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9日 星期一

平等與公平


2016年12月19日

如果你認真看完耶魯大學心理學教授Paul Bloom這篇〈人們真正想要的不是平等,而是公平〉,應該明白「平等」與「公平」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平等未必公平,不平等未必不公平。不平等的英文是inequality,不公平則是unfairness或inequity。平等與否通常不難分辨,例如所得分配的平等程度,常用的指標是吉尼係數(Gini coefficient):係數為0代表所有人的所得相同,係數為1代表全部所得落入一個人的口袋。維基百科的資料顯示,美國2013年吉尼係數為0.408,台灣2014年為0.336,香港2011年為0.537,瑞典2015年為0.254(香港是所得分配非常不平等的地方,瑞典在全球而言算相當平等)。也就是說,分配有多平等,基本上是統計可以解答的問題,但分配公平與否則複雜得多,涉及價值與道德判斷。

經濟學家談inequality,雖然也可能會講到公平問題,但主要是在談財富與所得分配的不平等,而非不公平。

Inequality這議題,近年在國際上很熱門,相關著作也不少,最著名的可能是皮凱提(Thomas Piketty)的《二十一世紀資本論》。英國經濟學家安東尼.阿特金森(Anthony B. Atkinson)的《扭轉貧富不均》(Inequality: What Can be Done?)也是這方面的重要著作。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迪格里茲(Joseph E. Stiglitz)數年前這本The Price of Inequality,也是議論這問題的力作。

Inequality一詞,社會學界的通用譯法是「不平等」,social inequality便譯為「社會不平等」,這在國家教育研究院的「學術名詞資訊網」可以查到。史迪格里茲那本書,中國簡體中譯本書名為《不平等的代價》,台灣中譯本書名卻是《不公平的代價》。嚴格來說,以「不公平」譯inequality是錯的。如果出版社認為不平等問題的關鍵在於不公平,希望在書名突出不公平問題,可以說是有一點道理;但如果出版社認為史迪格里茲寫inequality時就是在講不公平,那是肯定不對的。史迪格里茲是頭腦清楚、文筆清晰的經濟學家和作家,他用inequality一詞時就是在講「不平等」,你硬要譯為「不公平」,即使在某些情況下只看譯文講得通,其實也已經是扭曲了他的論述,因為兩者根本就是不同的概念。這對讀者是不負責任的,因為錯誤的翻譯會誤導讀者,或令讀者難以理解譯文。(必須說明一件事:讀者看到inequality被譯為「不公平」,未必是譯者的問題,可能是被人改成那樣的。)

因為The Price of Inequality這本書頗受重視,中文文章提到這本書時,往往使用台灣中譯本書名《不公平的代價》,這就衍生一個副作用:有些人以為inequality就是「不公平」。這當然是錯的。日後我們提到The Price of Inequality這本書,或許應該以《不平等的代價》為中文書名。

Inequality不能譯為「不公平」,不信你把Paul Bloom那篇文章中的「不平等」都改為「不公平」,看看文章還能不能讀。

平等與公平的概念,以下圖片解釋得相當好。

人們真正想要的不是平等,而是公平


作者:Paul Bloom
出處:The Atlantic,2015年10月22日

 
桑德斯(Bernie Sanders)總是在談經濟不平等的問題,而且引起許多人的共鳴。你不必是社會主義者,也會擔心美國貧富之間的鴻溝。政治光譜上位置不一的許多美國人都表示,他們對經濟不平等現象深感不安;許多人表示,他們支持可以促成所得與財富較平等分配的變革。

但哲學家Harry Frankfurt在他剛出版的著作On Inequality中指出,經濟平等本身並無價值。這說法既是道德判斷,也是心理判斷:Frankfurt暗示,如果人們花時間深思,將會明白自己真正在意的並非不平等。

經濟不平等現象有一些不公平的起因,人們看到時可能會感到不安。這是完全合理的反應,因為我們的所得與財富頗大程度上取決於與出身有關的偶然因素,包括父母有多富有、個人的性別和膚色等等。我們也擔心經濟不平等的潛在後果──我們可能認為這會腐蝕民主、增加犯罪,或損害我們的整體幸福。最重要的是,我們擔心貧窮問題──不是擔心有些人比較窮,而是擔心「窮人實在太窮」。

但Frankfurt認為,真正令我們不安的並非不平等本身。他指出,幾乎沒有人會為極富有與非常富有的人之間的經濟不平等感到不安,即使這種不平等無論在絕對值還是比例上,都很可能超過小康之家與窮人家之間的不平等。他表示,人人赤貧的世界是絕對平等的世界,但幾乎沒有人會喜歡那樣的世界多過我們現在的世界。因此,我們真正重視的不可能是「平等」。

Frankfurt的若干論證相當技術性,但我們不難想像在某些情況下,錯誤地一心追求平等會令世界變得更糟。我特別喜歡的一個例子來自搞笑藝人Louis C.K.,他說他五歲的女兒有次弄壞了一件玩具,結果要求他把她姐姐的一件玩具也弄壞,好讓大家平等。「我照她說的做了。我覺得很難過,但我看到她臉上露出賊笑。」

Frankfurt說人們並不認為經濟平等本身有價值,他真的說對了嗎?很多學者有不同的看法。靈長類動物學家Frans de Waal筆下這句話概括了許多人的觀點:「羅賓漢是對的。人類最深切的願望是共分財富。」

研究者找到一些支持de Waal觀點的證據:如果你叫一些小孩分東西給陌生人,他們強烈傾向平分,即使在極端情況下也是這樣。心理學家Alex Shaw和Kristina Olson告訴一群六至八歲的小孩,Dan和Mark這兩名男孩打掃了自己的房間,現在要以橡皮擦獎勵他們──但因為共有五塊橡皮擦,所以不可能平分。那些小孩幾乎都向實驗主持人表示,應該丟掉第五塊橡皮擦,以便能平均分配獎品。即使他們可以多給Dan或Mark一塊橡皮擦而另一人不會知道,他們也主張必須平分;因此,他們這麼做並不是因為擔心有人會憤怒或妒忌。

這種情況看來像是反映實驗參與者強烈渴望平等,但其實更可能反映他們渴望公平。他們認為Dan和Mark應該得到相同的獎勵,只是因為兩人做了同樣的事。因此,當Shaw和Olson告訴那些小孩「Dan做的事多過Mark」之後,他們很樂於給Dan三塊橡皮擦、給Mark兩塊。換句話說,他們可以接受不平等,只要不平等是公平的。

我在耶魯大學參與的研究(主持人為當時的研究生Mark Sheskin)顯示,幼兒其實有一種反平等傾向:相對於完全平均分配的情況,他們更喜歡自己可以佔得優勢的分配方式。例如相對於每人可以得到兩份東西,他們寧願自己得一份,其他人則完全沒有。

此一表現與其他心理學家的發現非常一致,也符合許多家長觀察到的情況:分配糖果之類的好東西時,孩子如果分得較少,往往會激烈地吵鬧,但如果自己分得較多,則會很滿意。其他靈長類動物也有類似的表現。例如猴子喜歡黃瓜,得到黃瓜時通常會很高興,但如果牠們看到另一隻猴子得到葡萄(猴子更愛葡萄)而自己卻只能分到黃瓜,牠們會非常憤怒。分到葡萄的猴子則很樂於佔得便宜。

支持人類天生喜歡平等的另一種論點,源自針對小團體的觀察,因為小團體看來確實非常重視平等。在小團體中,財物大致上平均分配,弱者得到照顧,領袖的權力相當有限。情況很像是「佔領華爾街」的團體。

我們很容易認為小團體的表現反映人類天生偏好平等待遇,但曾廣泛研究小團體的人類學家Christopher Boehm有不同看法。他認為這種平等主義結構之所以出現,是因為沒有人希望被壓榨勒索。在這種社群中,個體之所以大致平等,是因為人人皆努力確保沒有人能獲得太多權力,以免自己遭宰制。如我在我的上一Just Babies中談到,這種團體中有一種無形的平等主義在發揮作用。Boehm寫道:「那些原本必須服從他人的個體夠聰明,懂得聯合起來,形成大型政治聯盟。……因為聯合起來的『部屬』持續把他們當中有主見的領袖型人物打壓下去,平等主義實際上是一種怪異的政治等級制度:弱者聯手,積極宰制強者。」

這種分析有助我們解釋為何現今的世界存在如此巨大的權力差異:在現在這種世界裡,弱者要聯合起來宰制強者,難度大得多。如Boehm指出,在一個小社群中,如果有人想成為獨裁者,他會被所有其他人漠視或嘲笑;如果他還搞不清楚狀況,他可能會被痛毆、逐出社群或殺死。但是,在一個成員數以百萬計的社會裡,要這樣對付掌權者會困難得多,因為互動不再是面對面的,而且掌權者有槍有砲還有勞改營。

我們從針對兒童和小團體的研究中看到的,是人類很早便渴望公平,而且特別強烈渴望自己在資源分配中不吃虧。但我們完全找不到人類天生重視平等、認為平等本身有價值的證據。

行為經濟學家Michael Norton和Dan Ariely數年前研究過美國人對財富分配的看法,發現他們對自己的國家有多不平等有極大的誤解:他們以為美國底層40%的人占有全國9%的財富,頂層20%的人則占有59%,但正確的數字分別是0.3%和84%。

Norton和Ariely也發現,被問到怎樣的財富分配才算理想時,美國人無論支持哪個政黨,全都認為理想的財富分配應該遠比美國的實際情況(或他們以為的情況)來得平等。Ariely在刊於《大西洋雜誌》(The Atlantic)的一篇文章中寫道:「絕大多數美國人偏好一種比瑞典現今情況更平等的財富分配,而瑞典的分配情況在政治意識形態上被說成是極左──自由派認為那是一種理想的社會,保守派則把它貶為政府管太多的社會主義保姆國家。」

這些發現很重要,但Frankfurt的分析促使我們思索它們的真正意義。Ariely強調美國人渴望一個遠比現況平等的社會,但值得注意的是,美國人實際上並不想要平等。Ariely的研究發現,在被要求創造一個完美的社會時,受訪者選擇的社會是頂層五分之一的人擁有的財富,比底層五分之一的人多三倍。這發現當然未能解答所有問題,但它應促使我們認真思考Frankfurt對人類真正想要什麼的質疑,以及他的以下憂慮:我們太關注相對差異,對公平與否和窮人的苦難卻不夠關心。

(Paul Bloom為耶魯大學心理學教授。)

相關文章: 平等與公平

2016年12月14日 星期三

新書面世:紅隊測試

20161214

原文書名:Red Team: How to Succeed by Thinking Like the Enemy
作者:米卡.岑科(Micah Zenko
出版日期:20161215

 
本書作者是美國外交關係協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資深研究員,國家安全方面的專家。本書闡述軍方、國土安全和情報系統以至民間部門的紅隊作業(red teaming),該概念可追溯至中世紀梵蒂岡負責質疑封聖候選人資格的「魔鬼代言人」。紅隊主要由無畏的懷疑者和扮演破壞者的人組成,他們致力加強了解目標機構或潛在對手的意圖、能力和關注事項。紅隊作業手段包括模擬、探查弱點和另類分析,有助競爭環境下的機構辨明弱點、質疑假設,以及在下一次的突擊行動、惡意網路攻擊或企業併購之前,預見潛在的威脅。

本書利用鮮為人知的案例和對各國紅隊精英廣泛深入的訪問,說明從軍事部門到友善駭客,所有群體都可以利用敵方思維取得勝利。

以下書摘說明「紅隊」及「魔鬼代言人」這兩個詞的起源:

我們所認識的紅隊作業,是美國軍方研擬、改良並整理成系統的,而這絕非偶然:如果說有個組織可以受惠於紅隊作業所能提供的反省和反直覺思考,那一定是軍方。以人命、金錢和政治資本的潛在損失衡量,軍事決策攸關巨大的代價。美國的軍事決策包括決定如何分配巨額的年度國防預算(2016財政年度國防經費約為5,340億美元,而現役部隊有130萬人,國民警衛隊和後備軍人超過82.6萬人);規劃和執行軍事行動(可能危及現役軍人的性命);以及辨明未能達到原定目標的軍事計畫,作出必要的修正。因為美國軍方的許多策略、計畫和日常作業有非常重大的影響,軍方有巨大的壓力去想清楚、質疑和檢驗每一個重要決定。

如本書稍早所述,「魔鬼代言人」的概念可追溯至中世紀的梵蒂岡。不過,據我們所能確定的資料,「紅隊」一詞源自冷戰時期的美國軍方。此詞可追溯至1960年代,源自賽局理論在作戰模擬中的應用,以及蘭德公司研發、美國國防部的「神童」(嘲笑那些超聰明政策分析師的貶義詞)用來評估戰略決定的模擬技術。紅隊的「紅」是蘇聯的代表色,也泛指對手或敵人。

當然,遠在「紅隊」這名稱確立之前,美國軍方已經在使用紅隊作業。不過,紅隊作業這概念顯然是在冷戰時期發展成熟、卓然自立的。專欄作家狄克森(George Dixon19635月寫了一篇文章,闡述美國國防部長麥納馬拉(Robert McNamara)如果利用一支藍隊和一支紅隊,協助評估價值65億美元的實驗型戰術戰鬥機(TFX aircraft)合約該給哪一家公司。狄克森生動地描述道:「國防部正在上演一場古怪的競賽,它是從結局倒過來玩的。」藍隊扮演獲得合約的通用動力公司(General Dynamics),紅隊則負責提出波音公司才應該獲得合約的理由。狄克森寫道:「麥納馬拉想必熟悉古典文學:他把紅隊人員稱為『魔鬼代言人』。」(本書第二章)

在羅馬天主教歷史上,這個職位的正式頭銜是「助信者」(拉丁文為Promotor Fidei,英文為Promoter of the Faith)。不過,教會和外人常用的說法是「魔鬼代言人」或「魔鬼辯護士」(拉丁文為Advocatus Diaboli,英文為Devil’s Advocate)。如今魔鬼代言人泛指對某些事物持懷疑態度的人,或只是為促進辯論而故意唱反調的人。根據此詞比較靈活的用法,駁斥學生的假設、藉此引起討論的教授,試圖預測對方律師論點的出庭律師,又或者只是想法古怪的人,全都可以稱為魔鬼代言人。但是,在天主教會中,魔鬼代言人一職出現時,是有明確職責的,那便是質疑封聖候選人傳說中的美德和奇跡。

天主教在它的頭一千年裡,封聖程序相對隨意,而且分權給地方教會。地方教會可以根據當地民意冊封聖人,而它們也熱心地冊封了許多聖人,包括殉教者、大力宣揚基督信仰的人,甚至是一些只是特別虔誠的教徒。結果是地方教會冊封的聖人暴增。

西元五世紀,為了令封聖程序變得比較嚴謹,主教開始要求封聖候選人必須有書面簡歷,記錄候選人的生平、美德和奇跡。但是,這些簡歷主要是根據地方的傳聞寫成,沒有經過認真的考究和查證。直到西元九世紀,如一名學者描述,封聖程序「基本上仍是在地社群的自發行動,一如二世紀時的情況。」梵蒂岡當局認為,允許一時的地方民意決定誰能獲封為聖人,正逐漸威脅到教會的中央權威。

到了13世紀,教宗致力直接控制封聖程序,以求鞏固梵蒂岡的權力,並保護聖人地位的神聖性和正當性。西元1234年,教宗格里高利九世(最著名的事跡為建立宗教裁判所對付所謂的異端者)宣佈教宗對封聖程序的各方面掌有「絕對權力」。經過隨後的改革,教廷確立了封聖的正式框架、標準和程序,並把相關權力集中在禮儀聖會(Sacred Congregation of Rites)。禮儀聖會是樞機主教組成的教廷委員會,負責監督和審查所有封聖案件。在這過程中,「魔鬼代言人」誕生了。

教廷當局引進魔鬼代言人一職,是要這個人從事獨立調查工作,並專門提出異議。魔鬼代言人的職責,包括逐點駁斥支持候選人封聖的證據,並以書面報告概括所有的不利證據。在可能長達數十年的封聖審核過程中,正反面資料都提供給禮儀聖會,最終由教宗作最後決定。也就是說,教宗格里高利九世向所有人表明,必須引進魔鬼代言人一職,由某位有見識的內部人士出任,授權他站到教會之外,客觀地評估每一名封聖候選人。

隨後多個世紀,這些改革有效控制了封聖程序。1781年,蘇格蘭醫師暨作家摩爾(John Moore)記錄了他到梵蒂岡觀光時看到的簡短封聖辯論:「辯論像一場訴訟。他們假定魔鬼希望阻止人類獲封為聖人。為了彰顯正義、照顧撒旦的應有權利,教廷請一個人負責質疑封聖候選人的資格,這個人因此被稱為『魔鬼代言人』。他質疑封聖候選人及其屍骸據稱產生的奇跡,盡力對候選人言行聖潔的證據提出大量異議。駁斥這些苛責,則是候選人辯護士的責任。」

假以時日,魔鬼代言人不再只是一個正式的教會職位,人們用它泛指好辯的人。而不久之後,梵蒂岡最高領袖決定,魔鬼代言人一職已完成它的使命。1983年,為了簡化封聖程序,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發出宗座憲令(Apostolic Constitution),把封聖需要的奇跡從四個降至兩個,並且撤掉魔鬼代言人這個職位。這些改革的目的,是藉由簡化封聖程序、加快其速度並大大降低過程中的對抗程度,培養一種較為合作的精神。此後約二十年間,若望保祿二世共做了1,338次宣福(beatification)和482次封聖,次數超過之前近兩千年共263位教宗的總和。在降低封聖要求和撤銷獨立異議者一職之後,梵蒂岡變成了某些人所講的「聖人工廠」。因為數量大幅增加,聖人受到崇敬愈來愈少;一名批評者便說:「通膨導致貶值。」因為撤銷了魔鬼代言人這種有數百年歷史的制度上的制衡,封聖程序和結果的健全性均顯著受損。但是,儘管梵蒂岡取消了魔鬼代言人一職,我們不應忘記這項13世紀發明的持久價值。

魔鬼代言人一職,是歷史上「紅隊作業」的首次正式和常規應用。但是,美國軍方要到冷戰時期才首度正式提到紅隊作業,而這種作業要到2000年代才標準化。現在人們所理解的紅隊作業,是一種結構化的程序,以模擬、探查弱點和另類分析為手段,致力加強了解目標機構或潛在對手的意圖、能力和關注事項。雖然紅隊作業隨後在許多不同類型的領域獲採用,並因應各種需求調整應用,人們對它的探索遠遠不足,而許多組織的紅隊作業應用也嚴重不足,包括企業決策層、軍方指揮部、網路安全公司,以及面臨威脅、複雜決策和策略意外的許多其他組織。藉由利用紅隊作業,組織可以得到有關自身做事方式的另類新觀點,有助組織釐清和檢驗未言明的假設,辨明盲點,並且可能改善組織的表現。(本書引言)

2016年11月12日 星期六

菜英文與wonky蔡

20161112

早上看到這則「小英又撂『菜英文』? 祝賀川普當選親筆函糗了」,內文煞有其事地寫道:

//繼上回致哀泰王辭世的函文中拼錯音,將「Thailand」少寫了一個「h」後,這回為祝賀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成功入主白宮,總統蔡英文在川普當選第一時間即請外交部轉交祝賀函,但這次的親筆函文卻又被網友眼尖發現,蔡總統函文中最後的署名「Tsai Ing-wen」中間竟然沒有逗點,會讓人誤會是「姓英文,名蔡」,引起網友消遣小英這回搞外交又撂「菜英文」。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江啟臣今(10)日表示,總統對外公布的信函還是應照正式英文撰寫較佳,以免造成閱讀人的困擾。//

結果台灣總統府也煞有其事地回應,說蔡英文署名 Tsai Ing-wen沒有錯,並指出之前兩任總統也都是這麼做:馬英九是 Ma Ying-jeou,陳水扁是 Chen Shui-bian,姓之後都不加逗點。

報導中那位「眼尖網友」的質疑,可說是無理取鬧,因為華人署英文名,根本沒有一定要以逗點隔開姓與名的規矩。如果你要按照英文的習慣,那應該是先名後姓,寫成 Ing-wen TsaiYing-jeou Ma Shui-bian Chen,但誰說華人不能堅持在英文中按照華人的習慣,先姓後名寫自己的名字呢?新加坡很多華人便有這種堅持(以前在通訊社工作時,便有來自新加坡的同事,堅持自己的姓名寫成英文要先姓後名),新加坡總理李顯龍署名也只寫 Lee Hsien Loong,不是 Hsien Loong Lee,也不必寫 Lee, Hsien Loong

此事很無聊,根本不值一提,但為什麼台灣媒體那麼煞有介事(中時和聯合當然都有報導),而總統府也要回應呢?是沒有重要的事可以報導了嗎?還是台灣一般新聞媒體根本就常在做這種蠢事?因為討厭蔡英文,所以看到無聊的挑剔,也絕不錯過,不惜自暴其醜也非做文章不可?媒體若有公共責任感,不是應該協助受眾成為有知的公民(informed citizens)嗎?為什麼整天都以無聊、失實、誤導的訊息混淆視聽、轉移焦點呢?

Wonky蔡爭議

相對於這次逗點事件,20156月的「Wonky蔡」事件雖然也令人失笑,但至少還比較有營養,有助國人學一點英文。

話說當時美國《時代》雜誌訪問確定要競選總統的蔡英文,發表的報導指蔡有 wonky的名聲,那段話這麼寫:As a minister, party chair and presidential candidate, Tsai gained a reputation for being wonky—the type who likes to debate protectionism over early-morning sips of black coffee or oolong tea.

民進黨把 wonky譯為「學院派」,藍營的人如獲至寶,紛紛跳出來說字典裡面 wonky就是「不穩、不可靠」的意思,民進黨欺負很多台灣人不懂英文,但我們不會查字典嗎?(你們可能真的不會查字典。)還有美國留學回來的胡幼偉,以及曾經擔任台灣駐美代表的胡志強,都出來說 wonky就是「不穩、不可靠」。

此事比較有文章可做,是因為 wonky一詞多義:「不穩、不可靠」這意思比較古老,主要是英國的用法,而且主要是用來形容物件;Wonky另一個主要意思衍生自 wonk,是比較現代的用法,大致上是形容一個人非常用功投入、沈迷於技術細節,說好聽點是像專家學者,說難聽點是像書呆子(有點宅)。

如果你願意花一點時間,好好看一下以下三篇英文文章,基本上就能掌握 wonky的意思:
Grammarist: Wonkish, wonky
The Grammarphobia Blog: A wonky question

我當時也寫了一篇〈Wonky的蔡英文〉談這問題,後來補充了一點感想:

//許多單詞有多種意思,而且往往可褒可貶,也可能是褒中帶貶或貶中有褒,簡單的例子有 boldambitious proud,確切的意思當然要看脈絡。即使是明確褒義的單詞,也可以用正言若反的方式,拿來作嘲諷之用,反之亦然。沒頭沒尾地問別人某個單詞什麼意思,往往使人難以回答。

要正確理解一個單詞在特定脈絡下的意思,只要心正意誠,通常不難找到正確的答案,根本不需要去研究什麼字源(喜歡研究字源本身當然沒有問題),更不需要去請教什麼語言專家,因為問題通常沒有那麼複雜。

如果根本就有成見、先入為主、一廂情願,則誰也幫不了你,因為即使有人解釋得很清楚,你也根本不想聽。//

我自己看《時代》那段文字,完全沒有把 wonky想成是「不穩、不可靠」的意思。我看這件事,是既覺得可笑,又感到可悲:在一個政治上嚴重分裂對立的地方,簡單的事情也會很難說清楚,而有心的小人總是無所不用其極地混淆視聽。


Love trumps hate.

有心的小人可以拿英文問題愚弄人,當然是欺負許多人英文不好。而事實上,台灣的中文媒體也不時因為誤譯英文而出洋相。例如去年美國報紙說 Typhoon Soudelor is taking dead aim at Taiwan,意思是颱風蘇迪勒對準台灣直撲過來,但當時多家台灣媒體便說「蘇迪勒以台灣為死亡目標」。

這次美國大選,支持 Hillary Clinton的人認為 Donald Trump發表很多仇恨言論,於是打出「Love trumps hate.」的口號。這句話把 trump當動詞用,大意就是「愛戰勝恨」、「愛勝過恨」,但也有台灣媒體譯成「去愛川普所恨的」和「愛川普們所恨」。

Love trumps hate.」這句口號好不好見仁見智(可參考 Quora的討論,有人〔Felix Diaz〕認為這句話不夠易懂,要想一想才明白,而且乍看可能會以為要 Love Trump),但它的意思是明確的,譯成「去愛川普所恨的」和「愛川普們所恨」是想太多了,也偏離了原意。


Lady Gaga這張照片,因為角度問題,你看到的是 LOVE TRUMP HATE──少了一個s,整句話便不好理解。)

相關資料施正峰教授的解說

2016年10月27日 星期四

新書面世:停滯的年代


20161027

原文書名:The Age of Stagnation: Why Perpetual Growth Is Unattainable and the Global Economy Is in Peril
作者: 薩特雅吉特.達斯(Satyajit Das
出版日期:20161031


本書論調悲觀,但如果你相信認清真相很重要,或許對你有幫助。我認同作者自序(自序全文見博客來頁面)最後一段所言:

//英國作家C.S.路易斯(C. S. Lewis)曾說:「如果你尋找真理,最終或許能夠得到慰藉;如果你尋找慰藉,你將既得不到慰藉,也得不到真理,只會在起初得到一些奉承和妄想,並在最後感到絕望。」知識是變革的關鍵所在,世人必須先認清當前困境的真相。//

以下是翻譯過程留下來的一點筆記,與各位分享。

原文:After leaving the Fed, Ben Bernanke launched himself on the lecture circuit with haste unrivalled since Hamlet’s widowed mother wed her brother-in-law. In one week in March 2014 he spoke in Abu Dhabi, Johannesburg and Houston. His reputed fee of US$250,000 for each speech compared to his annual salary as Fed chairman of around US$200,000.

譯文:柏南克離開聯準會後,趕快到處演講;其心急的程度,大概只有哈姆雷特的寡母急著嫁給她的小叔可比。20143月其中一週,柏南克接連在阿布達比、約翰尼斯堡和休士頓演講。他每場演講據稱收費25萬美元,比他擔任聯準會主席的年薪約20萬美元還高。

(作者對柏南克卸任後急著賺錢的諷刺,可說是相當刻薄,但也真的好笑。柏南克還來過台灣演講呢。)

原文:Memories of 2008 are fading. But as William Faulkner knew: "The past is never dead. It's not even past." The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and the Great Recession continue to cast their shadow.

譯文:我們正逐漸淡忘2008年的事,但一如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所言:「往事從未結束,甚至還未過去。」全球金融危機和隨後的經濟大衰退至今陰魂不散。

(有時會遇到看起來很簡單的原文,一點也不難理解,但譯起來卻有點煞費心思。上面幾句便是一例;當然也有可能是我筆拙,所以才會覺得不容易。)

原文:Plutocrats defended their wealth by arguing that it financed philanthropy, supporting social and cultural projects. But the paradox of charity is that conspicuous generosity to the disadvantaged is financed at the expense of the same people it claims to help.

譯文:富豪替他們的財富辯護,說他們利用這些錢資助慈善事業,支持社會和文化工作。但慈善事業弔詭之處,在於炫耀性慷慨行為利用的資金,恰恰是源自犧牲那些富豪宣稱救濟的弱勢者。

(假慈善很可恥,但真慈善也不全然是好事。)

譯文摘錄:
俄羅斯、亞洲和拉丁美洲的國有企業私有化皆以貪腐嚴重著稱,外國人和政治人脈雄厚的本地人(兩者有時會合作)往往能以非常優惠的價格和有利的條件購得國有資產。加拿大記者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2000年談後蘇聯時代俄羅斯經濟轉型的著作便以《世紀大拍賣》(Sale of the Century)為書名,這是指當年俄羅斯政府為了取得貸款,將許多國有資產賤賣給少數寡頭。這些寡頭支付的代價,僅為那些資產真正市值的零頭,他們因此成了鉅富。雖然得到規模空前的橫財,一名寡頭仍抱怨,他的對手取得一家價值更高的公司。

醫學期刊《柳葉刀》(The Lancet2009年發表的一項研究估計,前蘇聯和東歐國家的私有化計畫,可能導致高達100萬名男性勞工提早死亡,這反映在俄羅斯男性預期壽命急跌此一事實上。方慧蘭的一名朋友對她表示:「馬克思告訴我們的東西,有關共產主黨的那些全說錯了,有關資本主義的則全說對了。」

(這兩段有點長,就不放原文了。最後一句未必準確,但笑中有淚。)

2016年10月24日 星期一

從蘇正隆先生的推薦序說起

2016年10月24日

蘇正隆先生替《逗點女王的告白》一書所寫的推薦序,是一篇精彩的文章。文中提到現今常見的錯別字和歐化中文例子,也是我相當在意的,值得在此引述:

//現在許多人,包括學者、作家,常分不清「反映」與「反應」──「反映民眾意見」寫成「反*應民眾意見」;「市場反應良好」卻寫作「市場反*映良好」。其實「反映」比較像英文的reflectrepresent,意思接近「映現」、「呈現」,通常是動詞,後面接受詞,如「反映現實人生」;而「反應」比較像英文的response,意思接近回響,往往是名詞,接在動詞或名詞之後,如「有反應」、「市場反應」。

又如,濫用「被」與「性」字,明明是「選情確實看好」卻說「選情確實*被看好」。「整個民主動能才真正*被整合、*被激發」,難道非「被」就無法「整合」、「激發」嗎?有位記者報導一位使命必達的新進郵差,「……三個月前*被分發到中埔郵局」……收件人「萬萬沒想到自己能*被善良的郵差回覆」,讓台灣快成為「被迫狂」!

近年來台灣「性」字更是到處氾濫,許多作者常把形容詞加個「性」字名詞化。強調汽車省油,會說「省油*性佳」;表演生動卻說「表演具生動*性」;最近台北市政府內禁用拋棄式餐具,竟說「禁用一次*性餐具」。再這樣下去,台灣會成為「性」氾濫國度。//

「一次性」這說法,在中國非常流行。他們用得習以為常,但有時看在其他地方的人眼裡,會顯得非常好笑。例如這家髮廊的廣告牌,便出現「會員一次性交5次,贈送一次」的字句。

 
不過,我在本文想談的,是蘇文第一段:

//西方出版社裡都有嚴格把關的文字編輯(copy editor),他們對於小自標點,大至遣詞用字、文法、邏輯結構,錙銖必較。文字編輯是出版社的靈魂,往往決定書刊的品質,甚至風格。以The New YorkerTime雜誌而言,讀它發行人的話,就會知道裡頭的文章,大多都經過編輯加工、潤飾,層層把關,才得以刊出。其他如美國的W. W. Norton,英國的Faber & Faber出版社,都以編輯嚴謹,在讀者心目中建立不可磨滅的地位。//

我想歐美當然有出版社是以編輯嚴謹著稱的,但讀者切勿以為歐美出版的原文書必然都經過編輯嚴格把關。有些出版社是只要你願意付錢,就可以替你出版著作的。而商業導向的出版物,可能也不會有編輯以嚴謹的態度審核內容。

我這麼說,是基於個人有限的翻譯和審校經驗。去年我譯某書時,原文某章短短一節,便有六至七個地方有問題,真是開了我的眼界。我可以不理三七二十一,「忠實」地譯出有問題的原文,但要對譯作的讀者負責,就不能對明顯的原文問題視若無睹。結果我寫email詢問原著作者,得到的答覆是那一節確實有問題。後來因為他們未能提出令人滿意的修訂版,我建議出版社略過那一節(對整本書的影響微不足道),最後中譯本也就省略了那一小節。

在此之前,我也有兩次經驗,使我對歐美名牌出版社的把關能力產生疑問,兩次均與金融辭典有關。第一次發生在我仍在通訊社工作的時候。那家通訊社經由某著名出版社出版了一本英文的Financial Glossary,中國某出版社要譯為中文出版,找了中國某金融背景的博士翻譯,結果譯文審校工作落在通訊社的中文新聞部頭上,而我審校了其中約一半的譯文。那是一次相當難忘的經驗,一來是那位博士譯文之差是災難級的(他似乎根本不知道什麼是通順的譯文,以為硬譯便是忠於原文),二來是那本金融辭典的原文也有很多問題。我估計那是通訊社的編輯編來給同事參考的,內容並未經過嚴謹的專家審核,結果內容有很多錯漏,也有一些不知所云的東西。這些原文的問題,那位博士譯者因為奉行「忠於原文」的原則,完全不予理會。

舉一個例子,原著中「機會成本」那一條是這麼寫的:
Opportunity Cost  The cost of using a resource, i.e. its actual cost plus the profit forgone by not putting it to another use. For example, the purchase price of a city-centre garden might be $100,000 and the profit forgone by not building an office block on it might be $1.0 million, making its total opportunity cost $1.1 million.

原文的解釋根本是錯的,後來我修訂的中文版這麼寫:「機會成本是指佔用資源的代價,亦即資源另作他用所能取得的最高效益。此一概念強調凡事均有代價,資源一旦用於某一用途,勢必犧牲了其他的選擇,因此,資源必須慎用以取得最佳效益。」這當然是偏離了原文,但如果你明知原文是錯的,總不能將錯就錯吧?

數年之後,我處理另一本金融辭典的中譯,雖有上次的經驗,但同樣是開了眼界。我交稿時,寫了以下譯註給編輯:「許多詞條的解釋寫得非常loose(文字亦異常累贅),有些甚至不知所云或明顯有誤,若依原文字眼直譯,不但讀者無法理解,亦恐為識者所笑。譯者視情況斟酌處理,有時雖不譯原文字眼,但保證譯文意思準確。望編輯明察。」

舉一個例子,該辭典解釋「除息」(ex-dividend)時這麼寫:

A stock trades ex-dividend on or after the ex-dividend date (ex-date). At this point, the person who owns the security on the ex-dividend date will be awarded the payment, regardless of who currently holds the stock. After the ex-date has been declared, the stock will usually drop in price by the amount of the expected dividend.

第一句是含混的廢話(相對之下,維基百科寫得很清楚: If a sale is before this date, the dividend belongs to the new owner; if on or after the date, the seller is entitled to the dividend.),第二句是令人混淆的胡言亂語,第三句意思是錯的(宣佈除息日不會令股價下跌,是到了除息日股價才通常會下跌)。該書不少詞條便是這樣,有兩個特點:解釋馬虎,廢話與贅言很多。

處理這種品質的原文,譯者可以直譯了事嗎?這樣對得起讀者嗎?

替著作的內容實質把關是很費成本的,而編輯即使想嚴格把關,也未必有那個能力。但如果大家都馬虎了事,以出版社的名聲支持有問題的內容,最終必將損害聲譽。

2016年10月13日 星期四

巴菲特的姑媽

2016年10月13日


 巴菲特1956年家庭照 

巴菲特20123月在《富比世》雜誌(Forbes)有篇自述文章,談他的年輕歲月,當中提到他創立第一檔合夥投資事業的情況:

My father-in-law, my college roommate, his mother, my aunt Alice, my sister, my brother-in-law, and my lawyer all signed on.

巴菲特:「我岳父、我的大學室友和他媽媽、我姑媽愛麗絲、我姐姐和姐夫,以及我的律師全都成了我的合夥人。」

這句話平平無奇,但如果你要翻譯,則至少有兩個地方要查。首先,巴菲特有一姐一妹,這裡的sister是他姐姐還是妹妹?你Google一下,不難查到是他姐姐,而brother-in-law估計是姐夫。如果你再查一下,應該能找到這網頁,可以確定是姐夫。

然後是aunt Alice,這個aunt到底是姑媽(爸爸的姐妹)、阿姨(媽媽的姐妹)、伯母、嬸嬸還是舅母?如果你對巴菲特有研究,看過他的傳記,可能馬上就知道答案,否則就要花一點工夫搜尋資料了。

上述網頁顯示,這個人是Alice Buffett,那應該就不是阿姨了(除非她剛好是嫁給了Buffett家族的人),很可能是姑媽。當然還有其他可能,所以要確認,必須進一步追查。

只要你懂得設定搜尋關鍵字,你可以找到巴菲特傳記 The Snowball 中的這一句:His favorite relative was his father's sister Alice, a tall woman who had remained unmarried, lived at home with her father, and taught home economics.

查到這裡,問題已有答案,aunt Alice是巴菲特的姑媽(至於是他爸爸的姐姐還是妹妹,則仍不確定)。

親戚關係在中文裡分得很清楚,英文的說法就很含糊,遇到這種情況有時真頭痛。如果不是名人,有時你連是兄是弟、是姐是妹都查不到。

2016年9月18日 星期日

翻譯錯誤

2016年9月18日 

「譯界人生」日前訪問台灣師範大學翻譯所教授廖柏森,提到翻譯錯誤的分類,頗有意思:

//針對「翻譯錯誤」,廖柏森在書中引用澳洲翻譯學者安東尼.皮姆(Anthony Pym)的論述,做出一個簡明易了的分類,可分為二元性錯誤和非二元性錯誤。前者指可客觀地判斷譯文是否正確,例如誤解單字或文法,此種錯誤是因為譯者的中英文程度不足,嚴格來說是「語言」錯誤,還未牽涉到翻譯技巧。相對地,非二元錯誤指的是原文理解正確,但譯文表達不恰當,例如過於貼字直譯、風格不當、出現翻譯腔或西化句型,雖在判準上有其主觀性,但這才是嚴格定義下的翻譯錯誤。//

在上述分類中,第一種錯誤可說是比較「低級」的翻譯錯誤,因為不涉及翻譯技巧的問題,研究翻譯的人可能不屑費太多力氣討論。但這種低級錯誤其實非常重要:一來是因為這種錯誤會令讀者讀不通譯文,或根本被錯誤的譯文誤導了;二來是現實中這種錯誤相當常見。

所以雖然討論這種低級錯誤可能沒有什麼學術價值,但如果重要的譯作出現這種錯誤而有人指出,對讀者是大有幫助的。例如日前ptt網友指出《語言本能》中的一個翻譯錯誤,我便覺得很有意思:

//第二是規則和不規則動詞,我常告訴人家這些研究,然而就像學術界人常說的:「你研究的愈多,知道的愈少,最後你什麼都不知道。」(Knowing more and more about less and less until you know everything about nothing. 譯注:也就是中國人說的「學然後知不足」。)

這句話很有名,是動物行為學大師、《所羅門王的指環》的作者 Konrad Lorenz 說的,意思是:學術研究做得越專精,就對越來越少的事物知道得越來越多,直到你把微不足道的事物摸得一清二楚為止。 nothing 在這裡指的是微不足道、無關緊要的事物 (something or someone of no importance or significance).

在學界幾十年,居然無法體會學術研究的普遍困境,不知道是打滾還是打混?不但翻錯,還要畫蛇添足,硬加了自暴其短的譯注,真是可悲可笑。//

網友討論的那句英文,不算很難理解(只有 nothing 的意思稍難一點),但那位譯者大而化之、「消化原文後」寫出自己理解的意思,還強作解人加譯註,結果是嚴重扭曲了原文的意思。這種翻譯當然是不及格的。(如果你要硬拗譯文意思正確,我只能說你臉皮太厚了。)


路透的例子:吳伯雄2008年曾贊同「一個中國」原則嗎?

上述錯誤是因為譯者理解原文的能力明顯不足,但有時翻譯錯誤比較微妙,雖然無疑是錯,但勉強可說是有點情有可原。例如20085月,國民黨主席吳伯雄訪問中國,路透中文網報導如下:

路透北京527日電---國民黨主席吳伯雄週二對大陸所稱的“一個中國”原則表示贊同,兩岸朝著重啟對話方向又邁進一步。
“兩岸之間同屬中華民族,血緣的相連是任何人都不能抹殺掉的,”台灣執政黨--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在訪問南京時表示。南京曾是國民黨統治全中國時期的首都。……//

這篇中文報導是翻譯自路透以下英文報導:

China and Taiwan edged closer to a resumption of fence-mending talks on Tuesday when the chairman of the island's ruling party echoed the Chinese line that both sides are part of a single nation.
……
"Both sides are tied by blood to the Chinese nation and this cannot be obliterated by anyone," Taiwan's Nationalist Party, or Kuomintang (KMT), Chairman Wu Poh-hsiung said in Nanjing, the capital when the KMT ruled all of China.……

查當時各媒體的中文報導,只有路透中文網寫「吳伯雄贊同“一個中國”原則」,即使新華社也只是說「吳伯雄強調兩岸同屬中華民族,血緣相連任何人不能抹殺。」香港《蘋果日報》2008531日刊出李怡執筆的社論〈兩岸繞過「一中」、「各表」的文字障〉,還特別提到:

//吳伯雄這次訪問大陸,雙方自始至終沒有提到「一個中國」,也沒有提到「各自表述」,而只是籠統地講「九二共識」。但「九二共識」的具體內容是甚麼?就不僅吳伯雄不提,而且陳雲林、胡錦濤都不提。「九二共識」不是「一中各表」嗎?但現在「一中」不講,「各表」也不講,因為這些都是會引起爭議的「文字障」,要予以繞開,說是埋首沙堆也吧,說是有政治智慧也吧,兩岸要進行實務性的協商,只好避開這些「文字障」。//

顯然路透英文報導中的 nation 是指「民族」而非「國家」,Chinese nation 是指「中華民族」而非「一個中國」。就此而言,路透中文網報導說「吳伯雄贊同『一個中國』原則」,其實是非常嚴重的錯誤。翻譯兩岸政治新聞,如果不小心,是很容易犯這種錯誤的。

翻譯真的是注定失敗的戰爭嗎?

說回「譯界人生」那篇訪問,我不喜歡文中一些言過其實、又有煽情嫌疑的說法,例如:

//每一次翻譯都是『失去』的過程。
對他而言,翻譯是一種對於「忠實」永無止盡的追求。
畢竟,翻譯就是一段追尋完美的跋涉,無止無盡,亦如同日本翻譯名家柴田元幸所說:翻譯是一場注定失敗的戰爭,我們奮戰,只為盡力縮短比數。//

這些說法可能僅適用於特定領域(尤其是文學翻譯)的某些情況(尤其是原文意思不明確的時候),說到好像這是翻譯的普遍情況,其實很容易誤導人。想像一下,如果你在路透做新聞編譯,或在兆豐金做法務或法規遵循方面的翻譯,你可以跟主管說「每一次翻譯都是失去的過程」或「翻譯是一場注定失敗的戰爭」嗎?

2016年9月12日 星期一

我的長崎母親

2016年9月12日

山田洋次導演近十年的作品中,我最喜歡2008年的《母親》。新作《我的長崎母親》同樣以二戰為背景,同樣是吉永小百合主演,雖不及《母親》豐富多彩,但保持山田導演一貫的溫厚感人特色,很值得看。

在《我的長崎母親》中,母親守寡,長子死在緬甸戰場,二子浩二在長崎上醫科大學,死於原爆。母親與浩二的女友町子互相扶持。三年後浩二的鬼魂開始不斷回來與母親聊天。

看這電影時,稍感意外:山田導演怎麼拍起鬼片來了(雖然毫不驚嚇)?

看完發現該電影英文片名是Nagasaki: Memories of My Son,恍然大悟:一切當然都是母親思念兒子想出來的。片中母親對兒子的鬼魂說:「浩二,你不能哭,你一哭就會消失。」那應該是在講她自己,回憶亡兒到傷心處,一哭起來就憶不下去了。

這可能是山田導演最多淚水的一部電影。片中有一段是町子當了小學老師,帶一名有兩個妹妹的小二女學生去復員部詢問入伍父親的下落。學生的父親死在菲律賓戰場,學生忍住哭,老師反而哭得唏哩嘩啦。 



2016年8月26日 星期五

萌典

2016年8月26日

昨天台灣最熱的新聞人物應該是新獲任命的政務委員唐鳳,一些譯者提到「萌典」是她做出來的。謝孟宗先生便說:「輾轉得知萌典也是她的手筆,真是嘉惠我等文字工作者。自從線上國語辭典變成會強制跳回首頁,沒有萌典,我還真不曉得要怎麼翻譯和寫作。」

唐鳳創造「萌典」,對必須經常在電腦上查中文字詞的人來說,說得上功德無量。不過,說起來這也是因為台灣教育部的線上國語辭典實在太爛──不是內容爛(萌典的國語辭典內容與教育部相同,主要貢獻在於介面好用太多),而是介面其爛無比;最主要的一點,就是你隔一段時間沒用,它會跳回首頁,迫使你重新點入。(當然還有其他問題,例如字體難看,但那已經算是小事了。)

這個強制跳回首頁的設計,真會令用戶不堪其擾,實在是極度愚蠢的設計。官僚體制做出這種蠢東西,一點也不奇怪,奇怪的是這麼多年來,一直不願改進。我不知道這個蠢設計目的何在,或許是為了做業績、衝人氣,因為該辭典頁面上有「總人次」記錄,大概是要強制跳回首頁,才可以人為提高這個使用次數統計。

我常用的另一個線上工具,是國家教育研究院的專有名詞資訊網,雖然沒什麼令人驚艷之處,但光是沒有強制跳回首頁這種蠢設計,便已經好太多了。


萌典還提供可以離線使用的桌面版,有需要的人不要錯過。

2016年8月22日 星期一

金融業的貓鼠遊戲

2016年8月22日

顏擇雅論兆豐案,頗有慧見。我未了解兆豐案的詳情,無法具體評論,但容我講一點可能離題的聯想。

近年國際上金融機構因為牽涉洗錢或其他違法嫌疑,遭美國監理當局重罰的案例並不罕見:2012年,匯豐(HSBC)便在美國因為洗錢問題遭罰19億美元;2013年,美國最大的銀行JP摩根因為房貸擔保證券(MBS)方面的問題,同意支付130億美元(你沒看錯,我也沒寫錯,確實是130億美元,也就是約四千億台幣),了結美國政府對該公司的相關調查。

相對於匯豐和JP摩根那種規模的罰款,兆豐1.8億美元的罰款雖然不能說輕,但真的只是零頭而已。

因此,我們或許可以說,兆豐一案反映了台灣企業一些嚴重的問題(如顏小姐所講的不願投資在人才上,結果因貪小便宜而吃大虧)那我們該如何理解國際金融機構比兆豐嚴重得多的違規問題呢?它們也像台灣的銀行那麼不專業嗎?

近年我偶爾會聽到香港人說,現在要在香港替公司開銀行戶口,非常非常麻煩(可能比停掉有線電視的服務更麻煩,連希特勒都搞不定)。這反映什麼呢?當然是因為金融法規變嚴了。金融法規變嚴是為了什麼呢?當然是為了防止各種利用金融體系行騙、洗錢、作弊之類的惡行。但常言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金融騙徒(或利用金融作惡的人)就像西遊記中想吃唐僧肉的妖怪,是非常積極的「創業者」,而金融監理人員則像西遊記中天庭的兵將,是領薪水的公務員;你說在這種競賽中,誰佔上風呢?

金融業的問題,歸根究底大概就是人性和道德問題:太多業者不甘心老實做好金融業支援實體經濟的本分,無所不用其極地鑽漏洞,投機爛賭之餘,也以金融財技掠奪世人的財富。金融業其實是個信譽掃地的行業(金融海嘯是誰搞出來的?),加強法規監管絕對有必要,但這個業者與監理者之間的貓鼠遊戲意義何在?真能創造什麼產值嗎?

當各行各業都喪失互信時,我們其實與活在地獄中相去不遠。




顏擇雅論兆豐案

我認為兆豐被罰1.7億美元,只是剛剛好而已。如果所有金控公司都因此受到警惕,趕緊補強法務部門的國際化能力,這宗罰款給台灣創造的產值絕對會是 1.7億美元的好幾倍。我們應該要謝謝美國政府才對。

幾十年了,台灣一直要發展服務業,但我們只看到服務部門創造的大量就業機會都是低薪長工時,高薪知識工作一直很少,需要國際化能力的更少。相對應的就是一堆博士找不到工作,年輕學子也不想再出國攻博。

大家總罵流浪博士學的是產業不需要的東西。兆豐案,和前不久的第一銀行隔空取款案卻告訴我們,是企業心態大有問題。是企業打心底不想聘僱高水準人力。連最必要最不能省的投資也不想。企業明明有獲利,卻不願為長遠發展做投資,難怪我們薪資起不來。

如果第一銀行有花錢聘僱國際第一流的資安顧問,怎會倫敦分行被侵入還不知?你抱怨台灣沒人才,倫敦總不可能沒人才吧,你怎不花錢請?

兆豐的出事地點是紐約,也是很可笑的。怎樣,你要抱怨紐約缺金融法務人才嗎?

駭客認證與譯者認證

2016年8月22日

日前譯一本內容相當有趣的書,當中提到「白帽駭客」(white-hat hacker)這一行,他們也就是所謂的善良駭客(ethical hackers),從事電腦網絡的滲透測試工作(penetration test),協助客戶辨明系統保安漏洞。白帽駭客是相對於黑帽駭客(也就是惡意駭客)而言。

書中談到白帽駭客的一項資格認證,我覺得很有意思:

//駭客的資歷和背景相當多元,滲透測試人員並無公認的行業標準,但有「道德駭客認證」(Certified Ethical Hacking):只需要上五天的課,通過一個四小時、一百二十五題的考試,便能取得這資格。在滲透測試界,幾乎所有知名高手都認為道德駭客認證非常公式化,提供的訓練顯然不足和過時;他們甚至多數認為,個人履歷表最好不要列出這項資格

提供這項駭客認證的國際電子商務顧問局宣稱,它為資訊安全研究者提供的培訓「是全球最先進的道德駭客課程,內容涵蓋19個最新的資訊安全領域,都是道德駭客增強所屬組織的資訊安全時會想了解的。……課程結束時,你將掌握市場渴求的駭客技術,並獲得國際公認的道德駭客認證!」//

也就是說,那項「道德駭客認證」在駭客界沒什麼地位,高手根本不放在眼裡。

 
台灣算是很熱衷考證照的地方,有時我會看到新聞說某某學生未畢業就考了多項證照,言下之意是該學生很懂事、很有職場競爭力意識,懂得為自己的職業做好準備。

高度專業的領域通常有嚴格的專業資格認證,例如醫師、律師和會計師都有公認的資格和經驗要求。對技術有要求的工作,例如廚師或甚至是飲料調製,在台灣都有證照可以考。翻譯方面則有「中英文翻譯能力檢定考試」,有些譯者便會在自我介紹中註明自己是「教育部檢定合格英譯中譯者」。

我看中國有關翻譯業的報導和評論,偶爾會看到有人強調翻譯業非常需要政府介入加以規範,協助糾正一些業界亂象(例如劣譯充斥、譯酬低賤之類)。我對政府介入的作用頗有懷疑,但也不敢斷然否定。

我沒考過台灣的翻譯能力檢定考試,也不打算去考,但我覺得年輕譯者如果通過這項考試,多少可以證明自己的能力。當然,有志於翻譯工作的人,如果負擔得起時間和金錢,可以去念翻譯研究所。

取得這些資格和認證,除了經由這過程鍛鍊自己的翻譯能力外,當然也是希望有助自己加入翻譯這一行,能比較順利地接到工作。畢竟如果你完全沒有相關資歷,又沒有人脈的話,要入行是會有點困難的(當然市場上有一些極低薪的爛工作或許不難接到,但你大概不會想做那些)。

好了,我囉嗦了這麼多,其實想講的話很簡單:市場上有一些學校,提供所謂的口筆譯「國際認證」課程,但那種認證在翻譯業界眼中,地位恐怕比「道德駭客認證」在駭客界的地位還不如。因此,有志於翻譯工作的人,選擇進修課程時務必小心,不要貪圖虛有其表的「國際認證」,課程本身的品質才是關鍵。

2016年8月10日 星期三

再談校稿

2016年8月10日


//好的譯者不見得站在最後一關。……我的意思不是千錯萬錯都是老闆的錯。而是這種事情有很多環節上會有問題。例如一家糖果公司新推出一款要打「Fun」的產品,外國譯者寫了一句:「Fun is the name of the game!」後來,產品轉到了某個環節的人才手中,那人也許心想:「我們又不是做遊戲的,為什麼是name of the game?根本亂譯!」所以在這環節就把這句話改成了很沒感覺、又荒謬的台式英文。

看久了,也就看開了。當然不是說譯者和編輯一定完美,只是每個工作都有專業。當行銷、廣告、代理等等行業需要用語言來包裝產品時,為何要自曝其短?算了,反正說到底,大家都是語言專家。大家翻譯和語言能力最好了,絕對可以當個專業的譯者過生活。像我一樣的坊間譯者都很爛的啦!亂譯!(自暴自棄)//

看久了,真的就看開了嗎?

未必啊,其實你很可能還耿耿於懷,只是把自己的忿恨和不甘壓抑起來,裝作沒事而已。

這時候可能會有人想說:「要溝通啊,好好溝通就能解決問題。」可惜這種話即使出自好心,聽起來往往就像風涼話。現實中一些千奇百怪的狀況,絕非溝通就能解決。

校稿涉及一些恆常的問題,除了文字品味和技術能力之外,校稿者的性格也是關鍵因素:有些人就是喜歡改到自己滿意為止,結果是把譯者的文字改到近乎面目全非。原則上委譯者有權將譯稿改成自己滿意的模樣,但這種細改是理想的作業方式嗎?當然不是。高明的編輯大概很少會細改譯稿,他會盡可能選擇信得過、合得來的譯者,期望拿到不怎麼需要改的譯稿。一般情況下,譯者是花了最多功夫理解原文的人,而認真的譯者也必然會盡力去想出最合適的表達方式,所以校稿者不要輕易否定譯者的判斷;明顯的筆誤或理解錯誤,當然可以逕自改之,但如果你委託的譯者真的可靠,這種錯誤不會很多。

我說溝通有時不能解決問題,主要是因為即使你非常努力地說明自己的看法,還是會有溝通不了的情況。有次我與某人有點爭論,我解釋了一番後,對方終於說出一句我認同的話:「If you yourself can not tell good from bad, I agree we should stop.」對啊,既然你都無法分辨好壞對錯,我們還爭論什麼呢?

我講這些話,是因為我很厭惡自己的譯稿被人大改嗎?如果你沒有把對的改成錯的、把簡潔的改成累贅的、把對味的改成突兀的,其實你怎麼改我並不在意,我也絕不會說我的譯稿不能改。至於幫我糾正錯誤、幫我把譯文改得更可讀的人,我當然是感激的。

相關文章:
剃人頭者,人亦剃之

2016年7月31日 星期日

職業譯者的自言自語

2016731

A:欸,你把那篇〈職業譯者的自我修練〉又貼了一次,說自己非常慚愧,正重新開始修練。如果明年這個時候,你還是非常慚愧地必須重新修練,你又要再貼一次嗎?這樣豈不好笑?

B:哈哈,如果是這樣,可能就不好意思再提了吧。不過,我這個星期確實有進步,平均日產量應該是今年以來的新高。

A:但我覺得這不值得欣喜,因為一來你是迫於交稿期限,不得不努力;二來你的日產量在週三創新高之後,連續三天下降,趨勢很不妙啊。

B:哎,你可真是明察秋毫啊,世事都被你看透了。情況確實就像你講的,不過我也有一點進步,那就是把一天要看的報紙,基本上都押到傍晚和臨睡前再看。這當中我有幾點體會。首先是積重難返的道理:壞習慣形成之後,要改掉真的非常困難。好不容易堅持了幾天,情況似乎大有改善,但只要稍為鬆懈,你便不由自主地逐漸向頑固的惡習靠攏。因為積重難返,所以防微杜漸、避免養成壞習慣,真的很重要。

A:確實是這樣。要養成好的新習慣,藉此戒掉惡習,從來就不容易。

B:所以大概要更警惕吧,一發現自己又在磨磨蹭蹭,又在網路上漫無目的地閒逛,就要趕快重新投入工作。

A:口說容易,做起來才困難。我覺得你可能需要一些實用的方法幫助你,例如一些什麼生產力促進工具之類,譬如找一些app記錄你的時間都花在哪裡了,方便自己檢討表現。

B:我知道有這種東西,但我希望盡可能保持簡單;我怕試用那些工具,反而耗費我的時間,所以暫時可能不會試用了。其實有一個比較根本的問題,就是工作效率跟在譯什麼有很大的關係。首先是翻譯難度,如果是譯自己熟悉的題材和內容,效率當然會好一些。有時候磨磨蹭蹭是因為譯到某個地方卡住了,就會很想去逛一下網路,結果一逛就逛到天涯海角去了。再來就是有時譯到一些寫得不好的原文,例如非常囉嗦,又或者內容根本就令人反感,這樣你就很難一直保持效率譯下去。

A:先講卡住的問題。這問題有個很實際的應付方法,就是先跳過,繼續譯下去。有時你譯到後面,前面的問題自然就想通了;即使還是想不通,至少你沒有一直卡在那裡浪費自己的時間。這一點我想你要學起來。再講原文令你厭惡的問題。你知道有人說,所謂專業,就是你不喜歡的東西,也能夠把它做好。

B:我知道這說法。是有一點道理,但太簡化了。譯者再專業,也不是機器,總是有自己的偏好和情緒,不可能一直像機器那麼穩定。不過,我同意不能太情緒化,工作答應了就要盡力好好完成。或許接案時要更小心,避免接到實在不適合自己的。

A:道理是這樣,但有時候很難做到。例如你要跟新的出版社建立合作關係,那麼對方最初委託的書即使你不喜歡,最好還是接下來。再來有一點令人擔心,就是所謂的出版業寒冬,相信你略有所聞。你看Pokémon GO一推出,全球一片瘋狂,但現在台灣出版的翻譯書,一刷賣得掉就偷笑了,情況天差地遠。出版產業若變慘業,難免會經歷較大的調整,到時翻譯的機會可能會減少,譯者能接到書可能就要慶幸了,還能挑書嗎?

B:這問題確實有點令人擔心。但情況複雜,牽涉頗廣,譯者想太多也沒用,有書譯的時候便認真譯,做好份內事最實在。如果有一天整個行業嚴重萎縮,那也沒辦法。這種情況近十年來其實也不罕見,你看以前證券業大家說是金飯碗呢,但現在大家都用網路下單了,許多證券營業員如果還沒轉業,根本就慘兮兮的,不少人要靠自己買賣,也有不少人要兼其他工作才足夠維生。

A:嗯,確實是這樣。所以即使喜歡譯書,最好還是維持一些其他翻譯工作吧。

2016年7月11日 星期一

張許 - 譯名趣事

2016711 

【明報文章】英國能源及環境變化部國務大臣利雅華(Andrea Leadsom)的譯名,引出外國人名中譯的諸多趣事。兩岸三地之前有關她的中譯名至少有「黎瑟姆」「李德森」「利德森」三種,最終由英國駐港總領館為她改了個官方中文名。
但官方譯名亦未必能一錘定音,除香港外,內地和台灣都不跟英國官方的中文譯名,例如已故首相戴卓爾夫人(Margaret H Thatcher),內地就譯撒切爾,台灣則稱柴契爾;現任內政大臣文翠珊(Theresa May),內地譯特蕾薩.梅,台灣譯梅伊。類似例子不勝枚舉。地名亦是如此,加西省份 British Columbia,內地譯名為「不列顛哥倫比亞」,香港人以及當地華人卻習慣根據其英文縮寫 BC稱之為「卑詩省」。同樣,一個 San Srancico香港譯成三藩市,台灣譯成舊金山,而在內地出版的世界地圖上,卻赫然譯成聖弗朗西斯科。
兩岸三地的英文名中譯各有所本,港譯以粵音為準,兩岸則以國語(普通話)發音。由於廣東人是較早出外闖世界的中國人,至今很多兩岸三地的標準譯名,都是粵音,如華盛頓、夏威夷、麥當勞等,用普通話讀都與原名相去甚遠。但荷李活(Hollywood),海峽兩岸就都譯作好萊塢。
外國人名中譯多取姓氏,但英文名同姓者甚多,一家人可用老小來區分,如美國兩任總統老布殊與小布殊,如英國工黨兄弟巨頭文立彬和文禮彬。但若是非親屬關係的同姓且都屬同期重要人物,就頗傷腦筋。如美國總統列根(Ronald Reagan),內地譯里根,台灣譯雷根。但在其內閣中,有一位財長名 Donald Regan,於是,內地將他譯為里甘,台灣則將他譯為黎根。
譯名選字大體、優雅,也與三地語言有莫大關係,如足球明星碧咸(David Beckham)用內地譯貝克漢姆或台灣譯法貝克漢來讀,港人都會不知所云;同理,美國網球名宿 Brad Gilbert港譯基拔,兩岸國語人讀來,也會感覺不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