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31, 2015

張化橋:中國企業界的混水

金融時報   2015521

15年前,我擔任瑞銀(UBS)中國研究部主管時,曾受兩家在香港證交所上市的中國公司威脅。其中一家是格林柯爾科技,它控告我和瑞銀誹謗。另一家是歐亞農業,一樣地凶神惡煞。我之前發表了研究報告,對兩家公司有負評,它們的股價因此重挫。

不到兩年,這兩家高峰時期市值數十億美元的公司都破產了。它們的董事長──格林柯爾的顧雛軍和歐亞農業的楊斌──在中國均鋃鐺入獄。

正義因此得到伸張了嗎?沒有,至少沒有完全得到伸張。這兩名董事長均是因為刑事罪而遭受懲罰。但是,這兩個案件都未提到他們在資本市場的詐欺行為,遑論懲罰這種惡行。牽涉其中的許多投資銀行業人士、審計師、公司董事和高階主管,都逃過了合理的調查。最糟的是,相關政府部門和公眾均未吸取教訓。

這兩個案件對我的傷害並非只是許多個無眠之夜。我必須忍受數以百計的散戶以至機構投資人的責難。他們怪我導致他們虧錢:如果不是我質疑這兩家有問題的公司,他們或許就能及時賣掉手上的股票,大賺一筆──他們認為是這樣。許多人質疑我的動機,有些人甚至問我,瑞銀(我的雇主)是否做空這兩檔股票,因此可以藉由它們股價崩跌而獲利。

在那段日子裡,儘管法院審案備受矚目,而且媒體也廣泛報導我在當中的角色,完全沒有政府單位詢問我對這兩家公司的懷疑。當局從未問我實地調查這兩家公司的事──例如我曾去查看某些工廠是否真的在生產公司聲稱它們在做的一些產品,而我正是因為這種調查而懷疑這兩家公司。我近乎孤立無援,必須靠自己撐住。我成了眾所周知的「烏鴉嘴」,也就是提醒公眾注意企業惡行的人。在香港和中國一些大城市的街頭,會有人以奇怪的眼光瞪我,有時顯然帶有敵意。

我的雇主瑞銀是極少數支持我的力量之一。它不但替我付律師費,還讓我繼續做我的工作。我在股票銷售、財富管理和投資銀行部門的同事,也面對客戶的批評,包括一些有錢人、基金公司和企業客戶。

現在我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董事長,也擔任若干其他公司的董事。規管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董事的法規相當清楚,雖然可能有點繁瑣。但在我看來,政府當局和中國的大眾對資本市場的非法和不當行為仍然過度包容。

所有人似乎都認同偷錢是犯罪和不道德的事,但如果是偷大眾(市場)的錢,或是偷一大群陌生人(同樣是市場)的錢,而如果我們不是直接受害者,我們的道德判斷就不是那麼明確了。即使我們是受害人,怨氣也可能很快消退。非法和不當行為有時甚至被當作是財務工程或天才妙計,受人景仰。

如果很多人在街上亂丟垃圾而我們大量包容,我們就不應對街道髒亂感到意外。如果製造污染的人不受懲罰,我們就必須準備好活在有毒的環境裡──現實正是這樣。同樣道理,如果監理機關打擊操縱股市的行為,而公眾多數漠不關心(已經是最好的表現),後果便不難預料。兩年前中國政府開始大力反貪時,商界有些人似乎主要擔心經濟將連帶受打擊。他們引用一句老話:「水至清則無魚。」換個說法是「渾水」裡才有生物。結論是:「不要對騙子或貪官太嚴厲。不要對朋友太苛刻。沒有人是完美的。」

近15年來,中港的公司治理水準大有進步。但我認為監理當局仍有很多可以做的事。在資本市場,某些惡行幾乎人盡皆知。政府需要的只是更多資源、更多人才和更大的決心。市場受到嚴格監管,對所有人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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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化橋先生本文提到15年前的事,當時我正在香港某證券公司工作,記得在某些場合遇到張先生,他發問時會以標準的普通話說「張化橋,湖北人」,使我留下深刻印象。

雖然只見過他一兩次,但我隱然覺得他是頗為特別的證券分析師:不油滑,很認真。後來發生的事似乎證明我的印象是正確的。

本文我讀後頗有共鳴,他提到當年他發表批評格林柯爾和歐亞農業的報告之後,被公司控告誹謗、遭投資人嫌惡的事,更令我感慨。

Thursday, May 28, 2015

慰安婦?慰誰的安?

2015年5月28日

同業在譯一本書,當中提到日軍找軍中性奴隸「辦事」的情形。晚上又看到中時報導〈日學者:政府歪曲慰安婦史實〉https://goo.gl/H4SNf2),想起多年前讀過馬家輝一篇文章,痛斥中文媒體亂用「慰安婦」一詞之荒謬,深感有必要再貼出來給大家看看。


馬家輝 - 天可憐見,她們是性奴隸,不是「慰安婦」!
2007313

【明報專訊】所謂「慰安婦」問題何時開始成為國際關注焦點?

故事是這樣的:1990年初,美國洛杉磯KDED電視頻道播出一個名為《戰爭中的世界》的節目,一個移居日本多年的日本老兵受訪,他已經了商、發了財,但仍未立品,對於戰時舊事,娓娓道來,不僅全無悔意,反而眼神猥瑣、語調輕狂地表示,「皇軍」在戰爭初期之所以取得勝利,理由是得到韓國「慰安婦」的照顧和開解,她們支持日軍作戰,是成功男人背後的女人。

狂言一出,再經美國報紙轉述,立即招來韓國婦女團體的激烈抗議,並把矛頭直指東京,要求日本政府承認戰時強徵或欺騙婦女為性奴隸之暴行,但日本政府嚴辭拒絕,駁指「沒有任何官方文件證明充任『慰安婦』是強迫行為」。翌年8月,67歲的韓國老婦金學順流着眼淚、站出來指控日本說謊:「我就是一名被日軍強制賣春的『慰安婦』!」

金學順的怒吼、韓國女人的怒吼令戰時性奴隸的悲慘景况浮上歷史水面,由之有了連場官司訴訟,也有了1993年的具有所謂道歉性質的「河野談話」、有了1995年成立的具有所謂賠償性質的「亞洲女性基金」,可是,這些道歉的形式都不夠莊嚴端正,這些賠償的性質亦沒法代表官方承擔,因此官司仍有打下去之必要,曾受蹂躪的女人努力爭回尊嚴與公義、期盼日本政府正正式式面對戰爭責任。

10多年過去了,在這漫長的鬥爭過程裏,愈來愈多的日軍臭史被揭發、被翻開,堆積如山的照片和自述皆足證明,所謂「慰安婦」就是性奴隸,亞洲婦女被日本鬼子兵或騙或逼或關或鎖,總之是完全違反了個人意願,身不由己地成為日本軍人的泄慾對象。中國學者蘇智良對「慰安婦」一詞的來源作過深入考察,他指出:

「慰安婦的日語發音為『Y An Fu』,英語一般譯為Comfort Women,是指被迫為日本軍人提供性服務、充當性奴隸的婦女。僅從字面意義上看,這個詞帶有很大的欺騙性,是加害者一方的日本政府、日本軍隊、日軍官兵所採用的語言:而它的實質是日軍的性奴隸,因此,至今亞洲各國的很多受害者仍堅決反對使用這一名詞。『慰安婦』在日語中是一個複合詞。二戰以前的日本書籍辭典中,從未有見『慰安婦』一詞,但『慰安』作為一個動詞則向來存在,它的含義就是安撫、撫慰。二戰時期才將『慰安』與『婦女』結合,因此完全是戰爭的產物,作為一個專用名詞,1978年才被收《廣辭苑》第二版。『慰安婦』一詞的大量的、正式的使用,約見於1932年日軍侵佔上海的一二八事變以後。雙手沾滿中國人鮮血的侵華日軍最高司令官岡村寧次,此時任日本上海派遣軍副參謀長。正是他為了維持敗壞的軍紀,首次要求日本國內組織關西地區的妓女,集體來滬慰問日軍,他製造了一個好聽的名詞,『慰安婦團』,從此以後,『慰安婦』的身影便開始遍及於日軍鐵蹄踐踏之處。」

這是學者對於詞彙的敏銳,因此蘇教授的相關著作皆不以「慰安婦」作為書名,他的書,有一本叫做《追索》,副書題是「朝鮮『慰安婦』樸永心和她的姐妹們」;有一本名為《滔天罪孽》,副書題是「二戰時期的日軍『慰安婦』制度」;有一本更直接題為《日軍性奴隸》,副書題是「中國『慰安婦』真相」……總之,每當提及「慰安婦」,都加了引號,以表慎重其事,以表勉強權宜,以表並不認同這三個字背後的欺騙原義。

是的,這是日本戰爭暴徒發明的謊話語言,詞彙本身已經深深帶着血腥烙印和淫褻隱喻,如果我們仍然堂而皇之、毫無避諱地把它用作書名、標題、標籤、口號,豈不等於認同了戰時敵人的思考邏輯? 豈不對戰時受害的數以十萬計性奴隸婦女構成了再度侮辱?豈不太對「語言政治」欠缺了批判反思?豈不等於美國黑人猶在自稱「黑鬼」、德國猶太人仍在自稱「賤民」一樣荒謬?

對於語言政治,常被罵為「帝國主義者」的美國媒體往往比兩岸三地的華文報紙更為謹慎。且看36日的《紐約時報》,當它談及安倍晋三的荒唐嘴臉,新聞標題是「No Apology for Sex Slavery, Japan's Prime Minister Says」,拒為性奴制度道歉,日本首相說,清楚有力地指明所謂「慰安婦」的悲劇性質。

至於內文,更直接指稱「Japan has already lobbied against a resolution, under consideration in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that would call on Tokyo to take clearer responsibility for its enslavement of some 200,000 mostly Korean and Chinese women known euphemistically here as "comfort women"」,這就是說,「慰安婦」一詞純屬日本人對於性奴制度的美化扭曲,實為謊言,必須審慎以對。

相較於《紐約時報》的小心翼翼,兩岸三地的華文報章不可不說是肆無忌憚。 左一句「慰安婦」,右一句「慰安婦」,沒有引號,不帶詮釋,自願跳進日本人的語言陷阱,等於自縛手腳兼蹲在井裏吶喊,喊聲再大,坐在井上的日本法官亦難得理會。你們不是也說「慰安」嗎?這兩個漢字,在意義上本就屬於主觀動態,慰安也好,安慰也罷,皆須由當事人主動行事或配合始能去慰去安,既然閣下——像我們的戰時大日本皇軍一樣——仍然口口聲聲「慰安婦」前「慰安婦」後,等於先入為主地承認了這群婦女的「主動」貢獻,這豈不附和了我們首相「沒有強迫」之說?你們還好有立場追究責任和追討賠償嗎?

語言,可以是小事,也可以是大事,視乎你面對的是悲劇抑或喜劇;日本民族,可以很可愛,也可以很可恨,視乎你想從他們身上得到的是娛樂抑或公義。面對歷史,我們必須先站穩立場,嚴正地告訴日本人以及世人,戰時在各式「招待所」、「行樂所」、「俱樂部」、「芙蓉隊」、「軍中樂園」裏受到折騰苦難的女人,是性奴隸,不是所謂「慰安婦」,日本鬼子兵在她們身上獲得只會是一輩子的罪孽而不可能是一時間的撫慰。

如果華文媒體和華人知識分子不明此理,世上最感「安慰」的人,想必是躺在地獄裏的發明「慰安婦」一詞的岡村寧次。

相關文章:馬家輝 - 當然都是性奴隸!

Sunday, May 24, 2015

名詞翻譯與文字迷障

2015年5月24日

《紐約時報》專欄作家 David Brooks 寫了一篇很有意思的〈地牢裡的小孩〉,這三段很觸動我:

也有人認為,這故事是在質疑當代盛行的效益主義心態。

理論上,我們多數人認同一套價值觀,它們建基於一個觀念:人是目的,不是工具或手段。將人當成物件是說不過去的。奴役人是錯誤的,即使這種奴役可以產生很大的好處。殺人取其器官是錯誤的,即使這麼做可以救很多人。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並不奉行這項關鍵的道德法則。現實中充斥著各種悲慘的折中妥協。在許多不同情況下,少數人受苦受難被說成是正當的,因為我們要靠他們的犧牲來成就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其中第一段的英文是:

In another reading, the story is a challenge to the utilitarian mind-set so prevalent today.

Utilitarian mind-set 不一定要譯為「效益主義心態」,譯為「效益至上心態」或許好一些。此詞組講的東西,確實與 utilitarianism 是同一回事。而 utilitarianism 舊譯「功利主義」,改譯「效益主義」是因為許多人認為「功利」一詞在中文裡有明顯的貶義,而 utilitarianism 是中性的理論名稱,改用感覺中性的「效益主義」較佳。

鍾漢清先生不同意這種改譯,他說:「這種說法太草率,因為你的"效益",是我的 effectiveness,所以那天又被正名掉。」

我是贊同將 utilitarianism 譯為「效益主義」的,因為我確實認為中文「功利」有明顯的貶義,而 utilitarianism 雖然講究追求最大的 utility(效益、效用),但utility並不是多數人看到「功利」這個詞時所理解的意思。

Utilitarianism 是規範倫理學(normative ethics)的一種理論,我沒有研究,不應多言,以上是純粹談翻譯問題。有關這種理論,可以參考這兩篇文章:〈效益主義不功利!〉〈「功利主義」的濫用〉

專有名詞的翻譯,基本上是一種約定俗成的過程:有人倡導某些譯法,獲得社會普遍採用接受,便成為公認的標準譯法。時移世易,如果有人認為標準譯法不好,提出新的譯法,如果獲社會普遍接受,便成為新的標準譯法。

在這種過程中,我們多數人(包括譯者)是被動的,通常只能接受當下的標準譯法。事實上,即使是譯者,也可能沒有很多人有興趣去研究這種問題,特別是專業領域的專有名詞譯法。前陣子我翻譯時碰到Endowment Effect這個詞,是因為實在無法接受眼下的流行譯法,才自己去想個新譯法。但是我想出來的譯法,連能否通過審稿編輯這一關都很難說,遑論最終成為標準譯法。

鍾漢清先生說「你的"效益",是我的 effectiveness」,這話我能理解,因為我們常說的「成本效益」,正是英文 cost-effectiveness(其實日常談話,根本不用講「成本效益」或「CP值」這種偽裝專業的名詞,正常的人話是「划算」、「划得來」之類)。但「效益」並不屬 effectiveness專有,確實也廣泛用來講utility

至於我說utility並不是多數人看到「功利」這個詞時所理解的意思,如果你問我有何根據,我只能去搜集「功利」這個詞的使用例子,證明人們使用此詞,確實常常有別於中性的效益一詞。這當然有點麻煩,我就偷一點懶好了。

咬文嚼字非我所長,像幾個月前,陳雲與馮睎乾談 common sense 的譯法,我基本上只有看的份(陳雲文章馮睎乾文章)。有時我覺得語言文字確實是一種迷障:各人對同樣的字詞,理解大有差異,要說清楚一些事情可能很費力。但人類溝通又非常仰賴語言文字,而各人講話行文,基本上是根據個人的直覺理解(個人的語感)來譴詞用字;如果這種理解偏離公認的標準,就會造成誤會或理解困難。此所以我認為譴詞用字最好力求清楚準確,盡可能尊重既有的語文規範,例如「驕傲」一詞在中文裡明明是貶義詞,何苦硬要把它當作正面的「自豪」、「光榮」使用,造成混淆呢?又例如「被」字在中文裡明明有不幸、無奈的含義,而且中文不像英文那樣普遍使用被動語態,何苦寫中文變得像直譯英文,嚴重濫用「被」字呢?

譯者希望人們譴詞用字清楚準確,這是很容易理解的,因為意思含糊、歧義叢生的文字十分難譯。當然,世上多的是挖空心思扭曲語言文字的人:眼下香港多份報紙(包括多年來號稱「公信第一」的知識份子報),每天就有不少有身份地位的人發表文章,將明明是扼殺民主的偽普選方案,說成是實現民主普選千載難逢的好機會,渾然不以歪曲事實、混淆是非為恥。

世道如此,君欲如何?

Xavi

2015年5月24日

(這是業餘球迷的隨想,不是認真的迷評。)



Xavi 要離開巴塞隆拿了。18歲初登場,35歲離開,踢了17年,替巴塞踢了超過700場比賽,八奪聯賽冠軍,贏了三次歐洲冠軍聯賽(可能將會贏第四次),替西班牙奪得2010年世界盃,以及20082012年歐洲國家盃。

20082012這幾年間,Xavi與 Iniesta的中場組合,以控球在腳、短傳滲透的 tiki-taka踢法,替巴塞和西班牙國家隊稱霸球壇。如此 dominant的中場組合,未來一段時間,恐怕難有來者。

足球員有此成就,堪稱無憾。所以 Xavi在最後一場西班牙聯賽賽後說「 I am the happiest man in the world」,是很可信的。

年少時我曾非常喜歡踢足球,1986-87那一年,與同學每日放學必踢。回想起來,那是跡近真正無憂的一年。中學時代我的夢想是當一名職業運動員,最好是職業足球員。這真是夢想而已,因為在我讀的那間體育名校,我踢足球連代表本班參加班際賽的資格都沒有。我們學校確實出過一名職業球員,那便是丘健威。

領隊 Luis Enrique:「我們不會有替代 Xavi的人,因為沒有兩名球員是一模一樣的。沒有了他,我們必須調整適應。」這段話其實沒什麼意思。這兩年 Xavi在巴塞的重要性已明顯衰減,他是否無可替代是可爭論的。

有趣的是,Xavi年少時喜歡看英國足球,而且對 John BarnesPaul Gascoigne和 Matt Le Tissier評價很高。我也一直是英國足球迷,同樣喜歡這三位球員,尤其是 Le TissierLe Tissier是天才型球員,在球場上經常行行企企,但面對防守球員往往說過就過,而且不時有令人嘆為觀止的入球。他是我最懷念的英國球員。



Wednesday, May 20, 2015

谷阿莫與楊大師

2015年5月20日

谷阿莫的短片,我之前陸續看過幾段,最初是看別人推薦的,可能因為經過挑選,我覺得很爆笑,很有才。後來自己隨意選看過兩三段,覺得很無聊,而且一點也不好笑。

谷阿莫或許因為爆紅,製作量大增,不免有濫竽充數的作品。這種東西淺嚐即可,不必在意。

看到楊照大師為了新北市文化局副局長要找「谷阿莫」來弄一系列「五分鐘看完一本經典小說」而大動肝火,我並不同情大師的心情。

「谷阿莫」只是一種形式,如果「五分鐘看完一本經典小說」背後有高手幫忙撰稿,加上「谷阿莫」的通俗性質(你贊同楊大師,認為「媚俗」才對也行),我認為對推廣經典小說不無好處。理由很簡單:會去看經典小說的人,本來就不需要靠你們官府來推薦;本來不會去看的人,如果因為「谷阿莫」而覺得有意思,說不定真的會去找來看看。

沒有人真的相信五分鐘能看完一本經典小說,這只是一種噱頭,五分鐘只是用來介紹一本經典小說。五分鐘可以表達的東西其實不少,如果你無法利用五分鐘概括介紹一本經典小說的主要內容,說明它的精彩之處和意義,那是撰稿者功力不足;這種撰稿者,給你五小時或十萬字的篇幅,也可能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楊大師似乎認為,「谷阿莫」只能用來嘲笑爛片,用來嘲弄「媚俗、堆砌的流行電影」,因此如果用來推薦經典小說,效果可能適得其反,產生摧殘經典作品的作用。我個人認為這種想法是沒什麼根據的。

楊大師在台灣是有相當號召力的文人,但在某些人眼中是一種離地的「雲端精英」。我不是楊大師的粉絲,但也曾經因為某文人的推薦,買了他一套兩冊的著作《如何做一個正直的人》。或許因為期望很高,看完很失落,很失望,完全是一種underwhelming的感覺。他講了很多常識性的東西,無知的人看看可能很受益,但有更高期望的讀者難免大感失望。

楊大師在2014年台灣反服貿運動期間寫過一篇文章,我看了很不屑(見http://vicsforum.blogspot.tw/2014/04/vic.html)。我認為楊大師這種文質彬彬、總是看似理性平和的人,對台灣其實相當危險,情況有點像梁文道對香港的影響。

Saturday, May 16, 2015

不委曲自己的自由

2015年5月16日

當 freelancer沒有什麼值得自誇。自律不足的自由工作者,往往還無法真正得到自由。(沒錯,自由的前提是自律,而我們往往忽略了這一點。)

但我一點也不後悔當一名自由譯者,雖然這幾年來也遇到不少困難,也曾經嘗試重回職場而失敗。

這次失敗經驗加深了我的一種感受:領人薪水,或多或少就必須委曲自己。遇到非常自大的土豪式老闆(中小企業的老闆往往特別自大)就更委了,例如事無大小都指指點點,也可能突然間要你一人做兩份工作(給你機會鍛鍊啊)。天天在抱怨老闆或主管的人實在太多了。我天生有點倔強,受不了這種委屈。

當 freelancer最大的好處,可能就是沒有老闆。客戶與老闆是不同的:合作不愉快的客戶可以不再合作,無論是你或客戶都可以隨時選擇不再合作;要擺脫老闆或主管則通常必須離職,而離職不像換客戶合作那麼容易。常常因為受不了老闆或主管(或同事)而換工作的人,事業通常沒什麼出息。

Thursday, May 14, 2015

譯者的中文程度可以不好嗎?

2015年5月14日 

在網友的部落格看到有讀者留言:「譯者的中文程度不一定好,所以才需要另找專人潤稿、校對。」

這是講外文譯為中文的情況,而我基本上不同意此言。

之前PTT上曾有年輕編輯講他在某出版社的工作經驗,提到:

主編看大家工作做不完,就說:「把譯者區分等級,A級譯者稿子不用看,直接送印,一校看就好,只要看B級譯者就好。」又說:「80分的稿子改成90分一點意義都沒有,讀者又看不出來!不如去把60分的稿子修成80分!」

老實講,這主編說的話並非完全無理,在編輯實務上或許還真是可行的。

我不熟悉出社版的實際作業,或許各家情況各有不同。譯者交出來的稿子,當然要有人審閱校對,但真的要找專人潤稿嗎?

譯者的中文不一定要很優秀,但至少不能落到不好的程度。如果出版社要找專人替譯者潤稿,大概是逼不得已才這麼做吧。找專人潤稿是要成本的啊。如果編輯能找到譯文意思正確、文字通順的譯者,誰要跟中文程度不好的譯者合作?

如果我是編輯,我當然是盡可能跟已證實非常可靠的譯者合作。可靠的意思,就是基本上不會誤解原文,不確定的地方會提醒編輯檢視斟酌,然後譯文意思正確、文字乾淨、讀起來通順舒服。這種譯文是不需要找專人潤稿的,基本上只需要校閱,改改零星的錯字即可。

出版業不是資源很寬裕的產業,實際運作上大概很難容忍中文程度不好、需要找專人潤稿的譯者。應該是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