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0日 星期四

演說與朗誦

2015年4月30日

偶然看到台灣數年前國語演說國小組第一名的演出。這位同學一開口便嚇到我了,再聽兩句我就只好暫停。


這是演說,不是朗誦,但做作之程度完全不下於朗誦。我驚奇的是,台灣的小學生參加這種比賽,竟然表現出濃濃的大陸味。

說起來華人地區似乎特別喜歡這種誇張做作的表現。一年多之前,香港梁逸峰同學便表演了特別的朗誦技巧,實在是技驚四座。


梁同學最突出的地方,應該是他的表情神態。許多人完全無法接受這種表演,但陳漢森老師認為他是「用舞台表演的方法表達」,而且他認為梁同學「朗讀得神情投入,聲量音調的控送能力都好,得獎是合理的」。

台灣那位小學生和香港的梁同學會有這種演出,當然都是老師教的。因此問題是:為什麼中小學老師要這樣教學生呢?為什麼評審要獎勵這種表演呢?

畢明日前文章提到,林語堂說教育就是在於「發展智識上的鑒別力和良好行為……鑒別善惡,辨別何者可愛,何者可憎,換言之是講究智慧與審美觀」。看到台港兩地這種演說和朗誦,你認為經過這種教育的學生,會培養出什麼審美觀?

2015年4月29日 星期三

台灣人跟PTT分手有用嗎?

2015年4月29日

褚士瑩在「遠見華人精英論壇」撰文,呼籲「台灣人勇敢跟PTT」,說這樣有助台灣「跟世界接軌」。

老實講,我搞不懂褚士瑩這篇文章的邏輯。我不覺得BBS這種「低科技」的東西有什麼不好:鄉民愛用,覺得對他們有幫助(方便交流、批判、宣洩)就好。褚士瑩提到PTT的匿名特性,但這絕非PTT獨特之處。除非台灣搞到像中國那樣,嚴格執行網路「實名制」,否則台灣人不用PTT,照樣可以在網路上匿名發言,包括造謠生事和惡意攻擊,當然也包括講一些不便具名發表的實話,分享大眾媒體不關心或不方便報導的重要事實。

網路言論的匿名特性是值得探討的嚴肅課題,而自由社會大概不可能像專制國家那樣搞網路實名制。

我也不覺得台灣人與PTT分手,就有助台灣「跟世界接軌」。我覺得台灣最需要跟世界接軌的,是影響力仍然很大的電視新聞頻道。我一直忘不了清大彭明輝老師的這兩段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的電視像台灣這樣,晚間新聞只報導趣聞和小吃,談話節目只有做秀和藍綠意識型態的洗腦,整個晚上只有趣談和小道消息,沒有值得關心的事實!

我們的媒體病了,非常地深,深到歐美國家無法想像。如果我們的學術圈有能力把它分析透徹,絕對可以超越所有後現代文化批判的分析架構與深度,讓全球學界震驚。

台灣一般的電視新聞,看多了絕對是有害身心。

褚士瑩是暢銷作家,在台灣也算是某種社會精英。他著作很多,我隨便選一本2011年出版的,從書名到作者簡介,文字都很有風格。這種書在台灣賣得好是可以理解的,多少反映台灣某種民情。細心者光看以下文字,應有體會。

作者簡介

一路從埃及開羅AUC大學念到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但其實從小就不愛念書。
這輩子從沒去過日月潭,卻被譽為旅行家。

寫了四十多本書,但因為害羞,也很少進出版社。
十年來從事國際NGO顧問工作,辦公室在紐約和倫敦,卻很少去,
而且不愛去大都市,不工作的時候寧可航海。

目前是英國Eco Positive環境顧問公司特別顧問、ICS碳顧問公司首席顧問、美國KPC綠色能源公司的亞洲合夥人,但是最喜歡的頭銜是農夫。

從二○○三年以來,籌設、管理位於緬甸北部山區面積約三百英畝的有機農場,協助聯合國CDM碳計畫設立盧安達生質能源農場,以及協助美國牧場以動物糞便製造LNG天然氣等,讓他以NGO工作者的角度,一窺美麗新世界的未來。


:要在PTT上發文,需要申請帳號,而帳號是採取「實名制」的審核,就算有心人想盡辦法隱匿和規避身查核,一旦出事,只要利用IP位址,一樣可以找到人……日前PTT鄉民被告的訴訟顯示,其中鄉民竟有六位律師一位法官,由此可知PTT可查出身份。

2015年4月24日 星期五

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很多次?

2015年4月24日 

現在流行這句話:「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作者寫書時,重要的觀點說三次或以上是很常見的:介紹全書內容時說一次,仔細敘述時至少說一次,總結時再說一次。

這通常沒什麼問題。事實上,如果作者文筆夠好,同一觀點以不同方式、不同例子反覆說很多次,讀者也可以看得津津有味。

可是有些作者實在太嘮叨了:一本書之中,來來去去幾個觀點,總共要說十幾次,而且越說越枯燥。這種書非常考驗譯者耐性,當然也很考驗讀者。

重複敘述,真的要適可而止。重要的話說三次可能已經是上限,再說就像羅家英飾演的唐三藏了。

沉默的語言戰爭

2015年4月24日

群學出版社總編輯劉鈐佑先生在臉書分享中研院政治所研究助理陳鄭為的文章〈溝通的譯術〉,加了一段意味深長的按語:

一場沉默的語言戰爭。
在過去,語言是天然的疆界,但簡繁的疆界是模糊的。
另外,網際網路的世界裡並沒有台灣海峽。
可是,我們這邊海闊天空,海峽的另一邊卻金盾長城
不需網路巨砲助威,透過網路單向道,新的語言混生現象在台灣出現了。
也許我們的下一代早上碰面時很自然的就會說:「早上好」,
看到「早安財經」這個出版社名字就要勤快查字典了。
這場沉默戰爭看樣子台灣輸定了。然而,輸贏有意義嗎?想想囉想想。
目前我唯一可以99%確定的只是:「早安財經」不會改成「早上好財經」。

陳鄭為的文章值得關心語文(尤其是中文)的人閱讀。對於中文的品質演變,我頗為悲觀,大致認為當代流行的中文有每況愈下的趨勢;這與生硬的「翻譯體」大行其道有一定關係,而中國的「現代漢語」產生的惡劣影響當然也是重要因素。尤其令人不悅的,是重要的國際媒體辦中文版,普遍以中國的中文為標準。這些媒體的中文部門,主管幾乎都是大陸人,而它們的目標讀者也以大陸人為主,因此以大陸的中文為標準是很自然的事。

對中國「現代漢語」和翻譯文字的流弊有切身體會的人,不難理解我的看法。可是,中國流行的中文普遍不佳,不代表台灣就很好。陳鄭為〈溝通的譯術〉一文以下兩段文字,讀起來就不是很舒服,尤其是那兩個「被」字:

一般而言,直接以中文音譯名稱呼「谷歌」是中國的使用習慣,並非台灣本地的使用慣性,這一如我們不將SARS稱為「非典」,也不稱港人稱作的「沙士」一樣,再舉習慣為例,台灣則慣稱東協而非「東盟」。在此,能夠被理解的是,相同客體在語言、文字分殊各不同區域流轉之後,會自然衍生出不同的譯名方式與口語習慣,最終成為具自我風格、莫衷一是的詞彙予人溝通。

然而使用非本地慣用的詞彙作為溝通工具,可以謂之溝通上的一種剝離、失誤,而這類的失誤在只講求差不多、差不多的日常之間結痂,將會是很蠶食社會閱聽的陋習。之所以為陋習的理由,其實沒有那麼政治,並非針對特定的中國用語而來,而在於溝通,在於有效的資訊應被有效地傳遞這件事情上。

「被」字的濫用,在台灣已經普遍到很多人根本不覺得有問題了。有些人認為這是中文的自然演變,我則認為這是中文的衰變和退化。中文明明有豐富、自然、貼切的各種說法,但當代華人寫中文卻像在直譯英文。珍惜本國文化的人,不應如此優劣不分,踐踏中文。

相關文章:「被」字的濫

2015年4月20日 星期一

古德明「東拼西湊」

2015年4月20日 

古德明先生在香港《蘋果日報》的專欄,49日有小啟:

拙欄明起易名為「東拼西湊」,或論時政,或書雜事,或談中文,不復專答英文問題,敬請垂注。

如此甚好,以後可以借此欄位談中文──雖然如今古先生抨擊「下流的現代漢語」還能產生多少作用,我頗懷疑,但我仍然樂見有心人多談現代中文之流弊,影響一人是一人。

古先生之前在《am730》「中華正聲」專欄談現代中文問題,我每篇必看。他的觀點我不是全部贊同,有時覺得不妨寬鬆一點,接受一些已接近約定俗成的說法,但該欄精彩議論非常多,值得重視中文的人閱讀。該欄部分文章可點此連結閱讀:http://goo.gl/MoJppF

日前金聖華教授:「純淨的中文被嘲諷為老套,他們喜歡寫很長很長扭來扭去的仿西式句子,覺得那才是現代的語言。」我對此深有共鳴,總覺得現代中文之墮落,與人心不古和崇洋媚外有很大的關係:因為虛浮矯情,所以嫌棄平實的文字,是為人心不古;不懂欣賞優雅中文,行文喜用生硬突兀的「翻譯體」,是為崇洋媚外。

以下是古先生近日評現代漢語兩篇,值得一讀。


古德明 - 生命影響生命
香港蘋果日報   20150416

香港大學《知識交流通訊》第六期介紹師友計劃:「導師能為學生的生命導航,亦可接觸與自己截然不同的思想,以生命影響生命。」大學刊物出現這樣的下等文字,今天已是屢見不鮮。

現代漢語習慣把中文字當作英文用。英文life一字,可以指「人生」或「一生」,也可以指「命」或「生命」,例如鮑照詩「人生苦多歡樂少」,英文可譯做Life holds more sadness than joy;「植物也有生命」一語,則可譯做Plants also have life。中文的「人生」指一輩子的經歷,「生命」則指生物的性命,不可混為一談;但現代漢語人要效法英文,於是把「生命」當作英文的life,兼指「人生」和「性命」。

而「生命影響生命」則當然是英文life on lifelife affects life的方塊字寫法。例如Both the mentor and the student can benefit through life on life interaction(或Both the mentor and the student can benefit since life affects life)這一句,譯做現代漢語,就是「導師、學生透過生命影響生命,雙方都可得益」。但中文不會寫得這樣下流。《後漢書》卷四十一大臣第五倫主張身教而非言教:「以身教者從,以言教者訟。」梁朝《劉子》卷六說:「知交之於朋友,亦有切磋琢磨相成之義。」這都有英文life on life的意思。

現試把港大《知識交流通訊》那段現代漢語譯做中文,供讀者比較:「導師可作學生人生的嚮導,學生則有助導師了解年輕一輩的思想,互相啟發。」年輕一輩的思想,未必和導師「截然不同」,這該是不用解釋的道理。


古德明 - 享往威尼斯
香港蘋果日報   20150415

「享往威尼斯 Take in the extraordinary world of the Venetian。」這是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的廣告,香港到處可見,把現代漢語雙重下流的特點,表現得淋漓盡致。

那個廣告的英文,中規中矩,意思是「盡享威尼斯人的奇妙世界」;但「享往威尼斯」五字,有心把「嚮往」寫作「享往」,卻是亂用諧音技巧。正式諧音,絕對不必寫別字。請看馮夢龍的《山歌》:「不寫情詞不寫詩,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接了顛倒看,橫也絲來豎也絲,這般心事有誰知?」中文不會把「絲」硬改為「思」,自然語帶雙關,意在言外。

今天,港共政府大力宣揚甚麼「築福香港」、「置安心」等下流文法,以別字當作雙關語。上有好者,下有甚焉,於是止咳藥把「刻不容緩」改為「咳不容緩」,燈會把「登峯造極」改為「燈烽造極」,賣粥者把「知足常樂」改為「知粥常樂」等,不一而足。這樣蓄意大寫別字,是第一重下流。

第二重下流,是以不懂中文為閑事。「享往威尼斯」廣告作者,一定以為「享」、「嚮」同音,殊不知「嚮往」等於「向往」。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說:「無由會晤,不任區區向往之至。」嚮、享音既不諧,何「語帶相關」之有?

當然,中文寫別字,讀錯音,新中國人絕對不會引以為恥。但假如他們廣告中的英文錯了,卻一定會慌忙改正,鄭重道歉。

2015年4月19日 星期日

「信心比10年前更小」

2015年4月19日

王偉雄教授提到《852郵報》一篇報,認為標題「清華外籍教授:對中國走向開放 信心比10年前更小」有問題。

文中那位清華教授貝淡寧(Daniel A. Bell)原本是說:I am confident that things will loosen up eventually. I confess, however, I was even more confident 10 years ago.

852郵報》的報第一段說「貝淡寧……表示對中國會自主開放的希望比十年前有所減少」,最後一段說「貝淡寧始終相信,開放是中國共產黨最佳的選擇。他對中國最終會開放有信心──不過10年前的信心更大」。

這兩段意思基本正確,問題出在標題。貝淡寧的意思是:他仍然相信中共最終會放寬管制,減少侵犯公民的基本自由,但他承認比起10年前,他的信心已有所減弱。但是,如果我們只看標題「清華外籍教授:對中國走向開放 信心比10年前更小」,一般會理解為這位教授10年前對中國走向開放已經不是很有信心,如今是更悲觀了,因為「信心比10年前更小」馬上令人想到的是:10年前信心已經算小,如今是更小了。

這種問題可說是機械翻譯之惡,約兩年前,我曾每週審校對岸譯者十多篇譯稿,發現類似問題非常普遍,當時曾有筆記如下:

「更傳統」、「更嚴格」、「更小」……

審校譯稿,深感機械翻譯之可惡。譯文錯漏百出,自以為是,像某教授的暢銷譯作,自然是譯界的恥辱。但即使沒有那麼嚴重,機械的翻譯也足以扼殺閱讀樂趣,並且誤導讀者。

數週來一再碰到,改不勝改但堅持要改的一個翻譯錯誤,是譯者看到英文more + adj.(或直接用比較級形容詞,如smaller)就一律譯為「更xx」(xx為形容詞)。今日隨便就找到三例:

1. 更傳統的勳章獎勵修復老舊自行車等活動
說明:兄弟,是「較傳統的勳章」。你說「更傳統」,言下之意是其他勳章已經是傳統類型,而這些勳章更加傳統,但作者明顯不是這意思。

2. 解決他們的行業是否需要更嚴格監管的疑問
說明:兄弟,是「較嚴格監管」。你說「更嚴格監管」,言下之意是原本的監管已經是嚴格的,現在可能需要更嚴格的監管,但作者明顯不是這意思。

3. 對沖基金要想生存,這個行業就必須變得規模更小、更適度
說明:兄弟,是「規模較小,操作較節制」。文章本來就是在說,對沖基金業過度擴張,規模太大,現在應適度縮小,才能健康運作。「規模更小」的含意卻是本來就已經是小的,現在要變得更小。

這些人翻譯時,像是不帶腦袋一樣。社會充斥著無腦之人,胡言亂語也就成了標準語言。

2015年4月18日 星期六

即席翻譯與說明體

2015年4月18日

達賴喇嘛東京說法;照片來源:

蘇錦坤先生去東京聽達賴喇嘛說法,談到會場的即席翻譯,相當有趣:

會場的法主以藏文說法,包含《般若心經》、「灌頂」及「破瓦法」,地主國在藏文宣講兩、三句之後,以日文對大眾直接翻譯,其他語言的人分別由「翻譯機」同時收聽自己的語言,翻譯機分別以不同頻道收聽大會安排的華語、英語、韓語,和一種我瞧不出名堂的語言。

即席翻譯沒多久,華語群就發現問題。負責「藏譯華語」的是台灣去達蘭沙拉出家的蔣揚,目前還俗在哈佛大學攻讀博士,在漢譯結束之後,通常日語還要繼續講個兩三分鐘才算譯完。蔣揚熟諳名相與經典內容,常是半分鐘或一分多鐘不疾不徐地完成轉譯,日譯則似連珠炮,幾乎沒換氣急速地趕路講完內容。有一次法主講了三句,日譯居然翻了五分多鐘;法主在三分鐘過後開始覺得奇怪,四分鐘左右打了一個豪邁如獅子吼的噴嚏,日譯在噴嚏過後仍不改其志,繼續翻譯了一分鐘才譯完。

記得西元2000年,法主在美國洛杉磯說法,有一次兩句話,華語翻譯居然翻了三分多鐘,法主意味深長的看了譯者一眼。

……由於日譯時間過長,造成蔣揚在譯完之後還有時間跟我們補充說明重點與名相;這也是「即席翻譯」的奇談。

我一直欽佩技藝高超的口譯者,覺得這種技術實在不簡單。筆譯遇到疑難,通常可以從容地搜尋資料,再三推敲。即席口譯遇到當下譯不出來的東西,要如何是好?

多年前,我在證券公司上班時,為了配合投資銀行部門的工作,陪某中國公司的財務主管向潛在投資者推銷該公司的股票,有時要將客戶的普通話譯為英文給外國人聽。有一次可能太累了,客戶講完一段普通話之後,輪到我譯為英文,我竟然也說起普通話來……

數年前當起自由譯者之後,也曾有人問我是否做口譯,我都說不做。壓力太大了。

蘇先生提到:『即席翻譯,理應忠實反映講者的字句,譯者其實沒有「說明、註解」的空間或時間。』「翻譯說明體」這說法,可能是源自前輩譯者鄭明萱。她在〈翻譯的悲劇:翻譯家風格〉一文中提到,她『一直策勵自己絕不可用翻譯體(貌似通順但你譯他譯都一貌的翻譯八股)、吾譯體(譯張譯李不同作者都譯成你的文字風格)、說明體(把翻譯當成解釋改寫用你自己的話「白話釋本」)。當然最要不得的是「觀念偷換」,把自己的想法偷渡入原文,假成原作之口。以上標竿,當然是指原作者是風格大家,你把他風格弄沒了,他還是他嗎?但翻譯大作品之難,也正難於此。

鄭女士這說法當然是很有道理的,但她也不忘加上一個但書:「以上標竿,當然是指原作者是風格大家。」也就是說,翻譯文字風格突出的內容,如果丟失了原文風格,會是一大缺陷,而「說明體」當然很可能會有這問題。余光中日前接受《明報》訪問,有一段話值得參考:

風格是很重要的,翻譯到了最後就是風格的問題。翻譯什麼像什麼,句子、字詞,乃至文氣都給重現出來。平白的譯得平白,疙瘩的跟着它起疙瘩,因為不是創作,而是在介紹。譯詩我字斟句酌,但戲劇就不一樣了。戲劇是演出的,針對的是觀眾。詩或散文縱然普及,可真正坐下來,是一個人在讀,讀不懂,明天再讀。然而,成千上萬的觀眾聚首一堂,演員、劇作家只有一次講俏皮話的機會,台下接不上:「對不起,你再講一遍」,那就失敗了。戲劇翻譯得愈透明愈好,那是給觀眾聽的。詩,我是譯給個人讀的。

余光中同樣重視風格,但他也提到戲劇翻譯的特別情況:因為是譯給觀眾聽的,聽得懂非常重要,通常不能要求觀眾像讀詩那樣慢慢咀嚼體會。由此看來,如果將外國劇本譯為中文演出,不可能像翻譯小說那樣忠實地貼近原文;更重要的是考慮目標觀眾的接受能力,例如說笑話時必須是觀眾隨即能懂的。此時就不是單純翻譯了,而是一種改編。

但是,一般翻譯真的切忌「說明體」嗎?我想不是。例如鄭女士那篇文章,便有讀者留言說「看了很慚愧,可能在新聞界幹久了,本人的翻譯都是說明體」,而鄭女士的回應是:「新聞報導多屬功能性資訊,重在清楚正確客觀,有時化譯為釋是必要的。記者本身文字風格並不強也不該太強,除非是名家専欄評論。」可見她也認為,「說明體」是有用的,有時可能還是必要的。

個人淺見認為,翻譯的原則可說很簡單,就是追求忠實呈現原文的意思和風格,但實踐起來必須隨機應變,解決許多需要酌情考慮的問題。「說明體」之用,往往是出於譯者苦心,希望讀者易於接收原文想傳達的意思──當然,用得是否高明是另一回事;是否因為太雞婆而變成越俎代庖,或解釋錯誤,或丟失原文風格,端看譯者的技藝。有時「忠實」與「通達」難以兩全其美,就必須有所取捨:意譯派會偏向「通達」,直譯派會偏向「忠實」。只知道直譯原文字詞、硬套原文句式的「機械派」則根本不入流。機械派往往連原文都看不懂,又或者懶得去透徹理解原文再轉化為通暢的中文,就以「忠實直譯」來替自己辯解。

(蘇先生文中引用〈翻譯說明體的風險:以《譯藝譚》為例〉一文,我有回應一文,張華先生後來有補充。)

相關文章:丁丁譯論:說明體

2015年4月15日 星期三

驚世駭俗的翻譯(說傷風敗俗亦可)

2015年4月15日

譯人譯事這篇〈好「屌」的翻譯〉實在太精彩了:

Yes, except that the modern esotericists don't have two pennies to rub together.

被譯成:是的,只不過現代的祕教者並沒有兩根可以搓在一起的陰莖。

其實not have two pennies to rub together意思很簡單(就是很窮),而且很容易查到意思,一Google就能找到,例如:http://idioms.thefreedictionary.com/have+two+pennies+to+rub+together

職業譯者,真的要尊重自己的職業。

但這種誤譯並非毫無價值,至少看了好歡樂。

譯書與文創

2015年4月15日

作家王乾任在臉書分享〈從發光發亮的泰國文創身上學到一件事:台灣文創沒有靈魂〉一文,加了以下按語:

沒有在地文化主體性的社會,長不出文創。
台灣人得先搞懂自己是誰?想當什麼樣的人?建立哪一種社會?才能發展出在地文創。
一個都是翻譯書的國家,發展什麼文創勒?

這幾句話很有意思。或許因為譯書是我近年的主要工作,最後一句有點刺激到我。我想王先生無意貶低翻譯書,主要是批評台灣出版業太偏重翻譯書。確實,台灣或許出版太多價值可疑的翻譯書了,而且雖然翻譯的水準整體而言應該優於中國,但說市場上劣譯充斥應不為過。但是,書籍翻譯的價值是很難否定的,例如吳叡人在201411月的「兩岸社會科學著作翻譯論壇」便提到:

像在明治維新時期,日本有五條誓言,其中一項就是「廣求知識於世界」,他們派官費留學生出國學習,因而建立現代日本制度。民間方面,岩波文庫幾乎網羅了所有的經典,在翻譯方面有民間和官方的機制。日本的評鑑制度很人性,有可能因為好的譯本而獲得認可,日本譯者的重要角色老早在戰前就確立了,我很贊成學術人才分流,政府應該要提昇翻譯的尊嚴還有價值。

日本應該是有文化主體性的國家吧?而日本也很重視翻譯外國著作吧?那麼日本和台灣在這方面的差別在哪裡呢?這應該是值得研究的課題,但我孤陋寡聞,目前無法就此說些什麼。

「文創」應該是台灣獨創的名詞,張大春早在2012年便斥之為騙術。漢寶德在2014年的聯合報專中,也提出了值得我們深思的質疑,引述如下:

漢寶德指出,「文創」一詞是台灣獨創,文創產業在歐美都叫「文化」產業。台灣人創造「文創」兩字,是因為「文創」比「文化」定義模糊,「套上感覺舒服,什麼都可以加進來。」但也因「文創」定義不清、包山包海,政府和民間都摸不清方向。

「我們玩弄『文創』這個名詞,把創意解釋為點子,把文化產業看小了。」漢寶德認為,台灣談文創的人多是「小聰明」。把古蹟變成咖啡館、把故宮名畫印上圍巾,都只是文創的「小聰明」,「對於我們所期待的文創時代毫無幫助」。政府不該再把心力資金放在獎勵這些「小聰明」。

至於台灣有那個產業符合他心中「真正的文創產業」?漢寶德想了一個禮拜,搖搖頭,「一個都沒有」。

「文化只要普及,就能產業化。」漢寶德認為,文創的「創意」,是把文化從少數人欣賞的菁英文化轉成「人人都能欣賞」,而不只是「把文化變成生意」。文化只要普及,人人都能欣賞、消費文化,文創產業自然形成。政府該做的是推動「文化普及化」,比方提倡美感教育。

漢寶德表示,如今台灣談文創產業,只重視文化的經濟效益、卻不重視文化的扎根普及。政府砸大錢推動「文創」產業,卻忽略國民「文化」素養的培養,「文化環境貧瘠,文創怎能開花結果?」

金融夢

2015年4月15日

港股近日飆升,許多人興奮不已。早上看到這段文,不禁莞爾:

作為一個地道既香港人,點可能連炒股都唔識?係呢個時代,新一代唔炒股,有咩可能有出頭呀?一係你老豆好有錢,一係你阿媽改嫁左個有錢佬,令到你可以實現夢想,做飛機師,或者買樓上車——幾撚勵志唷!

許多年前,我在香港曾遇到台灣遊客,閒聊之下,他發現我不炒股不賭馬,質疑我「真的是香港人嗎」。

理論上,金融業的價值在於服務實體經濟,但是金融業過度發展之下,顯然有反客為主的勢頭。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是慘痛的教訓,後遺症綿延至今:美國仍未結束零利率政策(想想靠利息收入生活、不想冒險的人多年來付出什麼代價),美英兩國的經濟產出仍顯著低於危機前數十年來的趨勢水準。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迪格里茲(Joseph E. Stiglitz)2010年3月在《哈佛商業評論》一篇短文中,扼要地概括了問題:

說到底,金融體系的關鍵功能包括風險控管、資本配置,以及壓低交易成本。但我們的金融體系沒有一樣做得到:金融機構製造風險、資本管理不善,而且造成龐大的交易成本(在2008年危機爆發前,金融業盈利佔企業總盈利約40%)。金融業還導致人力資本錯置:美國優秀的年輕人抵擋不了輕鬆賺大錢的誘惑,大批加入金融業。當中一些傑出人才若流向其他領域,大有可能以真正的發明或創新促進社會進步。

史迪格里茲日前在一篇談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的文章中,再度批評現在的金融體系:

像亞投行這樣的基金,眼下對全球還有一個重大好處:它有助減輕全球總合需求不足的問題。事實已證明,金融市場無法有效地將儲蓄從所得超過消費的地方,轉移到需要投資的地方。

柏南克擔任美國聯準會主席時,錯誤地將這問題說成是「全球儲蓄過剩」。但在基建需求如此巨大的世界裡,問題不在於儲蓄過剩或缺乏良好的投資機會。問題在於我們的金融體系擅於縱容市場操縱、投機和內線交易,但未能完成其核心任務:在全球層面撮合儲蓄與投資。這就是為什麼亞投行可以小幅但非常及時地促進全球總合需求。

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確實引發主要國家檢討金融業的運作,也制定了一些新法規,加強規管,包括提高對銀行的資本要求,以及希望藉由總體審慎監理(macroprudential supervision)維持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但是,許多人仍然認為這些改革無法治本。金融業蓬勃發展時,利益高度集中在少數「金融才俊」手上;金融業玩過頭,爆發金融危機時,慘痛的代價是社會大眾共同承受。可是,如果2008年的危機仍不足以使世人痛定思痛,推動根本的改革,那麼更慘痛的危機是遲早要爆發的吧。

2015年4月11日 星期六

明藝.特輯:專訪余光中談文學翻譯

原文出處    2015411

【明報專訊】編按:二月下旬至三月初,在風雨霧正濃的時節,余光中先生應邀來港,為中文大學錢賓四先生文化講座作兩場演講,並出席別開生面的朗誦會。三月二日,本版主編潘耀明先生和金聖華教授聯袂邀訪余先生,撥開雲霧,暢談翻譯心得。

潘耀明(下稱「潘」):惡性歐化是現代漢語的通病,按兩位翻譯家的觀察,問題是愈來愈嚴重,還是有所改善?

余光中(下稱「余」):這是一個大問題,牽涉甚廣。二十世紀初,廢科舉,棄文言,採取白話作教育和寫作的工具。從文學史看來,舊小說開至荼蘼,新小說繼而興起,直至《老殘遊記》,雖然已經用上白話文,但仍然沒有出現歐化的問題。五四時期,很多學者認為儒家太封建,道家太迷信,中文不夠好,不夠現代化,主張以拼音文字、英文、法文來代替漢字,引進西方思潮,用邏輯談問題。這些學者像魯迅本身舊學的根柢就很扎實,無論怎樣歐化也有限。然而,到了他們的下一代,惡性歐化便浮現了,原因很多。第一,文言廢止後,全國學英文,中文漸漸靠邊站。自小耳濡目染,中西的板塊便發生移動。第二,要引介德先生、賽先生、各種主義,一時找不着對應的翻譯,陷於膠着。民主譯成德謨克拉西,靈感翻成煙絲披里純,抵制說成杯葛,源自英文的boycotttank應該叫戰車,坦克是聲音,例子不勝枚舉。那究竟是變好了還是變壞了呢?對於少數高手,時常警惕,善取善用,我們可不能說張愛玲、金庸、錢鍾書退化了。可是,多數的人是在退步而不自知。以前食古不化,現在食洋不化!惡性歐化常見如「反身」,說「他不自知」、「他沒有自知」,已經夠好了,用不着說「他自己不自知」。還有「各種主義」的問題。愛國主義是不妥的名詞,一個人認同自己的民族和國家,是一種感情,而不是一套思想。中國民族眾多,各族對愛國的理解皆有所不同,以思想作統攝,不太講得通。我還經常見到「愛國主義精神」,愈講愈囉嗦。也是受外文的影響,現在流行着一些歐化的動詞,例如「進行」。不說「A在訪問B」,而說「AB在進行着一場訪問」。又例如「作出」,無處不在。「日軍侵華,我們作出反抗。」很弱的一種表達。「日軍侵華,我們要反抗!」「反抗」,充滿了力量,有血有肉。動詞弱化,變成抽象名詞,乾抄式的動詞,欠乏表達能力。

金聖華(下稱「金」):根據我的教學經驗,香港學生和大陸學生,各有問題。最糟糕的是,化簡為繁。以前我收到過一封信:「請盡快落實繳費工作。」那不就是「請盡快繳費」麼?「貢獻良多」,變成「在一定的程度上,作出了極大的貢獻」,四個字長成了十五個字。英文的語法中的某些部分,中文其實可以去掉,像「眾數」,中文舉目皆「們」,專家們、學者們、先生們、女士們,「昨天女兒們來探望我」,甚至有「汽車們」的說法,令人噴飯。大陸常用「被動式」,中文的「被動式」不獨一個「被」字,尚有十多種寫法,遭、受、給、獲等。英文share,同甘共苦,中文報紙卻一律「分享」,我最討厭。四川大地震,「分享痛苦經驗」。痛苦有什麼好分享的呢?「Never share anything with her mother.」應該說「從不與媽媽談心」,而不是「從不跟媽媽作分享」。中文的細緻失傳了,全用英文硬譯,好的、壞的、褒的、貶的,統統漠視。語法上,化簡為繁;選字上,化繁為簡。

潘:中國大陸愛用「搞」字,那也是歐化過來的嗎?

余:與歐化無關,那是大陸通俗化的詞彙。中共習慣對大眾喊話,對象不是知識分子。常聽內地人講,「余先生,我是搞詩的」、「搞文學」、「搞革命」,無所不搞。

金:我不擔心簡體字,而擔心「簡體文」,尊卑不分,褒貶莫辨,一切表達方式都僵化了。當下「成功」氾濫,「逃出生天」,說成「成功逃出生天」;「考試合格」,說成「成功考試及格」。中文比較重大的事情,才會用上「成功」,小事情我們不用的。

余:凡事情做好,現在都給加上「成功」,「成功猜對了謎」,「成功建設了大橋」,亂套英文的succeed in

潘:英文好像也面對張冠李戴的問題,像applypress的氾濫使用,便是例證。

余:當然,英文的問題也多得很。歐化固然可怕,而西文本身也有不少毛病。喬治.歐威爾的《政治與英文》一文非常值得參考,舉了許多公式化的政治語言的病例,像:「法西斯的八爪章魚已經唱完了他們的天鵝之歌。」The swan song,天鵝死前,會好好高歌一曲,作告別表演。既然法西斯比擬成八爪章魚,便不應該唱天鵝之歌了。這是邏輯混亂。喬治.歐威爾還舉了英國工黨領袖Harold Laski的語例:「I am not, indeed, sure whether it is not true to say that the Milton who once seemed not unlike a seventeenth-century Shelley had not become, out of an experience ever more bitter in each year, more alien [sic] to the founder of that Jesuit sect which nothing could induce him to tolerate.」話中包含五個否定語,迂迴不堪,時正時反,邏輯錯亂。「In my opinion, it's not unjustifiable to say that...」,「卑見認為,下面的一段話不能說不合理」,其實只消說「I think」就行了。歐威爾斷定,凡國家獨裁,語言必走下坡,說來說去,不過是謊言。針對社會主義,歐威爾是對症下藥了。英國詩人羅伯特.格雷夫斯是由十九世紀過渡至二十世紀的人物。他說,過去,耕田叫tilth,色情是filth,讚美為praise,單字足矣。現今,耕田agricultural labor,色情pornographic art,讚美one hundred percent approval。格雷夫斯自嘲古板,仍默默地till着。這意見跟邱吉爾的一樣。邱吉爾認為,英語演講能活用八百個字,便能成功,無需賣弄。

金:現在的學生都不讀古書了,中學取消了範文,不必背誦,好像失去了民族的自信心,覺得中文很煩,很差。余先生有句話說得很好:「中文沒有學好,英文反而給帶壞了。」年輕人的中文,愈寫愈像英文,英文寫出來又像中文,根本不知道在寫什麼,兩種語言都不行。純淨的中文被嘲諷為「老套」,他們喜歡寫很長很長扭來扭去的仿西式句子,覺得那才是現代的語言。像余先生的理論文章,非常可讀,文字流暢,信息清晰。現在的人故弄玄虛,更大部分的人是寫不出乾淨的中文來。

潘:余先生曾提到,現代漢語有四大基本成分,白話文、文言、良性的歐化、口語,前三種先生多有論述,但討論口語的不多,可以多講一點嗎?

余:白話文是常態,文言是加強白話的表達。因為現在懂英文的很多,偶爾加點英文進來,大家都會覺得有趣。口語亦如此。「自以為很酷」,酷就是帥氣;教堂裏也會聽到這種玩笑:「你們這些人真沒出息,只想享受小出息。」小出息就是胸無大志,耽於安樂。我有篇文章《開你的大頭會》,標題就是挖苦開會。口語的運用是為了表現輕鬆。

金:上翻譯課,常引余先生的八字真言:「白以為常,文以應變」。真管用!翻譯文學作品時得注意兩部分,一部分是敍述的(narrative),描寫的(descriptive);另一部分是對話。描寫的段落不妨優美一點,到了對話,自然要精簡淺白,要是文縐縐的,悶死人了。余先生的八字真言,是論文白關係的大學問,背後需極高的造詣。融會得好,水乳交融;融會不好,水火不容。有的學生翻譯,整篇長長的歐化句,突然冒出幾句文言來,陰陽怪氣。至於你說口語的因素,不同的文體,有不同的處理,不可能都有你講的四種成分。

潘:余先生後期注重錘煉詩句的長度,以八字為限,力求變化。而早期的名篇《聽聽那冷雨》,長句連綿兩行,若如今重寫,會縮減句長嗎?

余:《聽聽那冷雨》屬於美文了,至今我還堅持會這樣子寫。理論的文章,我寫得比較乾淨,但感性的創作,如美文,我有很多招數。語言其實可以很有表達力。我寫的文章,宋琪看了,評說好,但句子太長,應該多用逗號。這提醒了我。因為我是讀外文系出身,英文的長句,只要語法明確,轉折的地方可以不用標點。一個主句出來,後面可以跟着一連串形容詞子句。所以,那時候我一個長句寫下來,轉折時都不用標點。後來,我悟到,中文打標點是為了文氣,英文打標點是為了文法。宋琪一語點醒了我。

金:反而我有個問題想問。我曾經仔細地研讀余先生的翻譯,其中翻譯濟慈的幾封信,標點下得緊跟原文,而文氣通順。梁實秋翻譯莎士比亞,標點也是緊貼原文,其他的翻譯家,鮮見同例。我就發現余先生和梁實秋翻譯時,連原文的標點符號都照顧到。

余:原文若是上乘的作品,你不可能忽視它的標點。不過,我還另有一種想法。下標點,是為了節奏。強迫讀者跟你一起換氣。一般寫法:「雨下了很多天。我沒有辦法回家。第三天起來一看,雨仍然在下。」可是換一種寫法:「第三天起來一看,雨,仍然在下。」讀者在逗號前停下,這場「雨」就顯得重要了。「大家都去,我不去!」「大家都去,我,不去!」兩個逗號,強調出個「我」。要控制讀者的節奏,就要控制他的呼吸。而談到美文,比較感性,標點用得愈多,節奏愈緩慢,用得少,讀者便一路讀下去,節奏快。幾個句子併在一起,強迫讀者讀下去,或者多打標點,頓挫陡峭。這番苦心,讀者可未必發覺。

金:董橋的散文很有意思,有時三大行下去才下一個標點,好長好長哦。

潘:他現在的文章甚至不分段。

余:這是另一種學問。學者的文章好用大段落,但古龍的小說,兩三句話就是一段。他是給你看鏡頭,這邊一個鏡頭,那邊一個鏡頭。張曉風跟我熟稔,都寫散文,她寫散文,轉折較快,而我的散文一段很長,後面很短;或者長段之間,中間突出一句話的分量,單獨成段,非常惹眼。在同一段裏,長短句的運用也是同理。長句用多了,偶爾來句短句,力量強勁。短句用多了,也可以插上長句。句子有長短才有變化,段落亦然。《風吹西班牙》,我第一段就是一句話:「若問我西班牙給我的第一印象,立刻的回答是:乾。」這是變化。民國初年的作家不會思考這些問題,都是均速行文,文氣平穩。

潘:兩位都曾提過,翻譯最高的境界,已不再是對字詞的摸索,而是對原文風格的掌握。請談談風格該何從掌握。

余:風格是很重要的,翻譯到了最後就是風格的問題。翻譯什麼像什麼,句子、字詞,乃至文氣都給重現出來。平白的譯得平白,疙瘩的跟着它起疙瘩,因為不是創作,而是在介紹。譯詩我字斟句酌,但戲劇就不一樣了。戲劇是演出的,針對的是觀眾。詩或散文縱然普及,可真正坐下來,是一個人在讀,讀不懂,明天再讀。然而,成千上萬的觀眾聚首一堂,演員、劇作家只有一次講俏皮話的機會,台下接不上:「對不起,你再講一遍」,那就失敗了。戲劇翻譯得愈透明愈好,那是給觀眾聽的。詩,我是譯給個人讀的。

金:一般人講直譯和意譯,毫無意義。法文說mot-??-mot,像魯迅主張的那種直譯是很糟糕的。我喜歡用「貼譯」,盡量貼近原文,重現它的風格,或高雅,或通俗。學生翻譯,常有一個問題,喜歡調換句序,調得很順滑易懂,以為這樣文章便順當。但像偵探小說,內容懸疑,可能某人物出場後,要好幾頁過去才把那人的身份揭示出來。學生就愛把謎底提前揭曉,懸念隨之蕩然無存。余先生講過,一個好的翻譯家,要有好多把刷子,刷牆的又豈能拿來刷牙呢?余先生翻譯戲劇其實也是字斟句酌,不過斟酌的對象不同而已。

潘:貼譯,各家不同,功力盡展。還有一個問題,英文的形容詞內涵豐富,中文較單一,兩位怎麼闡釋當中的學問呢?

金:這很難處理,像great一詞,用作great moviegreat artist,意義都不同。翻譯時,要先弄清楚上文下理,選最貼切的字詞。你可不能陳列十個意思出來吧?譯詩最麻煩,連詩人自己都會忘掉本意。有時候選擇太多,有時候對照不上。有篇文章,說某人搭飛機,意外獲升級乘頭等艙,還遇見明星偶像。偶像在他旁邊打瞌睡,他望着望着,「His face is vulnerable and empty.」 什麼是empty,十八位學生,十八種翻譯。真是沒辦法!

余:翻譯是有限的創作,我常跟學生講,翻譯時,你如果只想到一種翻譯,絕對是不夠。你要立刻想到三種翻譯,無論是結構上的或字詞上的,那才能遊刃有餘。同樣一個形容詞,選擇一個最貼切的翻譯,那就是創作。

潘:我還想問問譯者跟原作者和文本的關係。翻譯《梵谷傳》,余先生曾經說「被梵谷附體」,而非原作者史東。架空原作者的現象很有趣,可以談談嗎?

金:只是那本《梵谷傳》而已,因為《梵谷傳》是傳記,而余先生又跟梵谷感情深厚。到翻譯王爾德,余先生自然是跟大才子拔河,拔一次不夠,拔了四次。

余:翻譯長篇作品,你自然跟它長相左右。那幾個月,你就被它附體,臨於你身上來。譯者成了演員,自以為是凱撒。至於王爾德,他是不會為後來的譯者留餘地,能寫多好就寫多好。王爾德如果是中國人,定必是律詩或駢文的高手,會寫出《滕王閣序》來。英文也有對仗,但不像中文的「張三李四」,Tom Dick, and Harry,加了個逗號,破句了。梁佳蘿英文名Gaylord,我跟他開了個玩笑,說莎劇有The Merry Wives of Windsor,他是Gay Lord of Shatin

潘:聽說當年余先生想翻譯《白鯨記》,梁實秋不太贊成,為什麼呢?

余:那是他的偏見。梁實秋認為美國文化淺薄,無甚可觀。同時,他寫《雅舍小品》寫習慣了,正話反說。從前他推薦我到愛荷華大學讀書,勸我去美國不必念什麼學位,逛逛就好了。後來我赴香港教書,他也說,你我都不是教書的人,去香港玩玩就行。梁先生講話,故作瀟灑,有時候我都不太聽他的。他還勸我,在美國可不要開車,太危險了,詩人怎麼能開車呢?梁實秋最早期的朋友是郭沫若,信奉浪漫主義。赴美以後,隨人文主義大師學習,便反過來批評浪漫主義,走中庸之道,跟胡適之、聞一多交往。

金:下一部余先生想翻譯什麼呢?

余:我想翻譯的東西多着哩。翻譯一部好作品,你就有一段長時間,跟一顆美好的心靈在一起,作天才的代言人。翻譯一本心愛的書,書每天都在等着你,不愁無事可幹,又不像創作,要費心構思題材。因為我對繪畫很有興趣,最想翻譯一本畫家的傳記,特別是十七世紀西班牙籍希臘裔畫家艾爾.葛雷柯。不過我仍找不到恰當的書,有的太學術,有的太短。

(記錄整理者是本版特約記者。)
潘耀明、金聖華 訪問  李浩榮記錄整理 

2015年4月8日 星期三

拉比、教士和對沖基金經理

2015年4月8日

一名拉比(猶太教教士)、一名印度教教士和一名對沖基金經理有天晚間在堪薩斯迷了路。他們看見遠處一家農舍的燈光,於是開車上前,下車敲門。

農夫來應門,印度教教士解釋說:「不好意思,這麼晚打擾你。我們迷路了,而且實在太累,沒力氣繼續趕路。我們可以在這裡借宿一晚嗎?不會給你添麻煩的,明天一早就走。」

農夫說:「樂意幫忙。但有一個問題,我只有兩間空房,你們有一位要睡倉庫。」

教士馬上答道:「哦,我很樂意睡倉庫,完全沒問題。」

三人於是安頓下來,但幾分鐘後,有人敲門,是教士。

他對農夫說:「你沒跟我說倉庫裡有一頭牛。睡在一頭牛旁邊雖然不違反我的宗教信仰,但我覺得不太自在。」

拉比馬上接話:「沒問題,別擔心,牛對我來說完全沒問題。你睡我的房間,我去睡倉庫好了。」

於是大家又各自回房。但是,天啊,才幾分鐘,又有人敲門。這次是拉比。

他對農夫說:「你沒跟我說倉庫裡有一隻豬。真的很抱歉,和教士一樣,跟豬睡一間並不違反我的宗教信仰,只是我還是覺得很不自在。」

「天啊!」對沖基金經理受不了了:「動物對我來說完全不構成宗教問題!我去睡倉庫。拜託,讓大家好好睡覺吧!」

於是,教士和拉比跟農夫上樓,各自回房,心想這次不會再有問題,可以安睡了。

但是,幾分鐘後,敲門聲又響起了。

這一次是牛和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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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曾譯過一本約11萬字的書,內容主要是在批判追求資金快速流轉、利潤至上的金融資本主義,呼籲世人投資在地的永續農業。作者寫得很隨性,而且用了很多暗喻和典故,不容易讀,譯得起就更頭痛。我盡了力,不敢說結果很好,但總算過得了自己。

可惜委託我翻譯的台灣出版社最後放棄出版(這家出版社從創業到基本停止出版,不過短短數年),我的稿費也在交稿一年之後才全部領到。這本書2012年中國出了中文版(不是我譯的),我看了一下開放試讀的部分,翻譯問題似乎不少。儘管如此,這本內容頗有意思的書能夠出中文版,我覺得多少也是件好事。

說起來有點邪,我後來也譯了一本跟環保有關的書(講如何替地球降溫,我只譯一部分,還有其他譯者合譯),但結果書一樣難產,估計是不會出了。

以上笑話源自我2010年譯的那本書,寄給朋友看時,有人不知道哪裡好笑。朋友當中有位對沖基金經理,好在他看了不見怪,覺得是個有趣的笑話。

2015年4月3日 星期五

讀〈看不懂,就是譯錯了〉有感

2015年4月3日

蘇錦坤先生網誌有李連江〈看不懂,就是譯錯了〉一文,甚有意思。(蘇先生風趣幽默,博學多聞,誠妙人也。)

李先生一文,譯者讀之,應有共鳴,但我先挑剔兩句。「看不懂,就是譯錯了」這句話說得太滿:看不懂確實很可能是譯錯了,但看不懂不一定就是譯錯了,例如原文本來就是一堆胡言亂語,忠實譯出,當然也就是一堆混話,看不懂是理所當然,並非譯錯。譯者最怕遇到的問題之一,就是原文胡言亂語。當然,你可以質疑是譯者看不懂,但經驗豐富的譯者,相信一定遇過這種令人無奈的情況。(我之前碰過一些,可惜沒記下來,一時之間找不出來)。

大學二年級上中級會計的課,老師曾強調一件事,財務報表和會計資訊,是準備給對會計概念有基本認識、願意付出相當努力去理解的人看的(大意如此)。以前在通訊社工作,新聞寫作很著重清楚易懂,因為客戶多數是非常忙碌的金融業人士,不能期望他們花很多時間去讀懂你的報導。這一點我完全理解也認同,但某次部門主管放言高論,說什麼你報導複雜的財經新聞,也要寫到唸給一般老太太聽對方也能理解。我對此言相當反感,只覺得是虛矯無誠、脫離現實之廢言。財經新聞自有財經新聞的寫作慣例,而且你的客戶多數是專業人士,你最好試一下真的寫到「老婦能解」是什麼情況!同理,讀者如果欠缺相關的基本知識,看不懂譯文可不是譯者的問題。

李先生說:「要求譯者有職業精神和專業精神,先決條件是翻譯成為一個體面的職業,也就是譯者可以憑翻譯謀生,翻譯大師可以有大師的生活。」此言讀之令譯者感慨。

以下這段,則是很好的提醒,我們不難想到現實中的例子:

懶惰是頑疾,更難治的是傲慢。很多時候,懶惰是病症,傲慢是病根。翻譯很難,仍有人大翻特翻,往往不是他們知難而進,而是他們目空一切,不知道翻譯的風險,甚至以為翻譯可以兩頭騙,是名利雙收的捷徑。有的人外語學個半通不通,就膽大妄為,什麼學科的書都敢翻譯。因為傲慢,也就不在乎自己的名譽。所以,源於傲慢的誤譯,是明知故犯,最難糾正。讀者指出了錯誤,譯者聽而不聞,視而不見,繼續埋頭濫譯。

文章補記提到楊絳關於誤譯的議論,出自她的《記傅雷》,非常有趣:

一九五四年在北京召開翻譯工作會議,傅雷未能到會,只提了一份書面意見,討論翻譯問題。討論翻譯,必須舉出實例,才能說明問題。傅雷信手拈來,舉出許多謬誤的例句;他大概忘了例句都有主人。他顯然也没料到這份意見書會大量印發給翻譯者參考;他拈出例句,就好比挑出人家的錯來示眾了。這就觸怒了許多人,都大罵傅雷狂傲;有一位老翻譯家竟氣得大哭。......假如傅雷打頭先挑自己的錯作引子,或者挑自己幾個錯作陪,人家也許會心悦誠服。

曾有幾年時間,我的主要工作是品管,常在挑同事的翻譯或寫作問題。我為人本來就欠圓滑,加上做這種工作,更難免招人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