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8日 星期六

即席翻譯與說明體

2015年4月18日

達賴喇嘛東京說法;照片來源:

蘇錦坤先生去東京聽達賴喇嘛說法,談到會場的即席翻譯,相當有趣:

會場的法主以藏文說法,包含《般若心經》、「灌頂」及「破瓦法」,地主國在藏文宣講兩、三句之後,以日文對大眾直接翻譯,其他語言的人分別由「翻譯機」同時收聽自己的語言,翻譯機分別以不同頻道收聽大會安排的華語、英語、韓語,和一種我瞧不出名堂的語言。

即席翻譯沒多久,華語群就發現問題。負責「藏譯華語」的是台灣去達蘭沙拉出家的蔣揚,目前還俗在哈佛大學攻讀博士,在漢譯結束之後,通常日語還要繼續講個兩三分鐘才算譯完。蔣揚熟諳名相與經典內容,常是半分鐘或一分多鐘不疾不徐地完成轉譯,日譯則似連珠炮,幾乎沒換氣急速地趕路講完內容。有一次法主講了三句,日譯居然翻了五分多鐘;法主在三分鐘過後開始覺得奇怪,四分鐘左右打了一個豪邁如獅子吼的噴嚏,日譯在噴嚏過後仍不改其志,繼續翻譯了一分鐘才譯完。

記得西元2000年,法主在美國洛杉磯說法,有一次兩句話,華語翻譯居然翻了三分多鐘,法主意味深長的看了譯者一眼。

……由於日譯時間過長,造成蔣揚在譯完之後還有時間跟我們補充說明重點與名相;這也是「即席翻譯」的奇談。

我一直欽佩技藝高超的口譯者,覺得這種技術實在不簡單。筆譯遇到疑難,通常可以從容地搜尋資料,再三推敲。即席口譯遇到當下譯不出來的東西,要如何是好?

多年前,我在證券公司上班時,為了配合投資銀行部門的工作,陪某中國公司的財務主管向潛在投資者推銷該公司的股票,有時要將客戶的普通話譯為英文給外國人聽。有一次可能太累了,客戶講完一段普通話之後,輪到我譯為英文,我竟然也說起普通話來……

數年前當起自由譯者之後,也曾有人問我是否做口譯,我都說不做。壓力太大了。

蘇先生提到:『即席翻譯,理應忠實反映講者的字句,譯者其實沒有「說明、註解」的空間或時間。』「翻譯說明體」這說法,可能是源自前輩譯者鄭明萱。她在〈翻譯的悲劇:翻譯家風格〉一文中提到,她『一直策勵自己絕不可用翻譯體(貌似通順但你譯他譯都一貌的翻譯八股)、吾譯體(譯張譯李不同作者都譯成你的文字風格)、說明體(把翻譯當成解釋改寫用你自己的話「白話釋本」)。當然最要不得的是「觀念偷換」,把自己的想法偷渡入原文,假成原作之口。以上標竿,當然是指原作者是風格大家,你把他風格弄沒了,他還是他嗎?但翻譯大作品之難,也正難於此。

鄭女士這說法當然是很有道理的,但她也不忘加上一個但書:「以上標竿,當然是指原作者是風格大家。」也就是說,翻譯文字風格突出的內容,如果丟失了原文風格,會是一大缺陷,而「說明體」當然很可能會有這問題。余光中日前接受《明報》訪問,有一段話值得參考:

風格是很重要的,翻譯到了最後就是風格的問題。翻譯什麼像什麼,句子、字詞,乃至文氣都給重現出來。平白的譯得平白,疙瘩的跟着它起疙瘩,因為不是創作,而是在介紹。譯詩我字斟句酌,但戲劇就不一樣了。戲劇是演出的,針對的是觀眾。詩或散文縱然普及,可真正坐下來,是一個人在讀,讀不懂,明天再讀。然而,成千上萬的觀眾聚首一堂,演員、劇作家只有一次講俏皮話的機會,台下接不上:「對不起,你再講一遍」,那就失敗了。戲劇翻譯得愈透明愈好,那是給觀眾聽的。詩,我是譯給個人讀的。

余光中同樣重視風格,但他也提到戲劇翻譯的特別情況:因為是譯給觀眾聽的,聽得懂非常重要,通常不能要求觀眾像讀詩那樣慢慢咀嚼體會。由此看來,如果將外國劇本譯為中文演出,不可能像翻譯小說那樣忠實地貼近原文;更重要的是考慮目標觀眾的接受能力,例如說笑話時必須是觀眾隨即能懂的。此時就不是單純翻譯了,而是一種改編。

但是,一般翻譯真的切忌「說明體」嗎?我想不是。例如鄭女士那篇文章,便有讀者留言說「看了很慚愧,可能在新聞界幹久了,本人的翻譯都是說明體」,而鄭女士的回應是:「新聞報導多屬功能性資訊,重在清楚正確客觀,有時化譯為釋是必要的。記者本身文字風格並不強也不該太強,除非是名家専欄評論。」可見她也認為,「說明體」是有用的,有時可能還是必要的。

個人淺見認為,翻譯的原則可說很簡單,就是追求忠實呈現原文的意思和風格,但實踐起來必須隨機應變,解決許多需要酌情考慮的問題。「說明體」之用,往往是出於譯者苦心,希望讀者易於接收原文想傳達的意思──當然,用得是否高明是另一回事;是否因為太雞婆而變成越俎代庖,或解釋錯誤,或丟失原文風格,端看譯者的技藝。有時「忠實」與「通達」難以兩全其美,就必須有所取捨:意譯派會偏向「通達」,直譯派會偏向「忠實」。只知道直譯原文字詞、硬套原文句式的「機械派」則根本不入流。機械派往往連原文都看不懂,又或者懶得去透徹理解原文再轉化為通暢的中文,就以「忠實直譯」來替自己辯解。

(蘇先生文中引用〈翻譯說明體的風險:以《譯藝譚》為例〉一文,我有回應一文,張華先生後來有補充。)

相關文章:丁丁譯論:說明體

2 則留言:

  1. 我來將你的貼文與照片偷回去,這可說是「連本帶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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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歡迎啊。我每天都看蘇先生的部落格,可惜大部分內容對我來說太專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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