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7日 星期五

從出版的義利問題說起

2016年5月27日 


陳穎青先生在臉書談到出版的義利問題,頗值得思考。他說:「書必須賣掉,交到讀者手中,讓人讀,我們所謂理念、所謂推廣,才會有意義。賣不掉的書既不會有營業額,也不會有理念推廣可言。從這個角度看,如果一個編輯有理想,唯一實現它的方法就是把書賣好。義和利在出版業的困難並不是你要取捨,而是義在利中,利在義中。義和利要嘛是同時存在,要嘛是同時喪失,不可能有一個狀況是書都在倉庫,生意很失敗,但卻又說我推廣了理想。」



書籍出版商業上不成功,理想上是否就失敗?通常是,但也未必是。



從事出版或廣義的思想傳播事業,除了一些只追求利潤的人之外,一定是希望對世界有影響的。如此一來,我們就不能說作品面世就算是實踐了理想,自己覺得滿足就好,其餘一切皆不可理。(如果抱著這種想法,作品做出來自己欣賞或僅送親友即可,不必公開發行。)



因此,公開發行的作品,一般總是希望它能廣泛流傳。但如果銷量遠遠不如預期,是否就一定義利皆失呢?那也未必。利有多少是明確的,業績是實在的數字,至於義(對世界有多大的正面影響),有時卻不是短期內可以辨明的。作品有時曲高和寡、缺乏普及的條件,但得到少數知音欣賞,深深影響這些人,進而衍生出其他影響巨大的作品,這種事偶爾也是會發生的。



出版當然是一種生意:除非能得到特別的財務援助(來自國家或個別贊助人),否則你必須努力營利,因為長期虧損的生意,是一定做不下去的。既然是生意,就不能沒有一定的商業頭腦。有些人明明是在做生意,但嫉俗如仇,不知通俗本身並無不好,庸俗、低俗、媚俗、惡俗才是問題。雅俗共賞是非常可貴的,沒有能力還真做不到通俗。文章寫給大眾看,當然不能術語充斥、言語無味、艱澀難讀。寫不出通俗又有內容的文章,不代表你品味高尚,只代表你能力不足。



史迪格里茲(Joseph E. Stiglitz在《大鴻溝》一書前言提到,他在麻省理工學院所寫的博士論文最重要的一章,是研究決定所得與財富分配的因素。這篇論文1969年在計量經濟學會的期刊《計量經濟學》(Econometrica)上刊出,半個世紀後仍然是人們研究相關問題時常用的思考框架。《浮華世界》雜誌(Vanity Fair2011年邀他向廣大讀者解釋不平等問題時,他高興極了。結果他寫了〈一%所有、一%所治、一%所享〉(Of the 1 Percent, by the 1 Percent, for the 1 Percent)這篇文章(還有後續的系列文章),讀者人數遠遠超過數十年前他在《計量經濟學》期刊發表的那篇論文。《浮華世界》那篇文章討論的新社會秩序(99%的美國人同坐所得停滯的船),結果成了佔領華爾街運動的口號:「我們是99%」。



史迪格里茲雖然連諾貝爾經濟學獎都得到了,也當過美國柯林頓政府經濟顧問委員會主席和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但他不滿足於自己在學界和公共行政界的地位,很樂於替大眾刊物撰寫通俗文章,希望藉此影響世界,改變他眼中不公不義的情況。因為他知道,理論再好,僅留在象牙塔裡幾乎毫無意義,必須付諸實踐,對真實的人有貢獻才算數。




「你希望別人記得你什麼?」



日前看到管理學大師杜拉克講述20世紀頂尖經濟學家熊彼得的故事。熊彼得25歲時宣稱,他希望世人記得他是歐洲最出色的騎師、歐洲最偉大的情人,以及偉大的經濟學家。他60歲時,有人再問他:「你希望世人記得你什麼?」〔這是熊彼得195018日逝世之前五天的事,提問者為杜拉克的父親阿道夫,而杜拉克也在場。〕他不再提騎馬,也不再談女人。他說,他希望世人記得他是早早警告通膨危險的人。這確實是世人記得他所做的事,而因為此事而留名是值得的。被問「你希望世人記得你什麼」改變了熊彼得,雖然他年輕時的答案非常蠢。



杜拉克說:「我從未忘記那次談話。」因為熊彼得接著說:「阿道夫,我現在已經到了這樣的年紀:我知道只是因為著作和理論而留名是不夠的。如果你沒有對其他人的人生有所貢獻,那是沒有意義的。」杜拉克說:「我從這次談話中學到三件事。第一,你必須問自己:你希望別人記得你什麼?第二,這問題的答案,必須隨著你年紀漸長而改變。改變既是因為你自己逐漸成熟,也是因應世界的變化。最後,因為對他人的人生有貢獻而留名,是值得的。」



日前楊絳逝世,網上廣傳一段話,說是她的「一百歲感言」:「我們曾如此渴望命運的波瀾,到最後才發現,人生最曼妙的風景,竟是內心的淡定和從容。我們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認可,到最後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與他人毫無關係。」這是杜撰的,而最後一句尤其蠢。你可以說人要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標,不要太在意外界的評價;你可以有自己的世界,但世界絕對不是你的,你與他人也絕對不是「毫無關係」。人的理想,往往正在於造福他人,對世界有貢獻。果真與他人毫無關係,你也不必寫這種「感言」給人看了。



回到陳穎青所講的出版義利問題,出版業者當然應該努力把書賣好,否則你的事業將失去永續經營的基礎。但是,有一點也是必須注意的:如果你不是只追求利潤,不要忘了你做這一行是為了什麼。通俗沒問題,媚俗流俗就不好了。

6 則留言:

  1. 「你可以有自己的世界,但世界絕對不是你的」有點玩文字遊戲之推論。假如我選擇只活在我自己的世界(我行我素),那單對我而言,世界為什麼不是我的?難道有人狂妄到以為實際可把自己世界加諸別人身上,或世界會環繞我意願而轉?就當是楊絳真的說了此話,我會理解為「當你經歷了一世紀之大風雨,你就會明白一念天堂一念地獄,你的整個人生,只在你一個人一念之間」。楊絳是真真正正經歷了百年巨風狂浪,絕對有資格去道「天涼好個秋!」。

    「你希望別人記得你什麼?」我不要別人記得我。人死煙滅,還執著死後榮譽?我只要我生活快樂,無災無難到仙遊!如果你執著要「別人記得你」,那這門檻頗高。當然有理想沒壞,但人畢竟要有點自知之明之睿智。再者,職業無分貴賤,善男信女微不足道之職業,都對社會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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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引述這一段對話:
    「杜拉克說:「我從未忘記那次談話。」因為熊彼得接著說:「...」杜拉克說:「我從這次談話中學到三件事。第一,你必須問自己:你希望別人記得你什麼?第二,這問題的答案,必須隨著你年紀漸長而改變。改變既是因為你自己逐漸成熟,也是因應世界的變化。最後,因為對他人的人生有貢獻而留名,是值得的。」」
    讓我感受到閱讀的樂趣。當我死後,我可以留下什麼較有意義的東西,也是我曾思考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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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個人淺見:思考「我希望別人記得我什麼?」,關鍵不在於真的要令人記得自己,而是迫使自己去想:我到底要做什麼?做什麼才有意義?普通人死後,通常只有少數親友會記得他,但思考這問題同樣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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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做什麼有意義=我到底要做什麼/(我希望別人記得我什麼);
      做什麼有意義=到底要做什麼/(希望別人記得我什麼);
      有意義=到底要?/(希望別人記得)
      不等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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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美國年年聖誕節實有一大(電視)台㑹重播1946電影 "It's a wonderful Life"。詳細電影內容我不談,只談中心思想「假如我沒出生,現在有什麼人的一生將會改變?」。要改變別人一生何其容易:你每月定期資助各國際慈善團體(援助非洲亞洲中東拉美國家),在自己社區做義工,敬業盡責,樂善好施(mundane random acts of kindness),那你絕對會某程度影響到別人(正面)。我舉例:我有段時期背包走天涯,在英國某小鎭扭傷腳,有路人甲見到,替我背頗重背包,扶我一步一步走20分鐘路回旅館。善心路人甲始終無名無姓,但我當日就明白了「無緣大慈」,我有義務要「pay it forward」之道理。

    My point is: 不要因為專注於鴻圖大志捨身取義之使命而忽略了你每天垂手可做之善。庸才俗智,每個人,只要有心,都輕易可以影響造福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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