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修伯里的《小王子》是奇書,面世逾七十年,書迷無數,至今還常成為熱門話題。教政治哲學的周保松先生最近寫了《小王子的領悟》一書,即將出版,相信也會吸引到不少讀者。
周先生在〈馴服的,就是政治的〉一文中,談到《小王子》一書關鍵概念 apprivoiser的翻譯問題:
//「馴服」是《小王子》全書最為關鍵的一個概念。這個字,法文是 apprivoiser,英文譯為 tame,中文一般將其譯為「馴服」或「馴養」。我曾為該用哪個中文譯名苦惱了很久,後來去信台北向《小王子》的譯者繆詠華女士請教,她認為「馴服」比較好,因為小王子和狐狸是朋友,關係平等,這個譯法比較沒有尊卑的味道。我認為有道理,所以採納了她的意見。
Apprivoiser在法文中通常用來指涉人與人之間從陌生到熟悉的關係,聖修伯里借狐狸的口,在書中第二十一章給出一個簡約明確的定義:「『馴服』的意思,就是建立關聯」(establish ties)。」也就是說,兩個人本來是不認識的,經過雙方努力,慢慢變得熟絡,以至培養出深厚的感情,最後彼此緊密相聯。狐狸又告訴我們,要達到這種狀態,需要儀式,需要時間,需要對你馴服過的人負責,也需要承受因此而來的眼淚和傷害。
從上述說明,我們見到,馴服不是征服,不是一個人用權力去壓倒另一個人,也不是一個人想盡方法令另一個人屈從。恰恰相反,因為雙方是在自願的基礎上建立聯繫,所以必須體現一種相互性和對等性。一段真正美好的關係,不論是友情還是愛情,都應是互相馴服和彼此尊重。//
周先生撰寫小王子系列文章時,起初是用「馴養」的說法,例如在這篇〈馴養與幸福〉中,他原本是這麼寫的:
//「馴養」是狐狸對小王子最重要的教導。所謂馴養,就是用心去關懷和愛護你在乎的人,建立起深厚的情感聯繫。在這樣的關係裡,人們彼此信任扶持,共渡各種困難,並願意承擔起關顧對方的責任。狐狸也告訴我們,建立一段馴養的關係,需要時間,需要投入,需要理解,需要犧牲,甚至需要承受隨之而來的種種傷害。//
我一直覺得「馴養」這麼用相當怪。一般人看到「馴養」,幾乎一定會想到養動物(大概還有不少人會想到男人養情婦),然後看到「所謂馴養,就是用心去關懷和愛護你在乎的人,建立起深厚的情感聯繫」,難免會覺得非常怪異。「養」這個字,用來講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會令人產生其他聯想,與《小王子》要表達的意思迥然不同。
如今周先生棄「馴養」用「馴服」,當然可以避開「養」這個字造成的不當聯想,但在我看來,也只是解決了部分問題。雖然周先生說「馴服不是征服,不是一個人用權力去壓倒另一個人,也不是一個人想盡方法令另一個人屈從」,但只要你用「馴服」一詞,讀者一定會有自己的聯想,而很不幸的,「馴服」在中文裡擺脫不了「征服」的意味,因為去「馴服」一個人,正是有令對方服從、順從的意思。讀者的這種聯想,不是靠另外解釋可以解決的,因為你翻譯時選擇了特定的詞,該詞往往有它相當固定的意思(有些字詞比較有彈性),不是譯者認為「我沒有要表達那個意思」就可以的。
默泉2015年12月24日發表在《U Magazine》的文章〈不需擁有,但可熱愛的《小王子》〉,也談到這問題:
//另一重要但常被「亂譯」的詞語是「馴化」。狐狸見到小王子時說:「請馴化我。」小王子問馴化是什麼?狐狸答曰:「建立關係。」「馴化」的原文是動詞apprivoiser,有些中譯本採用「馴服」、「眷顧」以至「訓練我聽話」等字眼,皆有失此詞蘊含的象徵意義和想像空間。//
個人認為「馴化」可能比「馴服」好一些,可以避免讀者聯想到「征服」,但或許有人可以想到更好的說法。
這例子多少可以說明翻譯(尤其是文學翻譯)可能遇到的困難。或許法國人很習慣用 apprivoiser來講人與人的關係,但要譯為中文便不容易了,因為無論「馴養」或「馴服」都很可能會誤導讀者,甚至「馴化」大概也不是理想的譯法。
關鍵詞譯壞了,有時會毀了一本書。例如在上例中,把 apprivoiser譯為「馴養」,我是看不下去的。
相關資料:《小王子》譯者繆詠華針對apprivoiser一詞的說明
//「馴養」是狐狸對小王子最重要的教導。所謂馴養,就是用心去關懷和愛護你在乎的人,建立起深厚的情感聯繫。在這樣的關係裡,人們彼此信任扶持,共渡各種困難,並願意承擔起關顧對方的責任。狐狸也告訴我們,建立一段馴養的關係,需要時間,需要投入,需要理解,需要犧牲,甚至需要承受隨之而來的種種傷害。//
我一直覺得「馴養」這麼用相當怪。一般人看到「馴養」,幾乎一定會想到養動物(大概還有不少人會想到男人養情婦),然後看到「所謂馴養,就是用心去關懷和愛護你在乎的人,建立起深厚的情感聯繫」,難免會覺得非常怪異。「養」這個字,用來講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會令人產生其他聯想,與《小王子》要表達的意思迥然不同。
如今周先生棄「馴養」用「馴服」,當然可以避開「養」這個字造成的不當聯想,但在我看來,也只是解決了部分問題。雖然周先生說「馴服不是征服,不是一個人用權力去壓倒另一個人,也不是一個人想盡方法令另一個人屈從」,但只要你用「馴服」一詞,讀者一定會有自己的聯想,而很不幸的,「馴服」在中文裡擺脫不了「征服」的意味,因為去「馴服」一個人,正是有令對方服從、順從的意思。讀者的這種聯想,不是靠另外解釋可以解決的,因為你翻譯時選擇了特定的詞,該詞往往有它相當固定的意思(有些字詞比較有彈性),不是譯者認為「我沒有要表達那個意思」就可以的。
默泉2015年12月24日發表在《U Magazine》的文章〈不需擁有,但可熱愛的《小王子》〉,也談到這問題:
//另一重要但常被「亂譯」的詞語是「馴化」。狐狸見到小王子時說:「請馴化我。」小王子問馴化是什麼?狐狸答曰:「建立關係。」「馴化」的原文是動詞apprivoiser,有些中譯本採用「馴服」、「眷顧」以至「訓練我聽話」等字眼,皆有失此詞蘊含的象徵意義和想像空間。//
個人認為「馴化」可能比「馴服」好一些,可以避免讀者聯想到「征服」,但或許有人可以想到更好的說法。
這例子多少可以說明翻譯(尤其是文學翻譯)可能遇到的困難。或許法國人很習慣用 apprivoiser來講人與人的關係,但要譯為中文便不容易了,因為無論「馴養」或「馴服」都很可能會誤導讀者,甚至「馴化」大概也不是理想的譯法。
關鍵詞譯壞了,有時會毀了一本書。例如在上例中,把 apprivoiser譯為「馴養」,我是看不下去的。
相關資料:《小王子》譯者繆詠華針對apprivoiser一詞的說明
馴服有征服的意味?我就沒有這聯想。又是「粵人」跟「北人」之分別?
回覆刪除Apprivoiser 在小王子一書指暖化本來互不相干之冷漠,(此處)暗指馴柔了桀驁不覊之本性。野狐不受覊,你牠屬兩個世界,你明知而去建立關係。。Tu deviens responsable pour toujours de ce que tu as apprivoisé。。。大家本來冷漠互不相屬,但我主動牽了你的手,就表示我明白了這會是一生一世之承諾。
把 apprivoiser 譯為「馴養」,我是看不下去的?====> 閣下有沒有看過小王子這本書?原文小王子有問:Qu'est-ce que signifie "apprivoiser" ? 狐狸答 Ça signifie "créer des liens..." (下刪幾十字狐狸詳答此問題)。即譯者可以在書中以中文詳解「馴養」之意思。有了這解釋空間,這誤譯問題我就認為不大。
回覆刪除看過。講小王子馴服或馴養狐狸,其實問題不大(雖然嚴格來講都係唔妥當,因為小王子與狐狸,其實不是我們一般想像中的人與動物的關係),但周保松用馴服或馴養來講人與人之間平等的關係,問題便不小。我講的都是一己之見,你不必認同。我也不是斬釘截鐵地說怎樣譯最好,而是想指出各種譯法可能存在的問題,以及翻譯可能遇到的困難。
刪除哦,周某是衰多口。。。不過我俾佢 benefit of the doubt,估其是言者無心,只是聽者有意。好在佢冇話「包養」,否則百辭莫辯 :-)
刪除同意Vic,在《小王子》的context內,馴服/養可以接受,因為狐狸是野獸,但周氏把該詞用於人與人的關係上,便顯得非常奇怪。至少加上引號,以強調該詞在此處的用法與慣常的不同。
回覆刪除謝謝。我是覺得周先生用心寫這本書,但核心關鍵詞的用法顯得怪異,相當可惜。
刪除提供一個另類選項:
回覆刪除馴馴(n.+adj.)
我覺得會讓人糾結的關鍵在於“馴”字。從字的結構來說,就有一種把人類分成高於動物的引申義存在不是嗎?如果按照您說的,apprivoiser 是用來講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話,也就是平等的,也就沒有分類的概念存在。
回覆刪除希望能知道「西西、董橋、影評人舒琪、古德明、馮睎乾...」諸君的譯名選擇。
回覆刪除或許不必執拗作動詞,改用形容詞「溫馴」,譯為「使我溫馴」、「教我溫馴」。我沒有書本在手,未知可否如此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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