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5日 星期三

人名地名之粵語雅譯

2015年3月25日

讀陳雲〈洋官漢名,平治漢〉一文,想起英國人名粵語雅譯其實不限於香港總督,英國本土高官的名字也是照此辦理。舉一些大家熟悉的人物為例:

Margaret Thatcher 港譯戴卓爾夫人,台譯佘契爾或柴契爾夫人
Tony Blair 港譯貝理雅,台譯布萊爾
John Major 港譯馬卓安,台譯梅傑
Gordon Brown 港譯白高敦,台譯布朗

不過,香港已非昔日之香港,所以這種語文慣例可能一去不回。例如英國現任首相David Cameron,香港便跟隨中國譯為「卡梅倫」(陶傑堅持譯為「金馬倫」),台譯「卡麥隆」。

外國人名粵譯常有妙趣,例如John Wayne譯「尊榮」,二字便連名帶姓譯了,比「約翰.韋恩」俐落得多。有些地名亦譯得甚妙,例如倫敦Gatwick Airport,港譯「吉域機場」,你用粵語講「吉域」,發音與英文Gatwick幾乎完全一樣,而用國語或普通話,只能譯成「蓋特威克」或「蓋威克」,效果差得多。

語文的演變有時教人懷舊。外國地名人名之翻譯,如今多為生硬直譯,有些沿用已久的雅譯反被淘汰。例如Trinidad and Tobago這個國家,以前香港譯「千里達」,簡潔俐落,台譯「千里達及托巴哥」,而今香港也順從中國,譯為「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大家熟悉的San Francisco,香港多稱「三藩市」,台稱「舊金山」,而我以前在通訊社工作時,看到一本中國出版的外國地名字典,竟然譯為「聖佛朗西斯科」!好在大家都知道不能盡信字典。

延伸閱讀:
雷競璇 - 古巴的地名


陳雲 - 洋官漢名,平治漢(節錄)

華夏雅言,遍及西洋。英國殖民統治香港時期,很多香港總督都有漢化的中文名字,主要由香港中文公事管理局(一九九六年改組為法定語文事務署)和英國駐港商務專員公署等官方機構負責構思。譯名以粵語為準,詞義務求雅馴,故亦可以視為廣東雅言。

早期的英國官員和總督,不大接觸華人,除非本人精通漢文(如金文泰總督),否則一般譯名從便,但也有滿洲貴族的漢名風格,例如德輔、彌敦、卜力、寶靈、盧吉等。戰後港府銳意親民,漢名就精雕細琢,古意盎然。不論是套入滿洲王公大臣之名,還是用漢人士族之名,都可見英國政府刻意模仿華人王朝之風,便利統治。

總督之漢文譯名,以金文泰最為雅馴,也最為淺白;戴麟趾最瑰麗,也最艱深;楊慕琦最似君子;柏立基、羅富國、麥理浩似前清華人進士;彭定康最為家常。譯名受到原名限制,例如Sir Edward Youde,即使他本人精通漢文,也只能譯為尤德。

戰後總督戴麟趾(Sir David Trench)是英國人,我知道的,他當香港總督的時候,正是我的童年。然而,我要到二十幾歲才知道金文泰是英國人。在電視的校際問答比賽,聽到金文泰中學的名字,還以為金文泰(Sir Cecil Clementi)是華籍的善長仁翁,而不知道他是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的香港總督,任期一九二五至一九三〇年,那時孫中山北伐的年代。

金文泰名如其人,精通中文。泰有順適如意、命運亨通之意。泰也是《易經》六十四卦之一,乾下坤上,乃天地交而二氣通之象,吉也。德輔二字見於《左傳.襄公二十九年》:「美哉,渢渢乎!大而婉,險而易行,以德輔此,則明主也。」行為符合道德,可出明君。貝璐和楊慕琦都是取名於美玉。羅富國,寓意民富國強,富國安民 。戴麟趾出自《詩經‧周南》,有後代良善興盛之意。「麟之趾」篇曰:「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關睢序」曰:「然則關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風,故系之周公。」周文王子孫繁衍,後人用麟趾呈祥來恭賀人家添丁。



陶傑 - 中譯只配路姆西
頭條日報   20131219

宜家傢俬一隻布偶的中文譯名鬧成國際新聞,是「地球一體化」的一碟娛樂配菜。

案中最大受害人,不是梁振英,而是野狼布偶的設計師,本來是一個歐洲童話角色,無端竟成廣東粗口代言人;但最終的勝利,屬於過去精通中文的翻譯家,如果他們在天有靈,見到今天的一代褻瀆翻譯而有如此報應,也會笑得打滾的。

大野狼本名Lufsig,只要稍通外語,即看得出讀音接近貝多芬之名Ludwig,譯作「路姆西」,純屬粗枝大葉,無甚用心,對中國南北方言差異完全視若無睹,普通話獨大之後果,致使「路姆西事件」騰笑國際。

過去的翻譯家,本身精擅中文,通曉西方文化,能讀得懂外文並不稀奇,難在把外文變成中文,要看來渾然天成,讀來琅琅上口,隱約還負有傳世之重任,如果只靠今天這等普通話翻譯引入西方文明,不但會面目全非,恐怕還會形相猥瑣。

新中國的普通話翻譯,長期為北京官話壟斷,無文學根柢,全未經粹煉,工農兵出身,只有隨字配音之粗率,加上決意清洗「舊中國」譯作之心,譬如美國的三藩市,通俗易記,符合中文日常運用邏輯,但遭遇今日之三腳貓翻譯毒手,卻成「聖佛朗西斯科」之雞零狗碎。

如果根據Canterbury譯成「坎特伯雷」的邏輯,Cambridge或應譯作「坎布里奇」。至於Oxford,按今天內地慣性,最後一個D音也該當翻譯出來,成「奧克斯福德」,還有紐約的Broadway,以今天的手筆,當然不會是「百老匯」,而應該是「布羅德威」,或者直譯「寬路」,只不過,如果定作「寬路」,不知道中國還有沒有電影院、電器商店、樓盤跟着叫呢?

當年荷里活頭號公司美高梅,英文MGM,取首字母縮寫,但中國民眾不諳英文,不像今天iPhoneiPad之流統統可以長驅直入,MGM只三個字母,但還是有翻譯家精挑細選「美高梅」三個字,以字換音。還有華納兄弟公司,把Warner翻譯成「華納」而不是「沃爾納」,這些名字,都逃過粗劣的一劫,能不教人感動流涕?

牛津、劍橋的兩個地名,是中譯英之奇葩,既非音譯,也非意譯——劍橋是各取一半,牛津更是神來之筆,如果肚子裏不曾裝滿詩詞古籍,從哪裏去想一個「津」字出來?牛津恰好是幾條河流包括泰晤士河的交匯處,「霧失樓台、月迷津渡」,是一個渡口,水陸要衝之地,中文裏面現成有一個「津」字匹配——這一切資訊,當然可以查字典,但是品味、思想、胸襟,是沒有字典可循的,本來有豐子愷插畫,民國課本開始教起,經過一場坑焚,遂成絕唱,今天這個時代,也只配「路姆西」。

6 則留言:

  1. 廣東話因有入聲,譯音時佔了依些便宜,例如紐約 。
    球星David Beckham香港譯碧咸、台灣譯 貝克漢都錯,應讀如/bekə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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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正確的粵語音譯應該係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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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但咁樣個名就會好女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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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係啊,所以我覺得碧咸都ok,音準不是唯一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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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寫成「逼擒」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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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國大陸譯為「貝克漢姆」(見「百度百科」),比台灣的譯法更細緻,也更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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