懂是理所當然,並非譯錯。譯者最怕遇到的問題之一,就是原文胡言亂語。當然,你可以質疑是譯者看不懂,但經驗豐富的譯者,相信一定遇過這種令人無奈的情況。(我之前碰過一些,可惜沒記下來,一時之間找不出來)。

大學二年級上中級會計的課,老師曾強調一件事,財務報表和會計資訊,是準備給對會計概念有基本認識、願意付出相當努力去理解的人看的(大意如此)。以前在通訊社工作,新聞寫作很著重清楚易懂,因為客戶多數是非常忙碌的金融業人士,不能期望他們花很多時間去讀懂你的報導。這一點我完全理解也認同,但某次部門主管放言高論,說什麼你報導複雜的財經新聞,也要寫到唸給一般老太太聽對方也能理解。我對此言相當反感,只覺得是虛矯無誠、脫離現實之廢言。財經新聞自有財經新聞的寫作慣例,而且你的客戶多數是專業人士,你最好試一下真的寫到「老婦能解」是什麼情況!同理,讀者如果欠缺相關的基本知識,看不懂譯文可不是譯者的問題。

李先生說:「要求譯者有職業精神和專業精神,先決條件是翻譯成為一個體面的職業,也就是譯者可以憑翻譯謀生,翻譯大師可以有大師的生活。」此言讀之令譯者感慨。

以下這段,則是很好的提醒,我們不難想到現實中的例子:

懶惰是頑疾,更難治的是傲慢。很多時候,懶惰是病症,傲慢是病根。翻譯很難,仍有人大翻特翻,往往不是他們知難而進,而是他們目空一切,不知道翻譯的風險,甚至以為翻譯可以兩頭騙,是名利雙收的捷徑。有的人外語學個半通不通,就膽大妄為,什麼學科的書都敢翻譯。因為傲慢,也就不在乎自己的名譽。所以,源於傲慢的誤譯,是明知故犯,最難糾正。讀者指出了錯誤,譯者聽而不聞,視而不見,繼續埋頭濫譯。

文章補記提到楊絳關於誤譯的議論,出自她的《記傅雷》,非常有趣:

一九五四年在北京召開翻譯工作會議,傅雷未能到會,只提了一份書面意見,討論翻譯問題。討論翻譯,必須舉出實例,才能說明問題。傅雷信手拈來,舉出許多謬誤的例句;他大概忘了例句都有主人。他顯然也没料到這份意見書會大量印發給翻譯者參考;他拈出例句,就好比挑出人家的錯來示眾了。這就觸怒了許多人,都大罵傅雷狂傲;有一位老翻譯家竟氣得大哭。......假如傅雷打頭先挑自己的錯作引子,或者挑自己幾個錯作陪,人家也許會心悦誠服。

曾有幾年時間,我的主要工作是品管,常在挑同事的翻譯或寫作問題。我為人本來就欠圓滑,加上做這種工作,更難免招人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